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暉:政府與他的授權者隻能簽訂權責對應的契約。讓馬多跑就要給馬多吃草,簽訂一個“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的契約是無法履行的,對誰都沒有好處。但是在沒有契約的條件下,促使雙方走向契約談判的過程,實際上是個什麼過程?大家都理解,這是“漫天要價以施壓,就地還錢以成交”的過程。任何一方如果事先對對方實行零開價,對方怎麼能有意願和你討價還價?而在契約之前,在達成妥協之前,既要求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就會成為一個成功的要價策略。這與契約達成以後的過分索取是兩回事。
今天希臘人的所作所為和當年的波蘭人非常相像,它們都要求政府承擔很大的責任。區別在哪裏?今天的希臘人糟就糟在他們在憲政完成38年以後,真的追求“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的不可能的結果。希臘是一個低稅收高福利的國家,低稅收怎麼維持高福利?靠透支歐洲,這個肯定是要出問題的。希臘的憲政已經建立了38年,但是昨天的波蘭人高就高在,在憲政之前他們實現了“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的漫天要價。沒有一個合理的要價策略,不提出這個要求,就沒有還價的空間。這完全是一個漸進的、和平的改革,和任何暴力沒有關係。最終如果就吃多少草就跑多少路的問題達成契約,那就是憲政大業成功的一天。
因此,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看到的是左派和右派的一種合力,或者說是社會主義和自由主義的一種合力。我們要求這個政府的權力不能太大,這是一種自由主義的訴求。但是我們又要求政府必須承擔比現在更大的責任,這是一種社會主義的要求。這兩種要求的結合,就促使這個社會發生進步。
這兩種訴求也可以倒過來,比方說,我是一個社會主義者,但我覺得向政府問責很可怕,因為政府不喜歡,但是政府喜歡我向他擴大權力;或者說我是自由主義者,我要限製統治者的權力,這也很危險,因為統治者不喜歡。但是統治者很喜歡我為他推卸責任。如果左派右派進行這種合作,也就是左派為政府擴大權力,右派為政府推卸責任,左派說政府就應該壟斷,就應該擴大集權能力,右派說其實政府就不應該為你們提供這樣那樣的服務,你們最好自生自滅——用以前國企改革的話說就是,“大家應該想開點,看成敗人生豪邁隻不過從頭再來,不要去跟政府講什麼條件”。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個憲政過程是不可能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