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在將商業秘密授權給他人之前,秘密所有人應謹慎擬定合同,詳細界定該項秘密的範圍及被授權人應遵守的義務。實際中就曾發生過被授權人在授權後立即稱該商業秘密的某一部分他早已知道,應剔除在合同之外,出現了扯不清的麻煩、打不完的官司。
以上所列國外企業保護商業秘密的種種措施,雖然並不是說要國內的企業都去一一效仿,但國外企業保密意識之強烈、保密製度之嚴密、保密措施之完備,卻是值得我們認真學習與借鑒的。
商業秘密不設防,苦果自己嚐
在國外,包括商業秘密在內的知識產權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管理。企業經營者視商業秘密為企業的命根子,動用了現代企業管理的一切新手段,來為商業秘密“加密”。
而在我國,對大多數企業經營者來說,商業秘密還是一個新事物,他們對企業看得見、摸得著的有形資產十分重視,而對看不見、摸不著的無形資產——商業秘密還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有些經營者還缺乏這方麵起碼的知識,有些企業雖然也知道商業秘密的價值所在,但是企業的管理粗放,讓商業秘密處於不設防的狀態,以至商業秘密的泄露與竊密現象屢有發生。
1996年9月,上海噴塗機械廠狀告上海興業物資供應公司以高薪、高職等手段挖去他們廠掌握某項商業秘密的職工,使用了這項商業秘密,侵犯了他們的權益。法庭經過調查後認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並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處於保密狀態。而原告上海噴塗機械廠無證據證明其采取過相應的保密措施,並處於保密狀態。因此,這些信息不屬於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指控被告侵權不能成立。
其實,在企業界,像上海噴塗機械廠這樣“理直氣壯地告狀,灰心喪氣地敗訴”的例子不少。早在1994年,江蘇鎮江市就曾發生過類似的一起耐人尋味的商業秘密糾紛案。
某船舶工業學院(簡稱船院)起訴某縣辛豐南崗合金材料廠(簡稱辛豐廠)以利誘等方式獲取船院技術成果秘密及經營信息。據船院訴稱:辛豐廠自1992年下半年以來,以高薪聘請和許諾好處等不正當手段,利誘該院一名技術工人和一名退休供銷人員,為辛豐廠提供該院研製的技術成果——鈹鈷銅產品。該產品曾兩次獲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船院認為,辛豐廠擅自生產銷售雷同的鈹鑽銅產品,其行為已嚴重侵犯了該院的科技成果權利及商業秘密,要求對辛豐廠進行處罰並賠償船院的損失,以維護該院的合法權益。
乍一看,船院的訴請合情合理,無懈可擊,但是,鎮江市工商局的最終裁決不僅使船院大吃一驚,也使許多國內企業界人士大感意外:工商局不支持船院的訴請,因為船院的“商業秘密”並沒有“保密”。早在1988年,該院少數教授就在《××船舶學院學報》發表了《水平連鑄用CWC02BE結晶器內套的研製》的論文,對該生產技術作了全麵的比較和闡述;同年又在《特種鑄造及有色合金》雜誌上係統地闡述了合金熔煉鑄造中的主要技術關鍵數據。這些論文的公開發表,實質上就已經公開了熔煉鑄造的技術秘密。另外,該院對經營信息也沒有采取任何保密措施,其客戶不是屬船院獨家享有,寧夏、湖北、深圳等地的廠家也生產同類產品並銷售給船院的新老客戶。因此,工商部門認為,辛豐廠的行為不構成侵犯船院商業秘密的行為,船院少數科技人員與工人的泄密行為也不屬《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調整範圍。
該案的最終裁決,對船院是一個痛苦的教訓,對中國其他企業來說,則是一個難得的啟示:那就是商業秘密首先需要自己保密!
現在,商業秘密侵權糾紛頻繁發生,許多企業把責任一股腦地推給市場經濟實施後一些企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增加,推給法律保護與製裁措施的不完備,偏偏就沒有檢討一下自己對商業秘密的保護是否盡到了責任。事實上,許多企業商業秘密的泄露,與自身內部保密不嚴有著密切的關係。而沒有自身的保密,就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商業秘密。法律界人士早就指出,商業秘密僅靠法律的保護是不夠的,在本書中我們也多次例舉此類的事例。但遺憾的是,這一點似乎仍未引起廣大企業界的重視。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理事郭禾指出:“商業秘密是一種無形的知識產權,在法律上屬於民事權利,權利人如果放棄它,或不主張,法院也就不支持。在這一前提下,當事人主觀放任的行為、管理體製不善的行為,都會在法律上被認為是權利人想放棄這樣的權利。即使法律規定再完善,對於這種情況都是無可奈何的。所以當事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所作所為就顯得相當重要,企業應主動設置各種保密措施和保密協議,以確定商業秘密的內容和範圍。”簡單地說,企業的商業秘密,關鍵要靠企業自己來保護。這是與專利、版權以及商標保護所不同的地方。
從目前的情況看,我國企業對商業秘密的自我保護還相當薄弱,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麵:一是大多數企事業單位未認識到商業秘密在市場經濟中的實際和潛在的經濟價值,對一些專有技術也不知道加以保護;二是大多數企事業單位未將商業秘密作為一種無形資產加以保護,尤其是在與外商合資中,單從本企業的利益出發,忽視了國家利益,對一些我國的專有技術,也以很低的價格出賣給外商,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三是有的企事業單位雖認識到本企業的一些技術、信息是商業秘密,但未采取切實有效的保護措施。如未對涉密部門及人員製定並采取有效妥善的保密措施,或者雖已製定了保密措施,但形同虛設;有的與掌握主要技術的人員也訂立了保密合同,但未嚴格執行等;四是絕大多數企事業單位對泄露商業秘密或商業秘密侵權行為未求助於法律保護及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這一方麵是一些單位負責人缺乏保護商業秘密的意識,對泄露與侵權者不以為然,或者僅從道義上予以譴責,而未想到法律製裁;另一方麵也是由於自身管理鬆散,製度不嚴密,因而取證認證難度大,一些企業便因此放棄了法律的保護。
因此可見,許多中國企業不僅缺乏商業秘密的保護措施,還且還缺乏商業秘密的起碼常識。有的連什麼是商業秘密都不知道,自然也就談不上商業秘密的保護了。因此,中國企業的當務之急,是要補上商業秘密這一課。要掃除企業經營者中的“商業秘密盲”。還不知道商業秘密為何物的企業經營者,要增強責任心,要站在振興企業的高度來充分認識商業秘密的重要性,了解、熟悉和掌握有關商業秘密的起碼知識;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管理製度,落實商業秘密的保護措施,避免商業秘密的泄露與竊密。
商業秘密是怎樣泄露的?
