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隻是偶爾出些壞點子耍耍男孩。

男孩很聰明,也很懂事,最主要的一點是幽默感很強,總能在兩個人相處中找到可以逗女孩發笑的方式,女孩很喜歡男孩這種樂天派的心情。

他們一直相處不錯,女孩對男孩的感覺,淡淡的,說男孩像自己的親人。

男孩對女孩愛得很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當吵架的時候,男孩都會說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錯,即使有時候真的不怪他的時候,他也這麼說,他不想讓女孩生氣。

就這樣過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愛女孩,像當初一樣。

有一個周末,女孩出門辦事,男孩本來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聽說她有事,就打消了這個念頭。他在家裏呆了一天,他沒有聯係女孩,他覺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擾她。

誰知女孩在忙的時候,還想著男孩,可是一天沒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氣。晚上回家後,發了條信息給男孩,話說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當時是晚上12點。

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機,連續打了3次,都給掛斷了。打家裏電話沒人接,猜想是女孩把電話線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門了,他要去女孩家。當時是深夜12點25分。

女孩在12點40分的時候又接到了男孩的電話,從手機打來的,她又給掛斷了。

一夜無話,男孩沒有再給女孩打電話。

第二天,女孩接到男孩母親的電話,電話那邊聲淚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車禍,警方說是車速過快導致刹車不及,撞到了一輛壞在半路的大貨車。救護車到的時候,人已經不行了。

女孩心痛到哭不出來,可是再後悔也沒有用了,她隻能從點滴的回憶中來懷念男孩帶給她的歡樂和幸福。

女孩強忍悲痛來到了事故現場,她想看看男孩呆過的最後的地方。車已經撞得完全不成樣子,方向盤上,儀表盤上,還沾有男孩的血跡。

男孩的母親把男孩當時身上的遺物給了女孩,錢包、手表,還有那部沾滿了男孩鮮血的手機。女孩翻開錢包,裏麵有她的照片,血漬浸透了大半張。

當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時候,赫然發現,手表的指針停在12點35分附近。

女孩瞬間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後還用最後一絲力氣給她打電話,而她自己卻因為還在賭氣沒有接。

男孩再也沒有力氣去撥第二遍電話了,他帶著對女孩的無限眷戀和內疚走了。

女孩永遠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說的最後一句話是什麼,女孩也明白,不會有人再說什麼了……這是一則多麼震撼人心的故事,我們為男孩對愛情的摯誠而感動,也為女孩失去愛人而痛心。其實,我們很多時候也是經常因情緒的一點點波動,而造成了不該有的後果。那個女孩如果能夠控製自己的情緒,男孩也不會匆忙之中遭遇車禍。因此,我們每個人都要學會控製自己的情緒,做情緒的主人。

情緒是人對事物的一種表麵的、直接的、感性的情感反應。它往往隻從維護情感主體的自尊和利益出發,不對事物做複雜、深遠和智謀的考慮,這樣的結果,常使自己處於很不利的位置或為他人所利用。人常常以情害事,為情役使,情令智昏。以情緒做事,結果一般不會很理想。

但是我們在實際生活和工作中,卻常常依從情緒的擺布,頭腦一發熱,什麼蠢事都願意做,什麼蠢事都做得出來。比如,因一句無足輕重的話,我們便可能與人打鬥,甚至拚命,詩人萊蒙托夫、普希金與人決鬥死亡,便是此類情緒所為。還有很多因情緒的浮躁、簡單、不理智等而犯的過錯,小則誤人誤已誤事情,大則失家失國失天下。事後冷靜下來,自己也會感到其實這些是可以避免的。這都是因為情緒的躁動和亢奮,蒙蔽了人的心智所為。各種鬥爭之中,人們有時也會故意使用一些“激將法”,來誘使對方中計。所謂“激將”,就是刺激你的情緒,讓你在情緒的躁動中,失去理智,從而犯錯。因為人在心智冷靜的時候,大都深思熟慮,很少出錯。

以上種種情緒化的行為都是與平常心相悖而行的,情緒化是建立平常心的大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