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古代總稱為“冠”。《楚辭?漁父》篇,就有“新沐者必彈冠”的記載。李時珍的《本草綱目》說:“古以尺布頭為巾:後世以紗、羅、布、葛縫合,方者為巾,圓者為帽,加以漆製曰冠。”和輿服一樣,要以人物地位高低分等。官的大小,冠上的頂子就有紅、藍、白的區分:大總統帽上的明珠,慈禧太後鳳冠上的寶石,價值連城,別人不得越禮。冠有冕、襆、巾幘、弁之分;冕適用於帝王、諸侯、卿大夫;襆頭,據《朱子語錄》雲:“唐人襆頭初止以紗為之,後以軟遂斫木作山子,起於魚朝恩。”北周武帝用漆紗製之;至唐又有紗帽製之。“巾”,《後漢書》說:“單衣幅巾”。是紮在頭上的織物幘巾。《晉書》“輿服製”載:“文武官皆免冠著幘。”“弁”是皮革製成的帽子。《周禮司服》雲:“凡甸冠弁服,謂冠而如弁也。”孫詒讓的《周禮正義》謂立冠而加弁,故稱冠弁,即孟子說的“皮冠”。還有古代婦女戴的“冠子”。
帽子與世俗禮儀有密切的關係。《論語》說,“羔裘雲冠,不以吊”,這是規矩。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帽子為人增添了不少威嚴;成語有“衣冠楚楚,儀表堂堂”:“冠冕堂皇”,如果你衣冠不整,就要為人所不齒。做官的戴帽,美其名曰“升冠”,音同升官,討個吉利的口彩。在中國古代,貴族子弟二十而冠,表示成年,要舉行隆重的冠禮。帽子戴在人的頭上,是人尊嚴的表率。《史記》說:“黃生曰冠雖敝,必加予首:履雖新,必關於足。”公元前480年,子路與人鬥,冠墜,曰匪禮也,取冠,乃為敵所醢。為了帽子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古人可有點“傻”?《漢書?酈食其傳》說:“沛公不喜儒,諸客冠儒冠來者,沛公輒解其冠”,這是對讀書人的蔑視和惡作劇。但現代人,親友路途邂逅,互相脫帽鞠躬,則是表示虔誠的敬意。帽子也象征和代表職位,辭職不幹,稱“掛冠”而去,即現今所謂“摜紗帽”也。
在人類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借帽子來抒發感情。宋朝嶽飛的《滿江紅》詞中的“怒發衝冠,憑欄處”,顯示了武穆公對國事坎坷的悲憤,吐露了胸懷壯烈,凜然正氣的愛國熱情。魯迅先生在贈柳亞子的《自嘲》詩中的“破帽遮顏過鬧市,漏船載酒泛中流”,描繪了在反動派殘酷的迫害下,先生處境險惡,還是采取了毫不妥協的戰鬥姿態。蘇洵《管仲論》中說的“一日無仲,則三子者可以彈冠而相慶矣!”小人得意忘形的神態,躍然紙上。 帽子也成為現代生活中某種事物借假的名稱,如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在股票上漲時乘機買空賣空,稱為“搶帽子”。對人批評無限上綱,稱為“亂扣帽子”。幫會切口,流氓在電車窗口搶乘客帽子,稱為“拋頂宮”……冠在人們最高處,故競賽第一名也稱“冠軍”。如《漢書》中說“高祖開基,肖曹為冠”;“楚宋義伐秦,號稱冠軍”;霍去病破匈奴,封“冠軍侯”;南北朝有冠軍將軍;唐置冠軍大將軍等等。
【唐代婦女的“時世妝”】
