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禮製漫談(下)(2 / 3)

諡號,即死後由皇帝頒賜的榮稱。如宋包拯稱包孝肅、嶽飛稱嶽武穆、明徐光啟稱徐文定、清紀昀稱紀文達等。在姓氏前加形容詞指稱特定的同姓者。如大戴、小戴分指漢代學者戴德、戴聖叔侄他們編纂的《禮記》也分別稱為《大戴禮》、《小戴禮》,晉代作家阮籍、阮鹹叔侄也分別稱為大阮和小阮“大阮”和“小阮”因而成了“叔”、“侄”的同義詞,南朝謝靈運和堂弟謝惠連都是詩人,也被稱為大、小謝。唐代詩人中老杜亦作大杜專指杜甫,小杜專指杜牧。老蘇、大蘇、小蘇則指宋代蘇洵、蘇軾、蘇轍父子。以幾個姓並稱特定的幾個人。如“伊呂”指商伊尹、周呂尚;“馬班”或“班馬”指司馬遷《史記》作者、班固《漢書》作者;唐詩人中“李杜”是李白、杜甫,“元白”是元稹、白居易;“韓柳”是韓愈、柳宗元。還有前麵提到的大謝小謝合稱“二謝”,加上南朝另一詩人謝眺又合稱“三謝”;“二程”專指宋代學者程顥、程頤兄弟;蘇洵、蘇軾、蘇轍又合稱“三蘇”。在唐代還常以行第連同姓名官職等稱人。王維有詩題《送元二使西安》“勸君更進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就是其中的名句、唐詩中屢見《答王十二》、《問劉十九》、《同李十一醉憶元九》、《送裴十八圖南》、《寄丘二十二員外》之類的題目,都是以行第稱人的。如李白是李十二、韓愈是韓十八、柳宗元是柳八、元稹是元九等。行第還可連同名和官職並稱,如裴圖南稱裴十八圖南、杜甫稱杜二拾遺、白居易稱白二十二舍人等。宋代也還有此風習,如秦觀稱秦七、歐陽修稱歐九、黃庭豎稱黃九等。上述這些起著姓名作用的地點名稱、官職名稱等,大都是他人、後人為表示尊敬或方便而使用的,本人自己並不使用。這一點是和姓名不同的。但是,這些稱呼既已使用,大都因曆史上長期沿用而固定下來。如孔融因在北海任相而稱“孔北海”,但不以其籍貫而稱魯國;王安石以籍貫而稱“王臨川”,但不以曾在鄞縣任官而稱鄞縣。

杜甫曾任工部員外郎和左拾遺,因而稱“杜工部”、“杜拾遺”、但他還任過參軍、參謀,卻不稱杜參軍、杜參謀。唐李賀隻以籍貫稱“昌穀”,南北朝鮑照隻以職銜稱“參軍”。“李杜”多指李白、杜甫,不用來稱李賀、杜牧。宋代畫家米芾的兒子米友仁,也是畫家,世稱“小米”,但米芾卻不稱“老米”,而多稱“米南宮”“米顛”。總起來說:並不是所有的古人都可以用地名或官職名等稱代;也並不是所有與某人有關的地名、官職名都可以用來稱代某人。這是曆史上約定俗成的習慣,並不見得有什麼道理。在封建社會裏,姓、名、字、號不僅以它的字形、字義反映封建宗法製度和倫理道德觀念,而且也常被直接用來作為政治鬥爭的工具。除了頒賜“諡號”之外,“賜姓”、“賜名”也是統治者用來維係或加強其統治的一種手段。唐朝沙陀族的朱邪赤心就因鎮壓農民起義有“功”而被賜以“國姓”皇帝的姓“李”,賜名“國昌”他的後代就襲用“李”姓。在五代時,其孫李存並利用這個“李”姓建立後唐,即後唐莊宗。唐玄宗的寵妃楊貴妃的哥哥楊釗,被賜名“國忠”,是天寶年間炙手可熱的權臣。唐僖宗時黃巢起義軍的叛徒朱溫,降唐後被賜名“全忠”;他篡唐自建梁朝後就不便再用唐的賜名,又改名“晃”。明代太監鄭和本姓馬,因隨燕王起兵而被賜姓“鄭”他就是著名的“三保太監”,曾七次受命率船隊出使南洋。明末驅逐荷蘭殖民者收複台灣的民族英雄鄭成功,也曾被南明隆武帝賜姓“朱”因而閩台人民稱他為“國姓爺”。

