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紅舞坊(3 / 3)

散場之後老板娘把我留了下來,她可真夠狡猾的,居然要跟我做生意,讓我加入她們樂坊,剛才那個瞧不起人的勁兒沒了,表現得一副唯唯諾諾樣。我說有菁兒在不需要我添亂子,她卻說菁兒身子不好不宜長期演出,合著她是找我當替補的,我怎麼可能答應。

我本來不考慮直接要走的,可她讓菁兒出麵挽留“我與妹妹倒也有緣,妹妹何不留下,別埋沒了自己,紅姨也不會虧待你的。”原來老板娘就是紅姨,她真的是想留下我,所以開出了優厚的條件,讓我不得不動心。紅姨說之要我加入樂坊,享受的是菁兒的待遇,給我二十萬兩銀子,還安排我住單獨的小樓,配有一丫鬟,在這裏是自由身,一年之後可以永遠離開...有這等好事我不答應我就是笨蛋了,況且這裏來往的都是一些達官貴人,商旅老板,公子哥兒,要打聽人也方便,不用四處漫無目的的奔波,還有錢掙有人伺候,我當即就答應下來了。

回到客棧見子邪在喝茶,神情有些憂慮,該不會是半天沒見著我在替我擔心吧!我一屁股坐到他身旁,結果他隻是說了一句“回來了”,真沒誠意。後來才把我給氣死了,子邪這小子也太賊了吧!原來我前腳剛一踏出客棧,他後腳就跟了來,發生在客棧的事他也都知道。我把我的決定告訴他,他死活不答應,反正兩個字“不行”我是兩個字就可以打發掉的人嗎?於是我好說歹說,又是吭騙又是撒嬌的,最重要的是我告訴他我留在那是方便打聽人,又繼續撒嬌發嗲,顯然他是吃不住我這一套,隻好無奈的投降站到了我這一邊。第二天我們就搬過去了,說是搬其實也沒什麼東西,就幾件衣服和我那些家當,當然還有小懶。我告訴紅姨子邪是我哥哥,紅姨就讓人在我住的小樓藤出一間房讓他住下,不過要擔任這裏的保鏢工作。這樣我們就算大搖大擺的住進來了。

還沒住上幾天,紅姨就找我商量要我出場表演,我挺納悶的,於是把我的想法告訴了紅姨,我說讓我和菁兒搞個組合,這樣也就名正言順了,紅姨說這種方法沒試過不隻能不能行通,我給她把包票,不是說菁兒不能長期出場嗎?那她可以在一旁彈奏,我早一旁表演,別人也不會說她不出場了,紅姨也就答應了。我借機會說需要準備,紅姨又給了我五天時間,我也沒閑著,把該需要的“裝備”都找人做好,自己則苦練了幾天,五天後我就閃亮登場,慕名而來的人也不少,可這宣傳的力度還不夠。我一邊演出一邊盤算著要怎麼做宣傳。

第一場演出就大受歡迎,眾人也都表示接受組合的形式,新花樣大家都覺得新鮮。每天都如期演出,我每天也變出不同的花樣,紅姨是商場狡猾的狐狸在這個時候抬高了價錢,人家喜歡漲價了也願意掏錢來看。一個月下來,賺了不少銀子,紅姨笑得合不攏嘴了,對我也是百依百順,菁兒也誇我有點子,我都快被捧到天上了,把要找人的事都忘得一幹二淨得,要不是子邪提醒我可能一直都把這事忘了。不過我對紅姨又提了些建議,比如把我們的知名度提高,辦演唱會,辦慈善事業,紅姨和菁兒都不理解,但也對我十分信任,一切交給我辦,經過我現代的營銷策略,我們的名氣大了不少,慕名來的人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