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階段,東西南北的國際關係格局。從80年代以來,國際關係出現了新的特點。隨著美蘇對外政策的調整,世界範圍內的緩和進一步發展,整個世界從對抗逐步轉向對話與合作。在三個世界並存的局麵下,世界麵臨著多種多樣的問題與矛盾,最終導致了東西南北關係格局的形成。東西南北關係是一個帶有地理特征的政治、經濟概念。在東西南北關係中,存在各種錯綜複雜的矛盾關係,其中以東西關係和南北關係為主要方麵。東西關係是指社會主義國家與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之間的關係。它既表現為兩種社會製度國家間的軍備競賽和軍事對抗,也表現為它們在其他領域的交流、合作與競爭。在緩和的國際形勢下,東西矛盾的突出表現是兩種社會製度的國家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滲透與反滲透的鬥爭。南北關係是指大多數位於南半球的第三世界國家與大都位於北半球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關係。南北關係的主要問題包括南、北方貧富差距擴大,經濟發展不平衡以及國際新秩序等方麵。南北關係不僅影響到第三世界國家的主權完整和社會經濟發展,也會製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經濟的持續發展。因此,需要南、北方國家更多地以對話、合作的方式解決彼此間的問題。東西關係和南北關係同和平與發展的世界潮流是相互交織的,東西關係的實質是和平問題,南北關係的實質是發展問題。
第四階段,多極化的世界新格局。近幾年來,國際局勢發生了劇烈變化。1989年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發生劇變,1990年兩德統一,1991年蘇聯解體,標誌著維係戰後40多年的美蘇對抗的兩極格局已經崩潰。國際關係正在重新分化組合,雖然新格局的多極化特征已經初露端倪,但新的世界格局的確定尚需一定的時間,正處於逐步形成的過程之中。從當前國際局勢來判斷,新的國際關係格局將取決於以下幾種政治力量的發展狀況。美國在兩極格局瓦解後成為獨存的擁有全球性政治、經濟、軍事力量的超級大國,盡管不可能出現美國獨霸世界的一極格局,但它仍是國際政治舞台上舉足輕重的政治力量。日本與西歐等發達國家將憑借其雄厚的經濟力量,在國際舞台上發揮更大的作用,進一步謀求與經濟大國相稱的政治地位。前蘇聯分裂而成的15個獨立國家,需要重新尋找在國際政壇上的地位,從近年來的表麵分析,它們與西方的關係趨向緩和協調,注重采取東西方兼顧的外交策略。其中實力較強的俄羅斯,在前蘇聯解體之後已經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一旦該國的體製轉軌成功,仍能保持其強國地位。第三世界所組織的“不結盟運動”和“七十七國集團”,在捍衛自身的政治、經濟利益方麵發揮了關鍵作用,它們是當今世界的一支重要政治力量。現存的社會主義國家中,中國處於重要的地位,作為世界大國以及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國在國際多邊外交活動和參與各種國際性問題和事務的解決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中國在維護世界和平與穩定中所表現出的卓越能力和作出的巨大貢獻,受到世界上許多國家的尊重和讚賞。
50年來我國的政治製度經曆了什麼樣的演變
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在天安門城樓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標誌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製度曆史的開端。迄今為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製度已經有50年曆史。50年來,中國的政治生活風起雲湧,波瀾起伏,政治製度也經曆了大起大落的變化。從大的脈絡看,這50年來政治製度的曆史包括了四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自1949年至1954年,是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製度的預備階段。1949年9月,由中國共產黨領導、各民主黨派、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各方麵代表參加,在北京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會議在當時具有代表全中國人民的性質,實際上執行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在政協全體大會上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起到了臨時憲法的作用。這一時期,中央一級的政治體製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在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之前,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全體會議行使其職權;在全國政協閉會期間,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由政協全體會議選舉產生)是行使國家最高政權的機關;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組織政務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組織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是國家最高軍事統轄機關;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組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署,是國家最高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
