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摸透辦公室潛規則,不做職場愣頭青(2)(3 / 3)

林錦尚是個80後女孩,崇尚自我,率性而為,她身上沒有絲毫忍辱負重、逆來順受的影子。她剛剛把老板給“炒”了,朋友問她事情的緣由,林錦尚一股腦兒地把心中的委屈都倒了出來。

原來前一段時間公司要搬遷,林錦尚負責與業主談判、訂合同,通過招標確定家具商和裝修商,還要負責平麵設計方案的選擇,事情簡直多得成堆。根據她以往的經驗,完成搬家至少需要5個月的時間。但她的老板也不知道中了哪門子邪,上來就對她甩出一句話:“你最好在兩個月內辦好公司的搬遷事宜,如果不能完成,你就另謀高就吧!”

林錦尚想,老板是不是瘋了啊?光是室內裝修就需要兩個月,還有那麼多事情,自己就是有三頭六臂,也沒辦法在兩個月內完成啊!老板發號施令的時候考不考慮實際啊?腦袋一拍就給出個時限,根本沒想過完不完得成。

盡管心裏不樂意,林錦尚還是強忍著不滿去找老板溝通,想把具體的工作和可能遇到的困難跟他講一下,爭取多一點時間辦事。不成想,老板相當傲慢地說:“你是以前工作拖拖拉拉慣了吧?我告訴你,現在可不像以前了,誰能提高效率誰就有飯吃,不能勝任工作就隻能請他走人。”

林錦尚一聽就來氣了,好像誰稀罕他那份工作似的。“你說這樣的老板,你不炒了他,還跟他幹什麼啊?”她當時就甩手走人了事,現在提起來還一肚子火。

但是,辭職之後,林錦尚的眼裏還是有一絲落寞。朋友問她:“是不是你有什麼地方做錯了,有些細節沒有注意到,得罪了老板?”

這時,林錦尚才想到,前一段時間人力資源部的人提醒她,現在工作緊急,希望她不要一下班就走,需要加班的時候還是要加班。她說自己的工作都完成了,為什麼要加班啊?所以每天一下班,她仍然按時回去,盡管辦公室裏大家都還沒有走。後來老板也跟她說,下班之後大家都沒有走,希望她最好也能留下來繼續工作。但是,她沒有聽老板的話,還是走了。

現在想來,林錦尚才明白,正是在所謂的加班這個問題上得罪了老板,老板才使出手段逼走了自己。

如今在職場中,員工經常麵臨加班這個問題。很多人心裏都不樂意加班,但出於無奈,天天下班之後還要在單位裏加班。有職業規劃師分析認為,加班的原因主要有幾種:第一,辦公室氛圍,大家都在加班;第二,工作效率低下,必須通過加班來彌補;第三,賺取加班費或者等待其他機會;第四,為實現自己的強烈欲求而自我加壓;第五,工作能力不夠。

林錦尚顯然不屬於能力低下、效率不高、看中加班費那種類型的職場人士,她更在意的是自己的生活,但不幸的是她所在的單位“加班文化”濃厚,當別人都在加班時,她一個人悠閑自在地先走了,讓老板認為她是一個不盡職盡責的員工,認為她對工作沒有熱忱,以至於最後給她安排了非常多的工作,用這種悄無聲息的方式將她逼走了。她是觸犯了辦公室裏的“加班潛規則”。

說到加班,就不能不提到深圳的華為公司。華為在初創之時,幾乎每個開發人員都有一張床墊,卷放在鐵櫃底層、辦公桌下麵。午休時,大家席地而臥;晚上加班,大家就靠這張床墊,累了睡,醒了爬起來再幹。公司方麵認為,“床墊文化”是華為精神的一個象征,意味著華為人努力把智力發揮到最大值。“床墊文化”伴隨著華為從1988年成立一直到現在。

華為把員工的加班算作績效考核的一部分,整個公司的文化就是“鼓勵加班”。在不少部門裏,加班是個人績效考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懂得“鞠躬盡瘁”的員工就根本無法“出人頭地”。

的確,現如今,加班已經成為了職場中的一種“潛規則”。職場人士入門的第一課,就是學加班。

剛剛與一家公關公司達成就業意向,開始實習的大學生小舒,在最近的8個月時間裏,有近4/5的工作日在加班,平均每天工作約12個小時。即使剛出差回來,她一下火車就得趕回公司加班。忙的時候,她根本別想休息,連熬幾個通宵也很平常。

做了8年廣告策劃的林小姐說:“幹我們這行,加班是家常便飯。一天工作十二三個小時算少的,經常連續熬幾個通宵。哪怕是淩晨離開公司,上午也要準時出現在辦公室。但叫苦也是徒勞,就算我跳槽,哪個公司又不需要加班呢?借用一句廣告語,如今的加班,還需要理由嗎?”

這樣一來,就形成了單位的加班文化和個人的生活自由之間的衝突,林錦尚就是這種衝突中的犧牲品。其實,在麵對加班這個問題的時候,與領導的溝通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你已經將工作完成,在你看來完全沒有加班的必要,但是大家都在加班,那麼你就不要大搖大擺地離開。你不如找到領導,向他彙報你的工作,讓他知道你已經完成了工作任務,或者友好地向他表明你對工作和生活的態度,取得他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