“婦容”是古代婦女四德之一。婦女的儀容除了天生的美醜外,合宜妝扮可使姿色更美。中國女子大約自殷周以來,即開始使用脂粉黛澤來妝飾自己。唐時婦女的妝扮,在中國曆代婦女的妝飾中,可謂首屈一指,具有明顯的特色,而且也是唐代文化的一部分,當時婦女的妝飾,莫不求新求變,這一方麵表現出其時生活富裕,經濟繁榮,她們才有餘力去講究妝扮,一方麵也可由妝扮的流行中,反映出社會風氣及民族心理狀態,這一點在受外界影響所產生的“時世妝”中尤其顯著。 唐代曾有三次“時世妝”的流行,前後兩次都與胡風有關,所謂的“時世妝”,就是這一時代流行的新潮妝飾。 第一次時世妝的流行,在玄宗天寶末年,特色是小頭鞋屐,窄衣裳,細長眉。白居易描寫的“臉似芙蓉胸似工”的十六歲妙齡女子,在玄宗天寶末年選入宮中承恩,但其美貌卻招來楊貴妃的妒嫉,因此被送到上陽冷宮,在囚禁了四、五十年後,婦女的裝飾早已改變了,而她仍是“小頭鞋屐窄衣裳,青黛點眉眉細長”。詩中的窄衣裳,即是受胡化影響的產品。 德宗貞元末年,社會上又流行另一種妝束,它的特色是短眉、寬妝束。詩人元稹寫道:“近世婦女暈淡眉目,綰約頭發,衣服修廣之度及匹配色澤,尤劇怪豔。”白居易詩亦雲:“風流薄梳洗,時世寬妝束。”凡此皆可見貞元末年時世妝尚短眉寬衣的特色。
若以審美的觀點而言,短眉的妝扮遠遜於長眉,因此它的流行時間與空間並不長遠,憲宗初年婦女又轉為畫長眉了;但由於反胡心理,因此衣裳仍尚寬鬆稍稍透露出複古的氣息。 貞元末年的時世妝還有另一特色——啼眉妝。“啼眉妝”或許是細而曲折的愁眉,是經過特殊化妝而成的悲戚哭啼狀,也就是白居易所說的“妝成盡似含悲啼”。這種妝飾興起於長安京城,逐漸風行於四方偏遠的地區。本來婦女的裝扮應當注重美感,而此時的婦女隻為爭時髦流行而做奇異的妝扮,不但有失其本來麵目,同時也給人的一種不愉快、不健康的感覺。
到了憲宗元和年間,婦女的妝束又更加詭異了。白居易“時世妝”雲:“時世妝,時世妝,出自城中傳四方。時世流行無遠近,腮不施朱麵無粉,烏膏注唇唇似泥,雙眉畫著八字低,妍NFEAE黑白失本態,妝成盡似含悲啼。圓發垂鬢椎髻樣、斜紅不暈赭麵狀。”臉上不施朱粉,眉毛畫像含悲而啼的“八”字形,嘴唇上塗的是一層烏黑的唇膏,頭發全梳向上,束成兩個圓髻而不插以任何發飾,兩腮則斜抹著赭色的顏料,而且並沒有由濃到淡的暈化開來,就是那麼兩片子,這與一般正常的化妝,是以白粉施麵、胭脂塗兩頰的方法完全不同。可見這是一種反常的現象,不但不能美化容顏,反而使人更醜。 白居易“時世妝”是新樂府組詩中的作品,寫作的目的是為了“儆風俗”,應該說,借鑒外來文化以提高本民族的素質是一種好的表現,模仿也是人類的天性,但任何妝束,總要以能夠給人美感,喚起人們樂觀向上的情操,表現自己民族特點為前提,而不應全盤照搬外來妝飾,以致反美為醜。因此,我們從唐代“時世妝”的流傳應得到某種教益。
【唐宋“紙衣”小議】
據史書記載,唐宋時常有人穿“紙衣”。如唐“安史之亂”後,河南赤地,無衣遮羞的人民“以紙為衣”。今人望文生意,以為大凡紙衣,即是用紙做的衣服,而且隻有窮苦人家才穿。其實當區別而論,有一種紙衣是絲絮片所製。 與紙衣並行於世的還有紙帳和紙被,使用者有“常衣紙為衣”的山居之民(《文房四譜?紙譜》)。有的地方官也曾“督諸郡多造紙襖為衣”給百姓(《澠水燕談錄》卷九)。但士大夫乃至帝王也使用這類物品。