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旌表的孝子往往有一些“突出事跡”,《清史稿·孝義列傳》在開篇中提到孝的幾種表現,例如:
“親存,奉侍竭其力。”父母在時,盡心奉養雙親,噓寒問暖,讓父母衣食無憂,感受到天倫之樂。
“親病,刲股刳肝。”在中國古代,父母病重難醫時,有兒女割肉救親的傳統,認為這樣可以治愈父母的病患。
“親遠行,萬裏行求,或生還,或以喪歸。”中國古代交通不發達,史書中有不少這樣的例子,父親或母親因某些原因與兒女失散,兒女不遠萬裏前去找尋,若得知父親或母親已經去世,還要盡量將其屍骸帶回家鄉安葬。
“親歿,善居喪,或廬於墓。”“親喪,以身殉。”父母亡故後,注意守喪的禮節,還有的孝子在墓旁搭建簡陋的小屋,居住在小屋裏守護墳墓,這就是古籍中常出現的“廬墓”,也有學生為師長守喪的。也有雙親死後,以身殉親的。
“或遇寇難、值水火,能全其親。若殉親而死,或為親複仇……”遇到災禍時,能挺身而出,救親脫難,還有的為親報仇。
以下分類列舉一些典型的例子加以分析,列出代表人物、出處、原文、翻譯、點評,便於讀者閱讀參考。
(一)郭世道埋兒養繼母
代表人物之一:郭世道(《南史·孝義列傳上》作“郭世通”)
典型事跡:埋兒養繼母
出處:《宋書·孝義列傳》
原文:郭世道,會稽永興人也。生而失母,父更娶,世道事父及後母,孝道淳備。年十四,又喪父,居喪過禮,殆不勝喪。家貧無產業,傭力以養繼母。婦生一男,夫妻共議曰:“勤身供養,力猶不足,若養此兒,則所費者大。”乃垂泣瘞之。母亡,負土成墳,親戚鹹共賻助,微有所受,葬畢,傭賃倍還先直。服除後,哀戚思慕,終身如喪者,以為追遠之思,無時去心,故未嚐釋衣帢。仁厚之風,行於鄉黨,鄰村小大,莫有呼其名者。……元嘉四年,遣大使巡行天下,散騎常侍袁愉表其淳行,太祖嘉之,敕郡牓表閭門,蠲其稅調,改所居獨楓裏為孝行焉。太守孟察孝廉,不就。
翻譯:郭世道,是會稽郡永興縣人。他生下後母親就去世了。後來父親再娶,郭世道侍奉父親和繼母,極盡孝道。郭世道14歲時,父親又去世了。郭世道在服喪期間格外守禮,幾乎承受不住喪父的悲哀。郭家家境貧苦,家無餘財,郭世道就靠出去幫工來贍養繼母。妻子生了一個男孩,夫妻二人共同商議著:“勤奮的勞動,供養母親尚有不足,如果再養這個兒子,花費就更大了。”於是夫妻二人含淚將孩子埋了。繼母去世後,郭世道親自背土築成墳墓。親戚們一起湊些了錢物幫他辦理喪事,他稍微接受了一點,等到安葬完繼母後,又出去幫工,加倍償還了親戚們之前所給的錢物。服喪期滿之後,郭世道依然哀戚思慕,那樣子仿佛終身都在辦喪事一樣。郭世道認為,對父母亡故的哀思,應當無時不在心中,因而從來沒有脫下過孝服。郭世道仁厚的風範,在鄉裏流傳,鄰村的大人和孩子,都沒有一個對他直呼其名的。元嘉四年(427),朝廷派遣大使巡行天下,散騎常侍袁愉將郭世道的淳厚孝行上奏給朝廷,太祖(南朝宋文帝劉義隆)對此深為嘉許,詔令郡中在閭門處懸榜加以旌表,免除他的稅調,把他居住的獨楓裏更名為孝行裏。太守孟舉薦他為孝廉,但郭世道不接受。
(二)閻元明棄官為養親
代表人物之二:閻元明
典型事跡:棄官為養親
出處:《魏書·孝感列傳》
原文:閻元明,河東安邑人也。少而至孝,行著鄉閭。太和五年,除北隨郡太守。元明以違離親養,興言悲慕,母亦慈念,泣淚喪明。元明悲號上訴,許歸奉養。一見其母,母目便開。刺史呂壽恩列狀上聞,詔下州郡,表為孝門,複其租調兵役,令終母年。母亡,服終,心喪積載,每忌日悲慟傍鄰。昆弟雍和,尊卑諧穆,安貧樂道,白首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