與“賜姓”、“賜名”的籠絡、褒獎作用相表裏,統治者還用政治力量強製他人改易姓名,進行迫害鎮壓。由於宗室內部的鬥爭,三國時吳帝孫皓追改他的堂弟孫秀的姓為“厲”;唐玄宗也曾改新興王李晉的姓為“厲”。清雍正帝上台後強令他的弟弟他爭奪帝位時的對手胤”,改名為“阿其那”滿語:狗、胤”,唐改名為“塞思黑”滿語:豬。武則天也是一個熱衷於賜姓改姓的統治者。她稱帝後,把當時的唐中宗和以後的唐睿宗先後改為“皇嗣”,賜姓“武”;又曾強令中宗皇後王氏改姓“蟒”。徐敬業先世已被唐太宗賜姓李,困起兵反對武則天又被她取消賜姓,複姓徐。在姓名問題上反映封建帝王在政治上和人格上的絕對統治地位的,還有“避諱”。即原來為整個社會共同使用的某個漢字,一被當代皇帝用為名字,就被皇帝壟斷專用,臣民不許使用,這種字叫“諱字”,這種作法叫“避聖諱”。違反了這一條就是“犯上”、“大不敬”,甚至“大逆”,就成為關係到身家性命的嚴重問題。在姓名問題上,也是充分反映了專製帝王統治的專橫和殘暴的。以上所說的封建社會的姓名字號之類,都是封建宗法製度和倫理道德等觀念形態的組成部分,甚至是封建帝王顯示其淫威,實行專橫統治的直接工具。從這點上說,我們今天直接以姓名作為古人的代號就行了,已不再需要這些東西。但是,由於它們在曆史上長期存在並被廣泛使用過,又是我們不能完全回避得了的。

如《正氣歌》的作者文天祥,字履善,又字宋瑞祥、善、瑞三字同義,曆代還常稱他“文文山”自號、“文丞相”官職、“文信國”封號等,他的著作也分別題名為《文山集》、《文丞相集》、《文信國公集》、《文信公題杜詩》等。又如《四庫全書》中以“王”為首字題名的著作有五十多種,其中絕大多數是以字號或其他代稱題名的,如《王子安集》唐王勃的字、《王天遊集》明王達的號、《王陽明集》明王守仁的尊號、《王文成公全書》明王守仁的諡號、《王荊公詩注》宋王安石的封號、《王右丞集》唐王維的官職等。還有很多姓王的人的文集,題目上根本無姓名,如《臨川集》宋王安石原籍臨川、《鳳洲筆記》、《州山人題跋》明王世貞,號鳳洲,又號州山人、《漁陽文錄》清王世禎,號漁洋山人、《船山全集》清王夫之,尊稱船山先生等。如果我們對古人姓名字號的知識毫無了解,會給我們閱讀古代的著作文獻增加很多困難。另外一方麵,這些字號之類既是中國封建社會曆史中的客觀存在,並且作為使用者表達自己的誌趣的一種手段,我們也就可以利用它作為我們研究古代人物思想生活的參考,前麵提到過的“放翁”“木穴國人”“八大山人”就是例子。名、字、號還由於它的命名原則和含意,古典文學的作家也利用它對自己作品裏的人物命名取號,作為塑造人物刻畫人物以及表達作者愛憎的一種輔助手段。《水滸》第十四回介紹吳用時說:“這人乃是智多星吳用,表字學究,道號加亮先生……”寥寥幾筆,通過名、字、號的介紹,勾畫出的輪廓是:一個知識分子字學究,但不是腐儒書呆子名用,和字連起來是學能致用,他足智多謀智多星,是諸葛亮類型的人物加亮先生。以後故事情節中出現的吳用的藝術形象也正是如此。《紅樓夢》中很多人物的命名,也都各有寓意,這更是人們所熟知的。

