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少數民族服飾的繁盛(2 / 3)

趙珙《蒙韃備錄》中記道:“上至成吉思汗,下及國人,皆剃‘婆焦’如中國小兒留三搭頭。在囟門者稍長則剪之;在兩耳者總小角垂於肩上。”這發式在外國人看來就更特別了,世紀中葉來蒙古的西方傳教士加賓尼在《出使蒙古記》中寫道:“在頭頂上,他們像教士一樣把頭發剃光,剃出一塊光禿的圓頂,作為一條通常的規則,他們全部同樣地把頭發剃去三指寬,而這樣剃去的地方就同上述光禿圓頂連結起來。在前額上麵,他們也都同樣地把頭發剃去二指寬,但是,在這剃去二指寬的地方和光禿圓頂之間的頭發,他們就允許它生長,直至長到他們的眉毛那裏;由於他們從額兩邊剪去的頭發較多,而在前額中央剪去的頭發較少,他們就使得中央的頭發較長;其餘的頭發,他們允許它生長,像婦女那樣,他們把它編成兩條辮子,每個耳朵後麵各一條。”婦女發式類似,但辮較長垂於兩肩、胸前,婚前並不剃去前額之發。婦女以黃粉塗麵之俗,與女真人同。蒙古人對發式很注意,元初時曾有過要漢人發同剃的命令,命

在京士庶須剃發為蒙古裝束,十多年的元大德年後,才改為蒙漢士人以後各從其便。蒙古男子冬天戴皮帽,夏天戴笠帽,皮帽即韃靼帽,其形狀,成

圓,或前圓後方,或樓子,如簸箕。笠帽大沿,貴族以金玉做頂,一般男子用藤蔑做的“瓦楞帽”,有方圓二式,形象可見南薰殿歸藏《曆代帝王像》中,元太祖成吉思汗像,即戴外白內黑皮帽貂皮暖帽,稱白金子暖帽,額前有發微露,左右兩辮

成鬟垂下,元成宗像,戴七寶重頂冠即鈸笠冠,似鈸形蒙古上層、帽上有插雉尾的,如元刻《全相平話五種》、波斯細密畫中的形象,帽下末端後部皆有分披。

元代男子的巾帽,公服多戴頭,形製大體與宋代長腳頭相同,皂隸也有帶朝天頭者,士庶一般著唐巾,腦 後垂二彎頭長腳,百姓喜紮巾,裹式亦同唐、宋,在趙孟《鬥漿圖

》,山西寶寧寺元水陸畫中有多種樣式。元貴族婦女戴顧姑冠或稱“故故”、“姑姑”等,魯不魯乞《東遊記》中描述較具體:“這是用樹皮或她們能找到的任何其他相當的材料製成的。這種頭飾很大,是圓的,有兩隻手能圍過來那樣粗,有一腕尺多高,其頂端呈四方形,像建築物的一根圓柱的柱頭那樣。這種‘索哈’姑姑冠外麵裹以貴重的絲織物,它裏麵是空的。在頭飾頂端的正中或旁邊插著一束羽毛或細長的棒,同樣也有一腕尺多高;這一束羽毛或細棒的頂端,飾以孔雀的羽毛,並飾以寶石。富有的貴婦們在頭上戴這種頭飾,並把它向下牢牢地係在一個兜帽上,這種帽子的頂端有一個洞,是專作此用的。她們把頭發從後麵挽到頭頂上,束成一種發髻,把兜帽牢牢地係在下巴上。因此當幾位貴婦騎馬同行,從遠處看時,她們仿佛是頭戴鋼盔手執長矛的兵士,因為頭飾看來像是一頂鋼盔,而頭飾頂上的一束羽毛或細棒則像一枝長矛。”冠以畫木為骨,包以紅絹、金帛為頂,上有長枝包青氈,或翠花彩帛,可飛動。

