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中存在的信息不對稱是金融管製存在的首要原因。
如果交易者占有不對稱的信息,市場機製就不能達到有效的資源配置。金融市場中信息不對稱主要體現在金融機構與金融產品需求者之間的風險識別和規避上。金融管製可以較有效地解決金融經營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避免金融運行的較大波動。
由於金融市場難以實現完全自由競爭。作為金融創新主體的金融機構總是從自身微觀的利益出發去考慮問題,這就決定了其在決策時不可能充分考慮到宏觀利益所在,甚至為追求自身利潤的最大化往往可能實施一些規避管製的違規冒險行為。同時為了防止加大經營成本,更容易忽視對操作程序的規範和監控,從而影響到其對風險的防範與控製能力。
金融管製是政府管製的一種形式,是伴隨著銀行危機的局部和整體爆發而產生的一種以保證金融體係的穩定、安全及確保投資人利益的製度安排,是在金融市場失靈(如脆弱性、外部性、不對稱信息及壟斷等)的情況下由政府或社會提供的糾正市場失靈的金融管理製度。從這一層麵上來看,金融管製至少具有帕累托改進性質,它可以提高金融效率,增進社會福利。但是,金融監管是否能夠達到帕累托效率還取決於監管當局的信息能力和監管水平。如果信息是完全對稱的,並且監管能完全糾正金融體係的外部性而自身又沒有造成社會福利的損失,就實現了帕累托效率。關於完全信息和對稱信息的假設,在現實經濟社會中是不能成立的,正是這一原因形成了引發金融危機的重要因素——金融機構普遍的道德風險行為,從而造成金融監管的低效率和社會福利的損失。
銀行監管:限製過度冒險
銀行監管是指政府對銀行的監督與管理,即政府或權力機構為保證銀行遵守各項規章、避免不謹慎的經營行為而通過法律和行政措施對銀行進行的監督與指導。雖然,我國的銀行監管已形成了一定的體係,但還存在許多不足和缺憾,還需要不斷補充與完善。從西方發達經濟體的銀行監管的曆史經驗來看,較為完善的銀行監管應該包括風險管理評估、信息披露要求、消費者保護以及對競爭的限製四個方麵。這對中國等新興市場的發展來說具有很好的借鑒意義。
風險管理評估
過去,對銀行的實地檢查的重點主要是評估銀行資產負債表在某個時點上的質量,以及考察銀行是否遵守資本金要求和服從對其持有資產的限製。但是僅僅著眼於銀行某個時點的狀況的檢查並不能有效反映該銀行在不遠的將來是否會過度冒險。
金融環境的變化導致了全世界範圍內對銀行監管程序認識的轉變。
銀行監管現在更加關注的是評價銀行控製風險的管理程序的健全性。對銀行風險管理進行評級時,主要考慮以下四個因素:1.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實施監督的質量;2.對所有具有重大風險的業務活動的政策和限製措施的有效性;3.風險試題和監督體係的質量;4.預防雇員欺詐和從事未被授權的活動的內部控製措施是否得當。
信息披露要求
西方的銀行監管中對信息披露有明確的要求。為了確保市場和儲戶能夠獲取準確和充分的信息,監管者要求銀行服從標準會計準則和披露一係列的幫助市場評估銀行資產組合質量的信息。這可以幫助股東、債權人和儲戶對銀行予以評估和監督,防止銀行過度冒險。歐洲貨幣標準委員會曾發布一則報告,建議由公司內部風險管理係統所評價的財務風險應當向公眾披露,就是基於這這一點考慮。
消費者保護
由於金融市場中信息不對稱的存在,消費者不能掌握足夠的信息來保護自己。中國銀行業由於是以四大國有銀行為主體,對於消費者保護的意識還不是十分強烈。銀行監管部門對於這一方麵的重視也遠遠沒有達到發達經濟體的水平。對消費者進行保護主要體現在信息的真實完整性和不同地區的非歧視原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