清代吳敬梓的小說《儒林外史》和晚清小說《孽海花》裏麵的人物原型都是當時的著名人物,小說裏人物的名、字、號的命名都和人物原型的名、字、號有關,我們可以根據它們的聯係求本溯源。如《孽海花》中的威毅伯是李鴻章封爵號肅毅伯、丁雨汀是丁汝昌汝昌字禹廷,用諧音,方代勝字安堂是袁世凱字慰亭,因方圓、世代、凱勝、安慰、亭堂這幾組字的關係而組成小說中的名、字等等。此外,“號”還常被古代的作家尤其是書畫家當作筆名使用。如明代的《金瓶梅》題為“蘭陵笑笑生”著,清代的《老殘遊記》題為“洪都百煉生”著,《紅樓夢》三十七回寫寶玉等結社作詩要先起別號。至於書畫落款用別號的就更多了。從以上這些片斷的例子可以看到,古人姓、名、字、號方麵的知識,對我們閱讀古籍以及研究古人的思想、風格和古代社會生活,還是有一定作用的,需要我們對它有所了解。

七、中國古代的姓和氏

今天我們一說到姓和氏,大家都覺得是一回事。確實,很久以來,一個人的姓就是氏。所謂“張氏”、“劉氏”,換言之即“姓張的”、“姓劉的”。但是,在中國上古時期——先秦時代,姓和氏是被嚴格地加以區別的。弄清這一點,對於認識、研究當時的社會曆史有著重要的意義。姓是代表有共同血緣關係種族的稱號,氏則為由姓衍生的分支。姓的起源比較古老,形成以後非常穩定。氏卻不然,相對姓來說,它是後起的,隨著各種曆史條件的影響出現不斷的變更。《左傳隱公八年》中有一段話,清楚地揭示了姓和氏的關係:”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諸侯以字為諡,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意思是說:天子建立有德之人為諸侯,根據他的出生賜姓,分封土地而又根據封地命名氏。諸侯對於卿大夫,以其字作為諡號,後人便當作族號;世代擔任某一官職而有功者,就以官名為族號;也有以封邑作為族號的。先來談談姓。有人根據《春秋》,考得秦漢以前的二十二個姓見顧炎武《日知錄》卷二三。例如周王室和魯、晉、鄭、衛、燕、虞、虢、吳、隨、巴等封國都是姬姓,齊、申、呂、許等國是薑姓,秦、徐等國是嬴姓,楚國是羋姓,殷人後裔的宋國是子姓,夏人後裔的越國是姒姓,傳說中虞舜後裔的陳國是媯姓,等等。這大致可以反映西周至春秋時代姓的情況。這些姓究竟如何發生,當時的人已不能詳考,隻有一些零碎的曆史傳說。

譬如《國語晉語》載“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薑水成,成而異德,故黃帝為姬,炎帝為薑”。《周語》載“我姬氏出自天黿”。至於秦漢以後,對於姓的發生,說法雖多,也更為精致詳密,但往往出於後人的自我作古,可信程度還趕不上先秦的傳說。盡管如此,我們還是可以透過一些有關姓的記載、傳說,從中窺得上古和遠古時期社會的某些重要側麵。許多古姓都從女旁,連“姓”這個字本身也從女旁,這是我們祖先曾經曆過母係氏族社會的痕跡。有的古老姓氏與動物有關,則暗示了我們祖先曾有過原始氏族的“圖騰”崇拜現象。周代的姓和氏,有一套相當嚴密的製度。它是當時盛行的封建宗法製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每個人一生下來,姓是早就確定好了的。但氏隻有貴族才有,因為氏是辨別貴賤而為貴族獨有的標誌。在以男子為中心的周代,男子作為氏族的主體和當然代表,隻稱氏而不稱姓。至於女於則稱姓。貴族女子在婚前婚後、生前死後,有種種不同稱呼的方法,但無論怎麼稱呼,必須帶上姓。舉例來說,一個出生於齊國公族的女子,一般就叫做“齊薑”;若是嫁給魯國國君,就可以叫做“魯薑”;死後又可以用在姓上冠以配偶或本人的諡號來稱呼,魯桓公的妻子死後叫“文薑”,“文”是她本人的諡號。同姓之間不許通婚,是周代婚姻製度的規矩。“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同姓不婚,惡不殖也”《國語晉語》,古人很早就懂得近親婚配會產生不良後代的道理。為了辨別男女姓的異同從而決定嫁娶與否,在女子稱謂中標明姓就是非常必要的了。貴族甚至對買來的姬妾侍女也要進行辨姓,如果無法知道,就用占卜來確定參見《左傳昭年》。