《曆代帝後像》中的元代十多個皇後像,皆戴這種盛飾寶珠的姑姑冠。男女皆著長袍,右衽,對其式樣加賓尼在《出使蒙古記》中寫道:“用粗麻布、天鵝絨或織錦製成的長袍,這種長袍從上端到底部是開口的,在胸部折疊起來;在左邊扣一個扣子,在右邊扣三個扣子,在左邊開口直至腰部。各種毛皮的外衣樣式都相同,不過,在外麵的外衣以毛向外,並在背後開口,在背後並有一個垂尾,下垂至膝部。已經結婚的婦女穿一種非常寬鬆的長袍,在前麵開口至底部。”有的左衽、窄袖、袍服內一般穿套褲。質孫隻孫:長袍的一種,漢語譯為一色服,朝廷禮儀、宴會時穿著,上至帝王,下至樂工、衛士皆穿之,無定製,有精粗、上下之別。加賓尼在參加元定宗即位大典時即見之,且顏色每日不同:“第一天,他們都穿白鵝絨的衣服,第二天穿紅天鵝絨的衣服,第三天,他們都穿蘭天鵝絨的衣服,第四天,穿最好的織錦衣服。”《馬可波羅遊記》也記有:元宮廷每年隆重節日有十三個,節日期間“大汗穿上華麗無比的金袍,同時有整整二千的貴族和武官由他賜給同樣顏色和樣式的衣服。不過衣料沒有那樣富麗罷了。但是那些衣服也是金黃毛的絲織品”。質孫的質料、飾物多直接用波斯語詞,如納石失:金絲錦緞,怯綿裏:立絨製品,納都:大粒珍珠,速不:串珠,毛子:金鋼鑽,牙忽:紅寶石等,可見多來於波斯。明代宮廷內侍所服“曳撒”即此類質孫服。南熏殿畫像《元代帝後像》中所著長袍即隻孫,後妃所著較華麗,多用大紅織金纏身雲龍,有珠翠雲龍者,有渾然納失矢者,有金翠描繡,金線輕重、單夾不等,袖窄、腋折下有紫羅帶拴合於背,腰上有紫帶。袍大且長,行走時需侍女提袍。《蒙韃備錄》中記有其另一式:“又有大袖衣,如中國鶴氅,寬長曳地,行則二女奴拽之。”長袍漢人稱團衫,本是女真、蒙古傳統服飾,元代成為各族通服。包髻、團衫、纓絡為女服盛妝,被人們稱羨,元代禮俗,包髻、團衫、繡手巾為娶親信物,關漢卿雜劇《望江亭》第三折有賓白:“許你和張二嫂說:大夫人不許他,許他做第二個夫人,包髻、團衫、繡手巾都是他受用的”。賈仲明雜劇《金安壽》第三折:“團衫纓絡綴珍珠,繡包髻袱。”

蒙古袍與係腰兩相配合使用,係腰乃腰帶,是權威的象征,一般牧民以牛羊皮作腰帶,金、銀、玉、帛係腰帶是貴族所用。忽:蒙古衣中的皮襖,平民穿羊皮襖,貴族穿貂鼠銀鼠襖子。《

元朝秘史》載:少年鐵木真為了得到漠北強部首領的支持,把一件珍貴的黑貂鼠襖子送給王汗。王汗“好生喜歡著”,當場表示:“你離了的百姓,我與你收拾;漫散了的百姓,我與你完聚。”忽有二種式樣,一是無雙袖的上衣、皮背子;一種是毛皮外套,

即後來滿洲人的“打呼”。元代漢人所穿綿襖亦稱“綿搭袱”,如武漢臣《生金閣》第三折正末白:“孩兒吃下這杯酒去,又與你添了一件綿搭襖麼。”攙察:元代譯作合罕衫,指襯衫、長衫、短襖、上衣等,元無名氏雜劇《陳州糶米》第三折旦白:“好老兒,你跟我家去,我打扮你起來,與你做一領硬掙掙的上蓋上衣,再與你做一頂新帽兒,一條茶褐絛兒,一對幹淨涼皮鞋兒。”《元朝秘史》第五十五節:“‘你想我可再取的婦人就喚做我的名字者。’就脫下攙察衫兒與他做紀念。”《董西廂》卷七鶯鶯寄衣物唱道:“一領汗衫與裹肚非足取,取是俺咱自做。”兀剌靴:元代蒙古人穿的一種皮靴,後傳至內地,各族人民亦用,流傳至今。

元無名氏雜劇《漁樵記》第二折旦白:“投到你做官,直等的那日頭不紅……蚊子穿著兀刺靴,蟻子戴著煙氈帽,王母娘娘賣餅糕!”《宋大將嶽飛精忠》雜劇楔子中鐵罕白:“贏了的賞,輸了的罰,一人一雙歪兀刺”。八麻鞋:元代平民或道人、隱士所穿的有耳穿孔的麻線編織成的

