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售商業網點布局不盡合理。雖然我國零售商業網點總量有較大的增長,但網點布局的合理性較差,造成零售業的混亂的局麵從而來限製我國零售業的發展。同時,對零售業的也沒有引起足夠重視。許多城市隻注重建設高級大商場,而忽視中低級或普通商場的發展及其合理配置,隻注重在城市中心繁華地段重複建設商場,而忽視在其他地段,特別是在城郊居民區進行零售商業群體的配套建設。
許多城市網點設置缺乏必要的層次結構、規模結構和地區結構。此外,農村零售商業網點建設和發展遠遠落後於城市。零售商業網點布局的不合理,使許多城市商業服務出現了明顯的斷層,不僅給消費者購買帶來很大的不便,購物環境差,而且大大降低了零售企業的經營效率和經濟效益。在西方國家,城鄉零售商業網點的布局,往往由國家有關部門進行科學的、有預見性的規劃,並通過法律來進行管理。
第三,一些城市中心大型零售企業過於集中,出現了過度競爭的現象。作為一些全國性和地區性的中心城市,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在其主要商業繁華地段適當多開設一些大型零售企業,繁榮城市經濟,創造良好的購物環境,形成發達的現代購物中心,這應該說是必要的,也是正常的。但是,大型零售企業不宜過於集中,否則,其綜合優勢難以發揮,市場占有率和銷售規模很難達到應有水平。在大多數城市隻大興土木建起大商場,大批發企業,對零售業認識不夠,導致零售業缺乏。但這些城市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不可能成為全國性或地區性的商流中心,也不可能有足夠數量的流動人口,產生較大的市場潛量。結果,這些城市的零售企業不惜血本爭奪顧客,費用上升,價格下降,難以達到規模效益,虧損麵較大。據統計,我國中小城市虧損的大中型商場達62%,許多商場庫存增大,銷售盈利;尚不足以彌補分銷費用。在美國,開設大中型商場風險較大,投資較多,事先必須進行精心的調研和布局,即使大中型零售企業集中在城市中心,它們在經營上也各具特色,謹慎確定各自的市場位置,服務不同的顧客,它的地域性是可以給無限的擴大。不要局於城市,而是跨地區、跨行業,甚至跨國經營。
第四,部分中小零售企業組織程度低下,經營困難。改革開放以前,商業網點嚴重不足,國營和集體企業幾乎壟斷了零售市場,中小零售企業僅僅執行實物分配、上買下賣的任務,日子科學家比較好地。改革開放以後,中小零售企業既無大型零售企業的種種優勢,又無個體和私營商店的靈活機製,資金短缺,人才不足,設施陳舊,管理落後,經營商品簡單重複,經營的盲目性大,組織人程度低,虧損企業較多。在日本,10人以下的小型零售商店占零售企業的87.4%,它們和我國小型零售企業一樣,存在著資金不足等問題,但日本的中小型零售企業營銷效率較高,虧損企業很少,因為幾乎所有的中小零售企業都加入了製造商、批發商和大型零售企業的連銷經營體係或聯合化經營網絡,由後者向中小零售企業頻繁供貨,並在必要時給予資金通融、隨時退貨、人才援助、設施改造以及快捷、方便的各種服務。在任何國家,中小零售企業的數量都占絕大多數,它們在商品流通過程中發揮著大型零售企業無法取代的功能和作用。在中型零售和中小型零售業及個體零售在一定的空間內都必須同時存在、不可能相互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