如五代後周柴榮曾說過:“我死,當衣紙為衣”(《通鑒》卷二九一);宋太宗時知州蔣元振“縫紙為衣”自用(《長編》卷三十一)。據說穿上紙衣“外風不入而內氣不出”(《文房四譜?紙譜》),異常溫暖。紙被、紙帳還被士大夫們用作禮物饋贈,南宋時有人將“朱文紙被”送給陸遊,陸遊賦詩讚曰“紙被圍身度雪天,百年狐腋暖於棉”。(《文房四譜?紙譜》)辛稼軒有“紙帳梅花歸夢覺”的詩句;文天祥也有“紙帳白如雪”的描寫,看來他們都用過紙帳。還有僧道,在《太平廣記?神仙記》中常有唐代禪師“衣紙衣”的記載。另外紙衣還用為士兵的鎧甲,史書常有“裝紙為鎧”的記載。製鎧甲需用“極柔之紙,加工槌軟,桑厚三寸,方寸四釘,釘成片甲”,這種紙甲堅如牛皮,“如遇水浸濕,銳箭難透”(《湧幢小品》)。王安石說邊防士卒常“衣紙而擐甲”(《長編》卷二二二),軍裝甲紙做,其甲可能也是紙製。“代庖阿楮名尤重,製甲防邊職未閑”(《雪岩吟草?楮先生》)中的“阿楮”也是指代紙做的鎧甲。
山居之民穿紙衣,主要不是因為貧窮,而是與他們不善織衽和直接取用自然之物的生活習慣有關。他們養蠶,但不用蠶來製繭繅絲,而是把將要成繭吐絲的蠶放在平板上讓蠶吐的絲成不了卷,一層層一縷縷地散亂地鋪在平板上,幹後自然成為均勻的絲絮片,當地人稱為“自成被”,這就是所謂紙衣、紙被的“紙”。河南山區此習頗盛,景佑時靈河縣民黃慶甲此法做成長二丈五尺、寬四尺的自成被(《蠶事通記》)。也有的是無意為之,開寶時封丘縣程鐸“發蠶簇,有繭聯屬自成被”(“宋史?五行誌》下)。更多的是野蠶自生自化繭,在野外將絲絮連成片,《宋史》有“野蠶成被”、“野蠶被於野”的記載。長期用此做紙衣、紙被的地區,縫製技術很高,“造紙衣段可大如門闔許”(《文房四譜?紙譜》)。前述陸遊用的紙被繪有“朱文”彩工,辛稼軒用的紙帳也繪有梅花。士大夫和僧道們用紙衣、紙被、紙帳,顯然不是因為他們貧窮,而是由於唐、宋時這是常用物品,而且從用作饋贈禮品看也顯然不是低賤之物。紙被在當時還是商品,“初寒無衾,買紙被以紓急”。(《章樂稿 》卷四)這種物品還傳到外國,如日本人即做紙衣,稱為寒衣、防寒紙(吉井源:《日本製紙論》)。 之所以將這種絮片稱為“紙”,是因為在現在所指的紙產生之前,確曾把這種絲絮片也叫做“紙”,紙字以“係”即其證。《說文》段注說:“造紙目方於漂絮,其初絲絮為之。”即把繅絲時剩下的繭衣和廢絲等煮沸後漂洗,然後均勻鋪平,晾曬在竹簾上,然後成絲絮薄片,即最初的“紙”。東漢以後仿照此法用破舊麻布之類製出光滑而脆弱的薄片,仍稱為”紙”;宋代用麻、竹、桑皮、麥莖、稻杆以及楮木等為原料製成的此類薄片也稱作“紙”,這都是現代意義上的紙。但更古老的絲絮片仍舊稱作“紙”,從而使人們對紙衣、紙被、紙帳的含義產生了誤解。 由此可知,上述的紙衣的“紙”就是絲絮片。這種絲絮片可薄可厚,柔軟光滑、韌性很強。紙被所用絲絮片厚重,類似氈毯;紙衣所用輕薄,但比絹帛厚實,屬夾衣之類、這類絲絮片雖然比不上絹帛高貴,但起碼不比麻布低下,特別在禦寒方麵,無論是麻布或絹帛都不可比擬。
【紙糊的朝服】
