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四章 道家與醫學(3 / 3)

《道德經》尤強調道德的關係為道主生,德主蓄養,共同為宇宙大自然本體的兩個方麵,二者皆為大自然力量,如原文所曰:“道生之,德蓄之……夫莫之爵而常自然。”(《道德經》第五十一章 )

總之,德的含義主要為大自然的神力,這是《道德經》德的主要含義。

(二)德為品德之用

《道德經》德的另一含義指品德,《道德經》德的標準為“道發自然”,也即無為而無不為。即能遵奉自然規律不妄為的則屬於上德;反之凡違背自然規律而妄為之的則屬下德,如原文所曰:“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道德經》第三十八章 ),故對德的評價標準是對待自然規律的態度。

此外,《道德經》要求的德是無欲無為之德,如第六十八章 強調“不爭之德”,總之順乎自然便是德。但,《道德經》用於對待大自然的德是光輝的,而把順乎自然為德用之於社會,放棄人改造社會的職責,則是消極的,應揚棄的。

總之,《道德經》的德,無論於宇宙大自然的力量而言,還是從人的品德而論都是極其光輝的。德是《道德經》裏的寶貴內核,但人們隻注意研究《道德經》的道,而忽視了《道德經》的德,這是非常遺憾的。由於人們熱衷於爭論老子的道的唯心唯物屬性,忽略了道與德的相互關係和作用,尤其忽略了“德”的探索,實際上不通“德”,即無以通“道”,更無以通《道德經》。因為全部《道德經》是以“自然”為核心的,而道與德則是大自然的體和用,故缺一不可。實際上“德”和“道”是同等重要的,德與道互相為用,不可分割,共同組成了《道德經》的主要思想體係。

二、《周易》“德”的含義

《周易》非常重視“德”,無論《易經》或《易傳》都把“德”放到了極高的位置。《周易》認為德即德力。是一種神力,是大自然之神用,如《易·係辭》曰:“以通神明之德。”《周易》還強調“道神德行”(《易·係辭》)。所謂德行,即明確指出“德”為“道”之用,對於“德”的神用,《周易》認為“德”是宇宙天地大自然神偉的生機。如曰:“天地之大德曰生。”這是光輝的無神論思想,認為宇宙萬物是大自然產生的,並非神靈所創。

《周易》認為的“德”是天地自然的力量,是非人格化的,並且沒有賦予任何神靈的意誌,以人而言也是陰陽合德而產生的(“陰陽合德,剛柔有體”)。兩千多年前即有這樣的觀點,無疑是唯物的、先進的。

總之,《周易》“德”的含義主要是指“神明之德”,即指大自然的力量是促使宇宙萬物產生及存在的自然能力(非神靈的力量)。

但《周易》的德是突出其剛健的一麵,如《易·大有·彖》曰:“其德剛健”,體現於人的品德方麵,《周易》的德也是強調剛健一麵的。

而《道德經》的“德”則突出《易經》柔順的一麵。

《道德經》繼承了《周易》的德,又作了充分的發展,《道德經》的“德”和《周易》的德是一致的,皆為大自然的神力,賦有長養萬事萬物的作用。但《周易》的“德”主要體現大自然乾元離火陽剛生發的神力,而《道德經》的“德”則著重於表達大自然坤陰坎水溫柔涵蓄的活力。在人的品德方麵,《周易》的“德”同樣注重於人的剛健向上品質,而《道德經》則貴在人的柔順厚道秉賦,《道德經》充分發展了“德”的另一方麵。

三、《黃帝內經》的“德”

《黃帝內經》汲取了《周易》及《道德經》,並通過德的論述,充分體現了人與大自然的密切關係。《內經》極為重視天地秉德對人的影響,對德的作用作了精辟的論述。

《內經》把德的作用稱為“德氣”和“德化”。德在人體的自然神力稱為德氣,所謂“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者也”。其作用為產生人的精、神、魂、魄的自然神力,如《靈樞·本神》說到“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誌、思、慮、智”,言即人體的一切生理功能皆為自然德力的作用。

德在自然界的神力,《內經》稱之為“德化”。是大自然賦予大地的益處,故《內經》稱之為吉祥,如《素問·氣交變大論》篇曰:“德化者,氣之祥”,“德者福之”(《素問·六元正紀大論》)。

自然界的德化是一種莫測的力量,包括促使萬物生長化收藏的自然賦力,此外,《內經》還認為德化還有一定的綱紀製約,包括氣候之間的自調機製,如運氣七篇把自然界六氣(風、寒、濕、熱、燥、火)之間的調節 拮抗機製稱之為德化之常。

如《素問·六元正紀大論》曰:“厥陰所至為風生,終為肅(金克木);少陰所至為熱生,終為寒(水克火);太陰所至為濕生,終為注雨(土克水);少陽所至為火生,終為蒸溽(水克火);陽明所至為燥生,終為涼;太陽所至為寒生,終為溫(寒勝熱),德化之常也。”

《素問·六元正紀大論》曰:“德化政令災變。”即言要有一定的德化政令才不致於災變眚害。

此外,在人的品德方麵,《黃帝內經》的德,則是要求治病養生皆順應自然,不違背大自然規律,即“淳德全道”,就是說要“和於陰陽調於四時”(《素問·上古天真論篇》:“有聖人者,淳德全道,和於陰陽,調於四時”),隻有這樣才能“德全不危”。正如莊子所曰:“德全形全,形全者,聖人之道也。”足見《黃帝內經》對人的品德的要求是以能否順應自然規律為標準的。

上述說明,《黃帝內經》在《周易》及《道德經》的基礎上將“德”充分地應用於醫學上,並作了發展,對充實中醫的基礎理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