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可知,“體勢”論既肯定了體裁的共同的風格要求,又提倡百花齊放,是《文心雕龍》對於文藝理論的光輝貢獻之一。
2.描寫形狀至於氣貌山海,體勢宮殿。(《誇飾》)按王褒《洞簫賦》:“生不諳天地之體勢,睹於白黑之貌形。”體勢即形狀。劉勰用作動詞,指描寫某一事物的形狀。
八十五、體製2處
體裁、格局箴銘碑誄,則體製於弘深。(《定勢》)夫才量學文,宜正體製。(《附會》)按鄭玄《詩譜·周頌》孔穎達疏:“然《魯頌》之文,尤類《小雅》,比之《商頌》,體製又異。”嵇康《琴賦》:“體製風流,莫不相襲。”劉勰襲用上引詞義。
八十六、體憲2處
取法自斯以後,體憲風流矣。(《詔策》)按《管子·君臣上》:“則君體法而立矣。”注:“體,猶依也。”《詩·大雅·崧高》:“王之元舅,文武是憲。”憲,效法也。體憲,是取法的意思。
八十七、體義2處
體裁的要義及周之辛甲,百官箴一篇,體義備焉。(《銘箴》)意用小異,而體義大同。(《檄移》)八十八、體氣1處天賦的氣質其論孔融,則雲體氣高妙。(《風骨》)按曹丕《典論·論文》:“孔融體氣高妙,有過人者。”《三國誌·吳書·王蕃傳》:“蕃體氣高亮,不能承顏順旨。”“體氣”指天賦的氣質,見前“氣”條第1義。
八十九、體貌3處
1.具體化、形象化體貌本原,取其事實。(《書記》)斯乃言語之體貌,而文章之宅宇也。(《練字》)按宋玉《登徒子好色賦》:“玉為人,體貌閑麗,口多微辭。”體貌原指體態容貌。劉勰引申指“形象化”。
2.禮遇陳思以公子之豪,下筆琳琅,並體貌英逸,故俊才雲蒸。(《時序》)按《戰國策·齊策》:“孟嚐君令人體貌而郊迎之。”鮑校注:“體貌,有禮容也。”
九十、體要8處
1.切實而簡要書雲辭尚體要,弗惟好異。故知正言所以立辯,體要所以成辭。(《征聖》)周書論辭,貴乎體要。(《序誌》)按《周書·畢命》:“政貴有恒,辭尚體要。”傳:“辭以理實為要。”理實見於《後漢書·朱浮傳》:“牧人之吏,多未稱職,小違理實,輒見斥罷。”又《王充傳》:“充好論說,始若詭異,終有理實。”這裏,詭異與理實對言,故理實指合理而接近事實,即切實的意思。綜上可知,體要即切實而簡要意。
2.取法於要辭訓之奧,宜體於要,於是搦筆和墨,乃始論文。(《序誌》)3.大體、綱要雖讀千賦,愈惑體要。(《詮賦》)是以立範運衡,宜明體要。(《奏啟》)按荀悅《漢紀後序》:“於是乃作考舊,通達體要,以述漢紀。”體要即綱要。
九十一、體物2處
具體地描述事物鋪采摛文,體物寫誌也。(《詮賦》)體物為妙,功在密附。(《物色》)按《禮記·中庸》:“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體物而不可遺。”“體物”,原指天地的意誌普遍體現於萬物之中。後陸機《文賦》:“詩緣情而綺靡,賦體物而瀏亮。”李善注:“賦以陳事,故曰體物。”“體物”,指具體地描述事物。劉勰襲用。
九十二、體式1處
格式(辭藻、音律等)體式雅鄭,鮮有反其習。(《體性》)按陶弘景《與梁武帝論書啟》:“唯叔夜威輦二篇,是經書體式。”體式,指文章格式,包括辭藻、音律等因素。
九十三、製48處
1.製約、控製勢者,乘利而為製也。(《定勢》)且才分不同,思緒各異,或製首以通尾,或尺接以寸附。(《附會》)按《商君書·畫策》:“衣服有製,飲食有節,則出寡矣。”《史記·項羽本紀》:“吾聞先則製人,後則為人所製。”劉勰用於文論,意為控製文筆。
2.文體之一——帝王的命令秦並天下,改命曰製。(《詔策》)製者,裁也。(《詔策》)按《史記·秦始皇本紀》:“丞相綰等議上尊號王為泰皇,命為製,令為詔。”
3.創作阮瑀據案而製書。(《神思》)至明帝纂戎,製詩度曲。(《時序》)按《詩·豳風·東山》:“製彼裳衣。”製,作也。引申為創作。
4.作品故體情之製日疏,逐文之篇愈盛。(《情采》)降及靈帝,時好辭製。(《時序》)按蕭統《文選序》:“戒畋遊則有《長楊》、《羽獵》之製。”製是篇製、作品的意思。
九十四、式27處
法則、格式然紀傳為式,編年綴事。(《史傳》)暨楚之騷文,矩式周人。(《通變》)按《周禮·天官·大宰》:“以九式均節財用。”式指規格、法式。
九十五、雜49處
1.藝術作品的複雜性文雖雜而有質,色雖糅而有本。(《詮賦》)何謂附會?謂總文理,統首尾,定與奪,合涯際,彌綸一篇,使雜而不越者也。(《附會》)按《易·係辭下》:“其稱名也雜而不越。”韓康伯注:“備物極變,故其名雜也。各得其序,不相逾越。”劉勰將這個命題運用到文論,說明藝術作品要避免“約則義孤”,避免單調貧乏,必須在主題集中的前提下,具有複雜性和變化性,通過豐富多彩的形式去表現豐富多彩的意蘊,也就是要“驅萬途於同歸,貞百慮於一致”(《附會》)。錢鍾書先生《管錐編》雲“《係辭下》:‘物相雜,故曰文。’《國語·鄭語》載史伯對鄭桓公曰:‘聲一無聽,物一無文。’曰‘雜’,曰‘不一’,即品色繁殊,目悅心娛。一則雜而不亂,雜則一而能多。古希臘人談藝,舉一貫寓於萬殊為第一義諦。正謂此也。”雜和質是對立統一的文學概念。參看“質”條第4義。
2.雜多二則風清而不雜。(《宗經》)是以括囊雜體,功在詮別。(《定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