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有價值的人,”要深信這句話,把以往的失敗、自卑,統統扔到封塵已久的過去吧!從現在開始,你將開始新的生活。
站到對方的角度看問題
一般來說,人們都很不情願接受別人指手畫腳的命令,因為這容易激起他們的逆反心理,導致事情走向你所希望的結果的反麵。因此勸說別人最好的辦法是從對方的立場出發,將他的思路引導到你的思路上來,讓他站到你所搭建的舞台上,從而達到自己的目的。
著名的牧師約翰·古德諾在他的著作《如何把人變成黃金》中舉了這樣一個例子:
多年來,作為消遣,我常常在距家不遠的公園散步、騎馬。我很喜歡橡樹,所以每當我看見小橡樹和灌木被不小心引起的火燒死,就非常痛心,這些火不是由粗心的吸煙者引起,它們大多是那些到公園裏體驗土著人生活的遊人所引起,他們在樹下烹飪而燒著了樹。火勢有時候很猛,需要消防隊才能撲滅。
在公園邊上有一個布告牌警告說:凡引起火災的人會受到罰款甚至拘禁。
但是這個布告豎在一個人們很難看到的地方,尤其兒童更是很難看到它。雖然有一位騎馬的警察負責保護公園,但他很不盡職,火仍然常常蔓延。
有一次,我跑到一個警察那裏,告訴他有一處著火了,而且蔓延很快,我要求他通知消防隊,他卻冷淡地回答說,那不是他的事,因為不在他的管轄區域內。我急了,所以從那以後,當我騎馬出去的時候,我擔任自己委托的“單人委員會”的委員,保護公共場所。每當看見樹下著火,我非常著急。最初,我警告那些小孩子,引火可能被拘禁,我用權威的口氣,命令他們把火撲滅。如果他們拒絕,我就恫嚇他們,要將他們送到警察局——我在發泄我的反感。
結果呢?兒童們當麵服從了,滿懷反感地服從了。在我消失在山後邊時,他們重新點火。讓火燒得更旺——希望把全部樹木燒光。
這樣的事情發生多了,我慢慢教會自己多掌握一點人際關係的知識,用一點手段,一點從對方立場看事情的方法。
於是我不再下命令,我騎馬到火堆前,開始這樣說:
“孩子們,很高興吧?你們在做什麼晚餐?……當我是一個小孩子時,我也喜歡生火玩兒,我現在也還喜歡。但你們知道在這個公園裏,火是很危險的,我知道你們沒有惡意,但別的孩子們就不同了,他們看見你們生火,他們也會生一大堆火,回家的時候也不撲滅,讓火在幹葉中蔓延,傷害了樹木。如果我們再不小心,不僅這兒沒有樹了。而且,你們可能被拘下獄,所以,希望你們懂得這個道理,今後注意點。其實我很喜歡看你們玩耍,但是那很危險……
通過這種說法產生了很大效果。
它讓兒童們樂意合作,沒有怨恨,沒有反感。他們沒有被強製服從命令,他們覺得好,我也覺得好。因為我考慮了他們的觀點——他們要的是生火玩兒,而我達到了我的目的——不發生火災,不毀壞樹木。
戴爾·卡耐基也講過一個與此類似的事例:
克利夫蘭市的史坦·迪瓦克先生一天晚上下班回家,發現他的小兒子迪米躺在客廳地板上又哭又鬧。迪米明天就要開始上幼兒園,但他卻不肯去。要是在平時,史坦的反應就是把迪米趕到房間裏去,叫他最好還是決定去上幼兒園,沒有什麼好選擇的。但是今天晚上,他認識到這樣做並不太好,哪怕迪米迫於無奈最終去了,也不會有什麼好心情。
史坦坐下來想,“如果我是迪米,我為什麼會高興地去上幼兒園?”他和他太太就列出了所有迪米在幼兒園會喜歡做的事情,如用手指畫畫、唱歌、交新朋友。然後他們就采取行動。
“我們——我太太、我另一個兒子鮑勃,以及我——開始在廚房的桌子上畫指畫,我們做出興趣盎然的樣子。沒過多久,迪米就在旁邊偷看起來,然後他就要求參加。”
“不行,你必須先到幼兒園學習怎樣畫指畫。”
然後,我以他能夠聽懂的話,把我和我太太在表上列出的事項繪聲繪色地解釋給他聽——告訴他所有他會在幼兒園裏得到的樂趣。第二天早晨,我以為我是全家第一個起床的人。我走下樓來,發現迪米坐著睡在客廳的椅子裏。
“你怎麼睡在這裏呢?”“我等著去上幼兒園。我不想遲到。”他說。我們的努力奏效了,由於正確地把握了迪米的心理,上幼兒園已經成了迪米一種自發的、強烈的渴望,這是苦口婆心的勸說或威脅恐嚇所不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