在各級地方(省、市、縣),國家政權機關是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但是,初解放地區實行軍事管製,待軍事行動結束、建立革命秩序、鎮壓反革命等工作完成之後,由軍事管製委員會召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於普選的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之前,執行國家政權機關的職權。人民委員會是行政機關,由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在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閉會期間亦行使國家政權機關的職權。地方人民法院、地方人民檢察署,是當地的審判和檢察機關。
這一時期的政治製度,明顯帶有過渡的色彩。許多形式和做法,都是從抗日戰爭時期根據地的民主政權,解放戰爭時期解放區的革命政權沿襲而來。就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這一形式,亦是從一九四六年共產黨、國民黨及其他黨派在重慶召開的“舊政協”借鑒來的。當時,接管國民黨政權後尖銳的階段鬥爭和社會矛盾,個別地區尚在進行的解放戰爭,給政治製度的建設留下了痕跡。一些地方在短時期內,以軍事管製委員會作為臨時政權機構,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前,一些大區(介於中央與省之間)以軍政委員會作為地方政府。這一時期在建立人民民主的政治製度方麵的探索,為以後提供了經驗。所以,可以說這是一個承前啟後的階段。
第二階段,自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七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製度基本確立的階段。一九五四年九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標誌著政治製度的正式形成。
在這個階段,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是行使國家立法權的唯一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是它的常務委員會,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部分職權。國家元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家主席同時是國防委員會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還可以在必要時召開最高國務會議,擔任會議主席。最高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務院,亦即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別是國家最高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
在各級地方(省、市、縣、鄉、鎮),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人民委員會是地方國家行政機關,並在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其常設機關的職權,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鄉、鎮一級不設)分別是地方國家審判和檢察機關。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一九五四年憲法確立的政治製度,是總結近代以來中國人民爭取國家獨立、民族解放、經濟發展、政治進步的鬥爭經驗的結果,是總結中國共產黨幾十年革命鬥爭經驗的結果,也是總結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後五年間進行社會改革,進行經濟、文化和政權建立的結果。這個製度堅持了社會主義方向,堅持了人民民主原則,繼承了中國曆史傳統中有益的成份,對現代外國政治製度中的長處亦有所借鑒。實踐證明,這一時期的政治製度與尚處於初期的社會主義製度,與該時期社會經濟、文化狀況和大多數公民的素質是適應的。可以說,一九五四年憲法建立的政治製度,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製度的良好開端。令人遺憾的是,這一套政治製度在政治生活中並未能充分發揮作用,這正是後來中國政治發展中屢次出現失誤的重要原因。
第三階段,從一九六七年到一九七八年,一九五四年憲法規定的政治製度遭到極大破壞,以“革命委員會”取代各級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標誌其起點。這十年間,中國經曆了“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付出重大代價建立起來的政治製度,在這場“革命”中被破壞無遺。按憲法規定應四年召開一次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從1967年到1975年,沒有召開過一次會議,事實上陷於癱瘓。在中央一級,行政機關表麵上維持著原來的形式,但其活動早已違背憲法的規定。在地方,人民委員會的形式被拋棄。自一九六七年一月始,各地相繼建立“一元化”、“三結合”的革命委員會,統攬立法和行政職權。一九七五年一月召開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修改了一九五四年憲法。這部憲法建立的政治製度,集極左思想的大成,對於一九五四年以來原本就不十分完善的政治製度是一次大破壞、大摧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國務院的形式雖得以保留,但在實際生活中,前者不過徒具虛名,後者的工作也根本無製度與規則可言。國家主席被取消,檢察機關不複存在,檢察權移歸公安機關行使。地方雖然仍設人民代表大會,但從未開過會。“革命委員會”這種奇特的政權組織形式得到法律的確認,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製度的組成部分,並且掌握了地方性立法、行政甚至包括司法在內的全部權力。“文化大革命”十年,是中國社會的浩劫,尤其是中國政治製度的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