商業秘密的泄露,一方麵在於竊密者的見利忘義,一方麵也在於秘密所有人的麻痹大意。綜觀當前一些侵犯商業秘密案的來龍去脈,商業秘密向境外泄露大致有以下諸種形式:
1、接受外來人員采訪、參觀、考察、實習中疏忽大意。我國宣紙生產技術與龍須草席生產工藝,都是在接待外商參觀中泄密的。
2、出差人員對所帶的資料保管不善。
3、對業務交往或經濟合作對象缺乏防範。
4、公關宣傳、學術交流或所屬知密人員向大眾媒體投稿把關不嚴。
5、不注重廢舊秘密載體的管理。除了正規的文件、資料外,商業秘密還普遍存在於廢舊電腦磁盤、辦公廢紙以及工業垃圾等廢舊載體中,最易被忽略。
境外商業間諜正也各種形式滲透到我國企業,采取各種手段竊取我國企業的商業秘密。隻要我們疏於防範,就有可能發生泄密事件。最近,某市的紅星化工廠便發生了一起令人難以置信的商業間諜泄密案,其泄密的途徑竟是該廠的廢紙廢物。
紅星化工廠研究開發出來的A4號多用途油漆剛剛打開市場,日本某株式會社的新產品W5多用途油漆就在市場上出現了,其成分、性能、技術指標基本上與A4號相同,市場已被搶占,怎麼查也查不出原因來。在公安局的偵破會議上,該廠廠長憂心忡忡地說:我們開發的A4號產品,是一種新型的多用途油漆,除可以廣泛用於高檔飯店內裝修外,還可以用於家庭裝修,市場效益相當不錯。這種油漆是一種高分子材料,結構十分複雜,短時期內是無法生產出來的。而該株式會社的W5號產品,其性能跟A4號一模一樣。W5是在A4上市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出的,從技術上說,假如他們在A4研製成功後竊取了配方,那麼在一個月內無論如何是生產不出來產品的。這就是說,他們在我們剛剛開始研製A4時就進行了跟蹤。這不但使A4打進日本市場成了泡影,而且A4的改進產品A5的研製也不得不停止了。
就在百思不得其解這時,公安局的老李接到一個情況反映,說是該市新世紀酒店來了一位專收舊貨的人,名叫水劍峰,每天都帶回一個蛇皮口袋。形跡非常可疑,老李靈機一動,他能否和這個案子有關呢?他決定進行跟蹤水劍峰。這一天,水劍峰在舊貨市場上不緊不慢地轉來轉去,最後停留在舊書市場,在那裏一邊看書一邊在等著什麼人的到來。10點半左右,不知從什麼地方鑽出一個矮個子,外地人模樣,提著一個蛇皮口袋,裏麵的東西似乎是廢紙一類的。他把袋子交給水劍峰,水劍峰給了他30元錢,那人接過錢就走了,水劍峰則從原路返回飯店。
他要廢紙幹什麼呢?難道他把這些破爛再賣給別人?肯定是的。他決定繼續跟蹤搞個明白。晚上8點,水劍峰從飯店出來,他打了一輛“麵的”直奔芳園小區。大約9點左右,一輛黑色豐田牌轎車停在水劍峰麵前,看牌照是外國公司駐中國辦事處的車。一位50歲左右的男人下了車,把水劍峰的蛇皮口袋裝在了汽車的後備廂中,從懷裏掏出幾張鈔票給了水劍峰,轉身上了車,車便開走了。
第二天上班,老李一查汽車牌照,不禁大吃一驚,汽車是該株式會社駐中國辦事處的。事情再清楚不過了,肯定是他們利用水劍峰要紅星化工廠實驗的有關數據。老李馬上來到紅星化工廠找清潔工談話,清潔工說三年前水劍峰就找過他,要收實驗樓的廢紙,每周收一次,說好了一次給30元。
據水劍峰交代,他有一個老鄉是該株式會社的雇員,是他要水劍峰收集紅星化工廠的廢紙交給株式會社的。該株式會社的老板大島尻野在事實麵前不得不承認違反了中國的法律。原來,3年前,他們在《讀賣新聞》上看到了紅星化工廠在研究A4產品的消息後,就開始想辦法收集他們的研究資料。他們通過收集實驗樓的廢紙,從中找到了A4產品配方的有關數據,然後向總部報告,同步進行研究。這樣,A4產品上市後,W5也研究出來了,既節約了研究經費,又搶占了上市時機。從這個故事裏,我們可以看出境外商業間諜的無孔不入,可以體會到保密防諜任務的艱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