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作雙方認同:在你的合作夥伴、客戶、原料供應廠商、對方許可證持有者得知你的企業秘密前要求他們簽署一份有關保守你的企業秘密的協議書。在對外簽定的經濟合同中,寫明保密條款,要求對方保證不泄漏履行合同時掌握的企業的商業秘密,否則將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4、明確文件標識:對企業的重要文件、資料應及時確定其保密級別、加蓋保密章,所有的秘密文件和材料等應醒目地標明“保密”、“絕密”等字樣;這樣的標識使人一目了然,知其重要性。同時應製定出企業的文件管理、借閱、複印、銷毀辦法,以及外發文件的審閱辦法。對於那些具有高度敏感性的文件和材料,應考慮如何使其形成一個自身的係統和管理模式。例如,根據文件或材料的保密程度、性質排出類別,使用不同編碼注明,使用不同顏色的封包、按類別存放等。規定秘密事項及時入檔,分類分級存放,平時上鎖,設專人管理,對尚未入檔的秘密材料,規定職工下班前收存上鎖。
5、員工教育:要不斷地對員工進行主人公觀念和保密的教育,使員工尤其是新來的員工明白企業的保密政策。特別重要的是要提醒將離開企業的職員在涉及工作的保密問題上應負的法律責任。當雇員正常脫離企業時,企業不應草草從事,而應當鄭重提醒他們,隻有個人的知識與能力才是工作流動的資本。如果泄露屬於企業的商業秘密,將負法律責任。如果必要,則與離職人員訂立保密合同,或以備忘錄形式,書麵告之義務。也可以與離職人員簽訂“競業限製協議”,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在與本單位有競爭業務的企業任職,不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或幫助他人在與本單位競爭的領域內使用本單位的商業秘密。
三、確定商業秘密的保護途徑
商業秘密既是競爭對手悉心探索的對象,也是不正當競爭對手竭力攫取的目標。因此,在實際中,即使我們采取了非常嚴格的保密措施,也難完全避免商業秘密被他人竊取與侵犯。對此,企業也不必驚慌失措。除了立即采取一些彌補措施以防商業秘密進一步擴散外,應迅速通過法律途徑,追究侵權者的責任,以此來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商業秘密受到侵犯的權利人可通過以下3種途徑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1、以法律手段保護商業秘密。
目前我國對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侵權行為法對商業秘密的保護,主要依據是《民法通則》、《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刑法》。二是合同法對商業秘密的保護,主要依據是《合同法》和《勞動法》。
侵權行為法對商業秘密的保護是指他人不法侵犯商業秘密時,權利人可以就其侵犯自己的民事權利的事實,依照《民法通則》第117條和第118條的有關民事侵權的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停止侵害和賠償損失。權利人也可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的有關經營者不法侵權的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請求處理,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侵權人侵犯商業秘密,給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的,權利人也可依據《刑法》第219條向人民法院起訴,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合同法對商業秘密的保護是指商業秘密的權利人以訂立合同的方式,明確各方對商業秘密保護的權利和義務。若對方違反了保密義務,則權利人可依合同對其追究違約責任,包括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繼續履行合同中規定的保密義務等。《合同法》主要針對商業秘密中的技術秘密在流轉過程中給予保護。無論是權利人或與權利人為交易對象的相對人,都必須嚴格履行技術合同中規定的保密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而《勞動法》主要針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關商業秘密的保護問題。勞動合同的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如果勞動者違反這些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依法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2、以經濟手段保護商業秘密。
以經濟手段保護商業秘密,主要包括下列三個層次:(1)用分配方法來保護商業秘密。即對接觸、使用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給予較優厚的工資、獎金待遇,若有可能,再輔之以必要的雇傭合同,寫明一旦享受特殊津貼,則應負有相應的保密義務;(2)可以用長期化勞動契約來保護商業秘密。在人員流動比較普遍的今天,這一方法更具有重要作用。勞動契約長期化,可以使關鍵崗位(接觸、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由於收益長期化的預期,而留在崗位上。如果再輔之以較優厚的工資、獎金,對增強企業重要職工保護商業秘密的責任感會更有作用。(3)以某種產權安排,來保護商業秘密。比如,允許商業秘密的發明人,接觸、掌握商業秘密的人擁有部分股權,成為企業的股東,使之與企業形成休戚相關的命運共同體。日本許多中小企業中的掌握和從事關鍵技術、工藝的職工,往往是“基於社員”(一般不予解雇,終身雇擁的職工)或是企業的股東,其用意是既防止人才流失,又防止商業秘密外泄。我國高新技術開發區的某些高新技術企業以及南方的部分企業中已開始了這方麵嚐試。
3、以行政管理的手段保護商業秘密。
如果不能有效地保護商業秘密,企業是絕不會興旺發達的。因此,企業應把保護商業秘密作為現代化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來抓緊、抓好。包括建立保護商業秘密的機構、健全企業內部相關的保密製度等。
上述保護企業商業秘密的手段與方法,哪一個也不是包治百病的。法律手段有其漏洞,而且屬於事後的救濟;經濟手段使成本開支加大;道德手段則缺乏強製性;僅僅靠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則力度不夠。總之,企業家應當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運用各種手段,才能有效地保護本企業的商業秘密,降低泄密風險。
健全商業秘密保護的製度
商業秘密是如此的重要,但又是如此的脆弱。境外的商業間諜、國內的不正當競爭對手都無時無刻不在窺視和覬覦我們的商業秘密。我們的任何一點疏忽,一點大意,都有可能使商業秘密泄露或被竊,從而給企業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商業秘密的易泄露性提醒企業,商業秘密的保護必須是事事留心,處處設防,時時警惕!
