正文 2.要想把事業做大,從關心別人做起(1 / 3)

傑5歲的時候,父親買了一隻小黃狗。它是傑童年的快樂源泉。

傑為這隻狗起了一個好聽的名字叫第比,每天下午四點半左右,它總是坐在前廳用一對美麗的眼睛注視著走道,一旦聽到傑的聲音,或者看到傑搖著飯盒穿過矮樹林的時候,就會跳起來,飛也似的跑上小山丘來迎接傑,又跳又叫。

第比跟傑做了5年的好朋友。後來在一個晚上——傑永遠忘不了那個悲慘之夜——在離傑10英尺左右,它被雷電擊死了。第比的死,是傑孩提時代的一個悲劇。

傑從未讀過一本心理學的書,也不需要讀,它憑直覺就知道,一個人隻要真心對別人感興趣,兩個月內就能比一個要別人對他感興趣的人在兩年之內所交的朋友還要多。再重複一遍:

一個人隻要真心對別人感興趣,兩個月內就能比一個要別人對他感興趣的人在兩年之內所交的朋友還要多。

然而,許多人卻錯誤地想方設法用使別人對他們感興趣的辦法來贏得朋友。

這種方式是沒用的,別人不會對你感興趣。他們隻對自己感興趣——不論早上、中午,或是晚上。

紐約電話公司對電話中的談話做了詳細的研究,想找出哪一個字眼在電話中最常被提到。你大概也猜到了,這個字就是第一人稱的“我”。在500次電話談話中,這個字被使用了3950次。“我”、“我”、“我”……

當你拿起一張有你在內的集體合照,你最先看到的是誰呢?

如果你認為別人對你感興趣,那就先回答這個問題:如果你今天晚上遇到不測,有多少人會來參加你的葬禮?

為什麼別人會對你感興趣?除非你先對他們感興趣。現在拿出你的筆來,記下這個原則:如果我們隻是通過在別人麵前表現自己來使別人對我們感興趣的話,我們將永遠不會得到許多真誠的朋友。朋友——真正的朋友,不是用這種方法交來的。

已故的奧地利著名心理學家阿爾夫·阿德勒寫過一本名為《人生對你的意義》的書。他在書中說:“對別人不感興趣的人不僅一生中困難最多,對別人的傷害也最大,人類的所有失敗,都出自這種人。”

你也許讀過幾十本有關心理學的書,恐怕還沒見到一句對你來說都更有意義的話。阿德勒的這句話很深刻,要把它重述出來:“對別人不感興趣的人不僅一生中困難最多,對別人的傷害也最大。人類所有的失敗,都出自這種人。”

簡在紐約大學選修過一門關於短篇小說寫作的課程。有一次,柯裏爾雜誌的主編來給他們上課。他說,每天他隻要讀上幾段送到他桌子上的十來篇小說,就能感覺出作者是否喜歡別人。如果作者不喜歡別人,別人就不會喜歡他的小說。

這位激動的主編在講授小說創作的過程中,曾兩次停下來為他不得不說這些大道理而致歉。同時他還說:“我現在所說的,和老師告誡你們的是同樣的道理。但是請記住,如果你想成為一名成功的小說家,你就必須對別人感興趣。”如果寫作真是如此的話,那麼可以確定,待人處世更應該這樣。

盡管饑餓和悲傷以及充滿了生命中的悲劇,使舒曼·海思傑夫人一度曾經想殺死她自己和她的孩子,但她還是一直唱著,而且最終成了有史以來最卓越的演唱家之一。她也坦率地說出她成功的秘訣之一就是對別人無限地感興趣。

這也是西奧多·羅斯福異常受歡迎的秘訣之一。他使他的仆人都喜愛他。他的那位黑人男仆詹姆斯·阿默斯曾寫過一本關於他的書,取名《西奧多·羅斯福——他仆人的英雄》,阿默斯在書中寫了這樣一段富有啟發性的話:“我妻子有一次問總統關於鶉鳥的事,因為她從未見過鶉鳥。於是總統詳細地描述了一番。不久以後,我們小屋裏的電話鈴響了。我妻子拿起電話,才知道是總統本人打來的。他特意來告訴她,我們屋子窗口外麵正好有一隻鶉鳥,如果她往外看,就能看到。”

“羅斯福時常做這類小事。每次他經過我們的小屋,如果看不到我們,他就會輕輕地叫著‘嗚、嗚、嗚,安妮!’或‘嗚、嗚、嗚,詹姆斯!’這是他表示友好的一種招呼習慣。”仆人怎能不喜歡一個像他這樣的人呢?任何人都會喜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