周及魯、晉等姬姓封國同薑姓齊國有世代通婚的傳統,無疑是維係周王朝與異姓封國之間政治聯係的一條重要紐帶。姓與貴族婚姻之間的種種規定,乃是周代上層建築和意識形態的集中代表——禮的一項重要內容。再來談談氏。氏的情況比姓要複雜得多。前麵已談到,氏是標明一個人身分貴賤的,貴族男子通常稱氏。關於氏的具體命名方法,開頭所引《左傳隱公八年》那段話可以說是一個綱。諸侯以受封的國名為氏,如:陳氏、宋氏。諸侯的子孫在稱謂上有一套規定: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之子以其祖父的字為氏。卿大夫有的以職官為氏,如:師氏、史氏、卜氏、祝氏、巫氏、士氏、司馬氏、司空氏、中行氏、陶氏、籍氏;有的以所受封邑名為氏,如晉國的韓氏、魏氏、趙氏、範氏、知氏。這最常見。另外,還有以居處為氏的,如:東郭氏、南宮氏、百裏氏、柳下氏;還有以父親的字為氏的,等等。這裏有兩點需要注意。一、婦女的稱呼可於姓下加“氏”字,如:薑氏、姬氏、媯氏、嬴氏。這種情況下,“氏”之前的稱呼代表姓,應與一般“×氏”的“×”表示氏相區別。“氏”的這種用法,與先秦古書常見的“母氏”、“舅氏”、“伯氏”中“氏”的用法相當。二、通常情況下氏和族有別,但有時又可相通。

《戰國策秦策》“昔者曾子處費,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這裏的“族”即指氏。氏的情況較姓複雜,還表現在姓是穩定不變的,而氏卻是可變的,有時還變化相當頻繁。尤其是諸侯公室和卿大夫,有的不僅上一代和下一代不同氏,而且一個人前後可以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氏。氏的這種變化更替,往往反映了貴族內部各派力量在政治鬥爭中的此起彼落。一個貴族男子一生中可以有幾個氏,因而在稱謂上呈現出複雜多變的情形。春秋中期,晉國有位大夫僅見於《左傳》的稱謂就有九種之多。九種稱謂分別是:會、季氏、武子、士會、士季、隨會、隨武子、範會、範武子。如果不明白這位大夫前後曾有過三個氏,便很不容易弄清這麼多不同的稱謂指的都是一個人。士、隨、範是氏。士,出自其祖先曾擔任過士的職務,是以官名為氏。隨、範分別是這位大夫先後受封的兩個采邑,是以封邑為氏。其餘,會為名;季為排行,武為諡號。懂得這些,就不難理解那九種稱謂隻不過是一個人的不同叫法而已。又如戰國中期的著名法家商鞅,又叫做衛鞅、公孫鞅,那是由於商鞅原係衛國公室的子孫。在封建宗法製度下,氏族作為周王朝最基本的政治組織形式,其存在、發展乃至衰落的狀況極大地左右著社會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個方麵。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氏族問題在某種意義上乃是研究先秦史的一把鑰匙。談到這裏,姓和氏的區別已是顯而易見的了。但正如任何互相聯係著的事物一樣,它們之間的區別還具有相對的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