周密的保密措施重點包括如下幾項內容:
評估企業在廠房地點、布局、設計及建築方麵的整體安全需要。這些場所現在有哪些弱點?廠房設施是否孤立或地處偏遠?應該采取哪些保護措施?是否所有可能的接觸途徑都處在監控和保護之下?如果發生違反安全事件,警察或內部保安人員可能需要多長的反應時間?
采取有效措施精挑員工,尤其是錄用之前。控製和加強授權等級、鑰匙的使用、準入限製、出入登記及安全係統的正確使用等。
在廠房設施內及敏感區域周圍建立並加強限製員工接近的措施。特別重視那些存有商業秘密、機密信息及電腦文件的場所等高風險區。確保員工時刻保持高度警惕。
定期舉辦保密教育培訓活動。確保企業中的每個人無論職位高低都遵守保密規則。
采用適當的安全係統和其他反侵入及盜竊設施。
企業作為經濟實體進入市場,以求在競爭的優勢中獲取良好的經濟效益,對企業生產中的高新技術、工藝流程、生產技巧、市場信息、經營策略等環節,都必須適時注意保密,否則,會造成無法彌補的經濟損失,嚴重的甚至危及企業的生存。以下一些保密環節應引起企業的足夠注意。
一、專利申請前的保密。具有先進水平的技術發明,屬知識產權範疇,是受國家專利法保護的,但在還沒有獲得國家專利證書前,是需要進行嚴格保密的,不然的話,就將功虧一簣,導致前功盡棄。例如:某省的一個廠家,經過長期努力,研製成功了一種設計合理的新型森林滅火機。但由於該廠家忽視保密環節,使這項技術在他們申請專利前,被外地的一個廠家獲取,並搶先一步取得國家專利證書後,投入大批量生產。結果,本來是自己首創的技術工藝,卻要花重金向外地那個廠家購買專利權後才能使用。
二、技術交流過程中的保密。與國內外同行進行技術交流,是促進技術進步的重要措施,但絕不能忘記,一定要牢牢把握住保密這一原則,不該提供的一個字也不能提供,否則,將自食惡果。如某省有一家大型國營化工廠,生產的一種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很走俏。在接待國外一個專家團時,毫無保留的將工藝流程等情況作了介紹。外國專家回國後,在我國工藝技術的基礎上加以改進,生產出了優於我國的產品,占領了國際市場,使這家化工廠蒙受了重大經濟損失。
三、產品配方的保密。產品配方,是企業賴以生存的基礎,必須嚴加保管,一旦泄露,不僅影響其競爭力,而且還有可能造成市場混亂。某省有一家化工廠,研製生產出了一種很受農民歡迎的磷肥,市場前景看好,但還沒等其創出牌子,產品配方就通過各種渠道流失到附近的一些小化肥廠。由於這些小化肥廠設備簡陋,技術落後,生產出來的這種磷肥達不到技術標準,農民使用後效果不理想,致使該廠產品也受到牽連,銷售受到影響。
法律界人士認為,企業應當根據實際需要,製定詳盡、具體的商業秘密管理製度,使商業秘密保護措施製度化、規範化和法製化。如商業秘密資料使用和銷毀管理辦法、職工保守商業秘密管理辦法、商業秘密管理獎懲辦法、對外接待保密管理辦法、商業秘密要害部位保密工作管理辦法、會議保密規定、傳真機、計算機和通信設備使用管理規定等等。
這裏我們例舉幾項基本的保密製度。
一是會議保密製度。許多會議具有較強的政策性、專業性和保密性,是許多商業秘密泄露的重要途徑。因此必須搞好會議保密工作,嚴防會議過程及會後的失密、泄密與竊密:
1、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會議,會前應認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規定保密紀律,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
2、不得在接待外國人的賓館、飯店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特別是涉及核心秘密的會議。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召開的,應采取保密措施;
3、會前應對會場的擴音、錄音設備進行保密檢查,防止擴音設備產生寄生振蕩泄密。嚴禁使用無線話筒錄音或以無線話筒代替有線擴音設備;
4、嚴禁與會議無關的人員進入會場,對需要列席的與會人員,應將其名單送交主管會議的領導審定;
5、凡規定不準記錄會議內容的,與會人員不得記錄,不得攜帶錄音機進入會場錄音;
6、嚴禁濫印亂發會議秘密文件、資料。印發秘密文件須嚴加控製;
7、會議期間印發的秘密文件、資料,一律標明密級,統一編號,登記分發;
8、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會議時,應在會議期間配備保密箱、櫃和文件袋,指定專人管理秘密文件、資料、筆記等,不許與會人員帶出會議住地;
9、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秘密內容,新聞單位不得報導秘密會議事項;
10、發現會議內容被竊聽,秘密文件、資料丟失或被竊,應立即報告,及時追查,設法挽回損失。
二是新聞宣傳保密製度。前麵我們已經例舉了大量的事實,證明由於新聞宣傳的保密意識不強,導致商業秘密的大量泄露。對此,新聞界和企業界人士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在新聞宣傳中增加保密觀念,強化保密措施,以防泄密事件的發生。具體可采取以下措施:
1、各部門各單位應準確劃定密與非密界限,弄清本部門本單位保密範圍和項目,並使有關的領導和工作人員都知道,凡不宜作為新聞公布的就不要公布;
2、要有全局觀念和保密觀念,既要搞好宣傳工作,又要確保商業秘密的安全。不能隻顧宣傳本部門本單位的成績和優勢而不顧保密。記者、作者和編者也不能隻顧宣傳不顧保密,更不能為了名利和獵奇而泄露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