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涉外活動中的迎送(2 / 2)

(五)介紹雙方人員

客人與迎接人員見麵時,應互相介紹。通常先將主人介紹給來賓,職位從高至低,可由禮賓交際工作人員、接待翻譯或迎接人員中職位最高者介紹。有時也可作自我介紹。客人初來乍到,一般較為拘謹,作為主人應主動與客人寒暄。

各國、各民族的語言和風俗習慣各異,稱呼與姓名均有不同。在社交場合,稱呼和姓名很有講究,如果弄錯了,容易鬧笑話,有的甚至引起對方反感、誤會。因此必須注意下麵這些介紹稱呼的禮節要求。

在國際交往中,一般對成年男子不論婚否,均稱先生;對已婚女子稱夫人,未婚女子統稱小姐;對不了解其婚姻狀況的女子可稱小姐或女士,對戴結婚戒指的年紀稍大的可稱夫人。這些稱呼均可冠以姓名、姓氏、職稱、軍銜等。如“威廉?泰勒先生”、“校長先生”、“少校先生”、“戴維斯小姐”、“秘書小姐”等。以“夫人”稱呼婦女時,可以用其丈夫的姓名,如“約翰?史密斯夫人”,也可用丈夫的姓,本人的名,如“瑪麗?史密斯夫人”;如以女士稱呼時,一般用婦女本人的姓名。

對醫生、教授、法官、律師以及有博士學位的人,可稱呼他們的職務,有時可加上姓氏,也可加先生。如“查理教授”、“法官先生”、“律師先生”、“桑尼博士先生”、“卡特醫生”等。

(六)接待外賓乘車禮儀

接待外賓乘車時不僅要遵守各種車輛的座次禮儀,還要注重一些乘坐車輛的細節禮儀。特別需要注意下列三個方麵的問題。

1.上下車的先後順序。在涉外交往中,尤其是在許多正式場合,上下車的先後順序不僅有一定的講究,而且必須認真遵守。

乘坐轎車時,按照慣例,應當恭請位尊者首先上車,最後下車。位卑者則應當最後登車,最先下車。乘坐公共汽車、火車或地鐵時,通常由位卑者先上車,先下車。位尊者則應當後上車,後下車。這樣規定的目的,同樣是為了便於位卑者尋找座位,照顧位尊者。

2.就座時的相互謙讓。不論是乘坐何種車輛,就座時均應相互謙讓。爭座、搶座、不對號入座,都是非常失禮的。在相互謙讓座位時,除對位尊者要給予特殊禮遇之外,對待同行人中的地位、身份相同者,也要以禮相讓。

3.乘車時的律己敬人。在乘坐車輛時,尤其是在乘坐公用交通工具時,必須將其視為一種公共場合。因此,必須自覺地講究社會公德,遵守公共秩序。對於自己,處處要嚴格要求,對於他人,應該友好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