鞋。元雜劇《黑旋風》第一折道白:“你這般茜紅巾,腥衲襖,幹紅褡膊,腿繃護膝,八麻鞋,恰便似煙薰的子路,墨染的金剛。”弓鞋:元代漢族婦女纏足,穿布帛製底中弓起的短小的鞋,王實甫《西廂記》第四本第一折:“下香階、懶步蒼苔,動人處弓鞋鳳頭窄。”即寫鶯鶯穿的鳳頭形弓鞋。元代統治者對帝王官民各色人等服飾皆有嚴格的等級規定,並體現了民族差別與壓迫,其中對平民限製很多,如明文規定:庶人、諸色目人女真、回紇等中的不在行營帳者任職、從軍的,諸樂藝人等衣服,不得服赭黃,惟許服暗花絲、絲

綾羅、毛毳,帽笠不許飾用金玉,靴不得裁製花樣,首飾許用翠花,並金釵各一事。惟耳環用金珠碧甸,餘並用銀;使人奴仆倡家衣

服、皂隸公使人,惟許服絹。倡家出入,止服皂褙子《元典章》卷二十九。由於蒙古統治者的侵略性、掠奪性及文化上的落後,大量的金銀珠寶、高級織物聚斂,助長了上層貴族的腐化、享受之風,原有服色規定不斷被破壞,社會服飾混亂。至元八年正月,中書省查知:“娼妓之家多與官員士庶同著衣服,不分貴賤。”於是再擬限製辦法:“擬將娼妓各分等第,穿皂衫子,戴角冠兒。娼妓之家長親屬裹青頭巾,婦女紫抹子抹額,俱要各常川穿戴。仍不得戴笠子,穿金衣服。”

《通製條格》卷九並規定了賞罰細則內有打板子五十七下等然而時值亂世,難以執行,而流風如故。元末曾流行仿高麗式衣服、靴帽,其源來自宮廷。元權衡《庚申外史》載:“祁後亦多蓄高麗美人,大臣有權者輒以此送之。京師達官貴人必得高麗女,然後為名家。高麗女婉媚,善事人,至則多奪寵。自至正以來宮中給事使令,大半為高麗女,以故四方衣服鞋帽器物,皆依高麗樣子。”上行下效,下必甚之,於是一度成風。太原市小井峪元墓壁畫,山西省博物館藏,畫中元貴族侍女一著右衽半袖短衣,內短襖,下係長裙,發式為雙垂髻,另奏樂女髻式同,衣作左衽,腰有圍腰,長帶束之下垂。元聶碧霄詩:“雙柳垂鬟別樣梳”,發式與此相符。又張光弼《輦下曲》有:“宮衣新尚高麗樣,方領過腰半臂裁。”畫中另一奏樂女發式作尖額式,上衣短小,方領,與此相符。就在這種追求新異、享樂的風氣中,元朝迅速走向滅亡。

二、變格出新的清代服飾

清朝為滿族入關滅明之後建立的統一全國的封建帝國,其始祖猛哥帖木兒,乃明女真之一部建州衛地處滿洲長白山西部指揮使,所以其習俗冠服直接承襲女真,年叛明稱後金。其皇族愛新覺羅氏,滿語“愛新”即是“金”的意思。女真民族在渤海與金朝時,已經兩度的開化,清朝初興時,其文化已較遼金、元為高,因為它是以少數民族入主中國的,依其武力強大,為各民族之霸主,有強烈的民族自豪感、優越感,對被征服的漢人,嚴防反抗,殘酷鎮壓,剃發著滿服即是首要的標誌。入關以後,凡其所占地區,一律強迫漢人遵從滿族習俗。滿族男子頭上前半腦袋之發剃光,後半腦袋蓄發編辮。辮是馬圖騰崇拜的遺俗。滿人十分重視其辮,即使戰死,也要將辮子完整無損地保存好帶回故鄉;但這種習俗與漢人蓄發冠帶完全不同,且已保存了數千年,一旦全改,勢必遭到反抗。當然投降的明朝官員自動剃發易服的也有。順治元年清兵入關,沿途告示:“凡投誠官吏軍民,皆應剃發,衣冠悉遵本朝製度。”自此京城內外,皆剃發易服,但這種強製辦法,違反了民俗發展服飾變易的自然規律,引起漢民族的強烈反抗,而清兵不惜以血洗城,以致發生抵抗剃發令的海州之戰、鎮江大屠殺、江陰虐殺、嘉定三屠城等。次年,南方略為平定,更勵行剃發,令“京城內外限旬日,直隸各省地方,自部文所到之日,亦限旬日,盡行剃發”,“若規避惜發,巧辭爭辯,決不輕貸!”據說檄下之日,有“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之語,民間亦流傳“留發不留人,留棺不留屋”之諺。傳說至今肩挑理發匠擔上豎一旗竿樣之物,即是當時為掛抵抗者之頭而用,諺語後半指滿俗火葬,不準留棺,否則燒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