清代皇帝上早朝的時候,都是在五更天。盡管皇帝在後宮生活糜爛,可是仍要裝模作樣地上早朝,以示勤於國政。 皇帝上朝,文武百官都要跪迎,並三拜九叩首。官大的跪在前麵,官小的跪在後麵遠處。官小的收入少,怕磨損朝服,而做朝服又負擔太重,因而想出個辦法,用高麗紙糊一件朝服,再用顏色畫上圖案,在天朦朦亮的時候,從遠處望去,也就和真的相似。早朝已畢,退入兩旁朝房趕緊脫掉,以備再用。 不過那種紙做的朝服隻是前襟和後襟而已,沒有袖子。這樣穿脫折疊都方便。朝服上最貴的部分是“補子”,補子就是胸前的一塊方形的刺繡。補子上的圖案複雜,繡工精細,繡一塊要很多錢,而畫一塊就省錢多了。補子上的圖案因官銜的大小而有區別,因而也是官銜的一種標誌。龍鳳圖案是皇帝、皇後專用的;其他官員隻能用麒麟、虎、鹿、仙鶴等圖案。小官的真正朝服也不是不用,在他們私人的重要社交場合,或嚇唬老百姓,例如升堂問案時才穿用。
【吉服與凶服】
趨吉避凶是人類的普遍心理。過節、生辰、結婚是吉事。災荒、兵敗、死亡為凶事。我國人民十分講究吉事穿吉服,凶事穿凶服。服飾文化不僅與物質生活有關,也與精神生活有密切關係。 穿吉服的情況很多,大致有以下三種。一是節日穿吉服。中國人過傳統節日 ,在經濟條件許可的範圍內,都盡量穿得好些。如一年一度的新春佳節,一般都衣著鮮麗、華美,呈現出節日氣氛;正月十五也是大節,著新衣的更多,就連貧民,也都穿上潔淨的服裝。二是生日穿吉衣。中國古代特別重視小兒的周歲,青年的冠禮、笄禮,老人的逢十生辰。小兒滿周歲,要為其洗澡、添製新衣;青年人冠禮、笄禮,要換一套成人新衣;老人大壽,更是穿著講究了。
《紅樓夢》中賈母八十大壽之日,衣著全新,迎接前來祝壽的親朋好友、達官貴人,且按前來祝壽之人地位不同,著不同服飾迎接。其三為新婚著吉衣。新郎、新娘在服飾上都特別講究。漢以前,新郎戴一頂黑中帶紅的禮冠,黑色上衣,鑲黑邊的大紅色下裳;新娘則頭戴假發編的首飾,上下身穿一襲鑲著大紅邊的深青色絲織衣裳。明時,朝廷正式規定庶民可以用九品命服為結婚吉服,故此後新婚男子被稱為“新郎官”,鳳冠霞帔則成為新娘的通服。在封建社會中,貧富等級不同,婚禮的吉服也有差距。富者嫁女,花冠價高者可達數十萬錢,貧者則僅以銅釵為新婚首飾。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吉服華麗鮮潔,凶服則用縞素,即白色的衣服。古代把大病疫、大饑荒、大災害視為凶事,逢此,天子及大臣都要穿白色的衣服。最大的凶事為死亡。遇到喪事,有關的人按與死者關係的遠近,服不同的喪服。喪服從重到輕,分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等五種,合稱五服。最重的喪服為斬衰,比如兒子和沒有出嫁的女兒死了父親或母親,就要服斬衰。所謂斬衰,是用最粗的生麻布製成的喪服,斷處外露,不緝邊,著穿三年。最輕的喪服為緦麻,用最細的熟麻布做成。喪禮服製中,由粗生麻布到最細熟麻布的五個等級差別,標誌著直係血緣關係與旁係血緣關係、親與疏的差別。喪事期間,一定要服喪服,違反禮製,就要受到懲罰。五服之外,古代還有一種輕度的服喪方式,叫“袒免”,主要發生於朋友之間。友人亡故,如果親自前去吊喪,在靈堂吊唁或殯葬時,也要披麻。若在異地,“袒免”便可,即袒露左臂,去掉冠。近代以來,喪服製度大有改變。現今在告別死者時,左胸別有小白花,臂圍一黑紗,婦女則於發際間插一朵小白花等。這些象征性的致哀方式,較之古代喪服,大大簡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