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不廢文章之美。劉勰將內容和形式的關係,比成“經正而後緯成,理定而後辭暢”,表現了追求內容、形式平衡的美學觀點。
4.事物的真實情況表體多包,情偽屢遷。(《章表》)明白約束,以備情偽。(《書記》)按《戰國策·秦策》:“請謁事情”。注:“情,實也。”《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民之情偽,盡知之矣。”情,真實。情偽,猶言真偽。
四十七、情誌1處
思想感情必以情誌為神明。(《附會》)按在“情”條與“誌”條已論及,按習慣看法,情屬感性範疇,誌屬理性範疇。古來即有人認識到情、誌在文藝領域內是不可分割地結合在一起的。如《尹文子上篇》:“樂者所以和情誌”;《後漢書·文苑傳讚》:“情誌既動,篇辭為貴”;張衡《思玄賦》:“宣寄情誌”;鄭玄《六藝論》:“箴諫者希,情誌不通,故作詩者以誦其美而譏其過”;陸機《文賦》:“頤情誌於典墳”;嵇康《琴賦》:“可以導養神氣,宣和情誌”;摯虞《文章流別論》:“夫詩雖以情誌為本,而以成聲為節”;沈約《宋書·謝靈運傳論》:“自茲以降,情誌愈廣”。劉勰在前人思想的基礎上,在《文心雕龍》中使用了“情誌”、“情理”等詞,王元化先生《〈文心雕龍〉創作論》將“情誌”釋為“滲透了思想成分的感情”,我認為是較恰當的。
四十八、情理8處
思想感情(有時亦代指內容)情理設位,文采行乎其中。(《熔裁》)巨細或殊,情理同致。(《明詩》)按釋見前“情誌”條。
四十九、情數3處
本心、作家個性若情數詭雜,體變遷貿。(《神思》)情數運周,隨時代用矣。(《章句》)按《後漢書·班超傳》:“胡夷情數,臣頗識之。”情數即本性,《文心雕龍》指作家個性。
五十、情變4處
文情的變化故鋪觀列代,而情變之數可監。(《明詩》)洞曉情變,曲昭文體。(《風骨》)按嵇康《難張遼叔自然好學論》:“情變鬱陶,而發其蒙。”情變,感情的變化。後用於文論,沈約《宋書·謝靈運傳論》:“若夫平子豔發,文以情變,絕唱高蹤,久無嗣響。”情變內容包括文學流派的發展、作品體裁和寫作方法的發展變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