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法”思維與中國的“治法”思想傳統密切相關。同“法治”思維的特點相對應,“治法”思維的特點主要是:①法律的手段論和下具主義,即“視法律為一項政府治理工具”。②在法治與禮治、德治尤其是人治的關係上糾纏不清。③其追求的目標主要是秩序(尤其是政治統治秩序)或“治”。④無法找到或創立真正的“使法必行之法”,即民主憲政的政體。⑤最終無法將法治的要求化人到政體的構造與製度之中,由此,法治就不可能構成政體的特性與精神,法律也不是政體的構造與運作絕不可超越的規則。它很容易流為一種“人治”思維。這種“治法”思維觀念,不僅僅是潛意識存在,而且幾乎成為許多人的一種“迷思”。這樣一種“迷思”,恰恰是製約法治國家建設的一種觀念魔障。
三、怎樣展開“第三波”
前麵已經講到,“第三波”是一種展望性的,是基於前兩波的發展而對進一步的法治理論所當用力之處的期待。盡管說在前兩波中已經包含了對“政體”問題的關注,而且不少思考與實踐也是關聯或者切人到“政體”問題的,但是,“法治政體”這個概念的明確提出,仍然可能給法治理論研究提供另外一種視域,以及另外一個思考與討論的平台。因此,這個“第三波”怎樣展開,也是我應當給大家提供一點參考性意見的問題。不過,既然是我個人的“展望”,那它或許隻是我自己努力的一種新的學術方向。
從目前來看,“法治政體”的理論研究,主要可以從以下四個維度上進行:
第一,對“法治政體”的思想史、理論史進行梳理與解讀。任何當下的理論思考,都既有思想史、學術史上的資源支持,也必須得到前賢先輩的思想潤養。“法治政體”的思想、理論,在西方,從古希臘時代就已萌生,經過17、18世紀啟蒙思想家們的闡揚,已成為了西方法治理論的內核和基石;在中國,自晚清以來的一百多年間,也有一些政治理論家和法治學者關注“法治政體”問題,並屢屢論說這一問題。
這些都是當下“法治政體”理論研究的寶貴遺產。對此,很值得我們進行專門、係統的發掘。
第二,分析“法治政體”在曆史實踐中的發生與變遷。應當重點關注“法治政體”的發生學問題,例如它的起源問題,以及其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麵的基礎與條件問題。還有,它與政體革命、政體改良的關係問題。其中,有一些曆史時期特別需要探討,一個是近代西方的法治政體構築時期,另一個是中國的辛亥革命及民初法治政體的始創,以及我國台灣和香港地區的政體轉型。這些方麵的探討,將會使我們真正了解和把握“法治政體”生成、演化的曆史軌跡及其內外原因。尤其是,中外在“法治政體”的生長與變遷上,無論是其成功的經驗,還是失敗的教訓,以及種種的曲折,都有不容低估的借鑒或參考價值。
第三,研究“法治政體”的思想、理論係統。如何界定“法治政體”概念?為什麼要從政體的高度上認識和解決法治問題?“法治政體”包括哪些普遍性要素?這些要素之間的邏輯關係是什麼?“法政政體”有哪些具體模式?什麼是中國式的“法治政體”?以及怎樣建設中國式的“法治政體”?這一係列問題,都是“法治政體”的基本理論問題。
第四,從“法治政體”的思想、理論出發,對中國的“治法”思維進行分析、解剖,包括批判性反思。這不僅涉及中國古代“務為治”的法理思想,尤其是其豐富的“治法”思想,而且還涉及近代以來“治法”思維的種種新的表達與新的形態。“法治政體”的思想、理論,有必要對“治法”的思維觀念及思想內容進行清理。
總歸而言,我們的法治理論研究及其實踐,十分有必要甚至必須在“法治政體”問題上竭思盡力。在學術探討上,既要關注“法治政體”的基本原理、原則,也要關注那些構成“法治政體”的無數個運行程序與運轉規則。任何一種“法治政體”,都是由許多具體的製度、規則乃至操作技術疊床架屋而成的。有時候,幾個小小的程序,恰恰可以撐起一些大價值;一種不起眼的法律技術,恰恰可以撬動一個大架構。
所以,積小功為大功的改良式發展,也不失為一種有效的進化之路。在這個過程中,不僅要發揮已有的政體優勢,而且還要多作“增量”的工作。隻要在我們的政體中不斷增長和累積民主與法律至上的力量,長此以往,“法治政體”也就可能會水到渠成。而“法治政體”的理論,應當為此而思、而慮、而謀。
總序
在八十餘年辦學曆程中,重大人不能淡忘2002年6月16日。在這一天,重慶大學法學院經過兩年艱辛籌備後恢複重生!自這一天,一經站立的她就邁開了堅實的步伐,緣由是如此充分:早在1945年重慶大學就成立了法學院;新中國成立後,1952年全國院係調整中,法學院調真,成為新建西南政法學院的骨幹力量;改革開放後恢複高等法學教育不久,重大在1983年即開設了經濟法課程;1995年重大獲準法學本科專業招生;1999年申報新興的環境資源法碩士點……篳路藍縷,玉汝於成。法學院師生嚴謹治學,直麵挑戰,堅韌奮鬥,創造了不同凡響的“重大法學現象”,孕育形成了獨具特色優勢的學科領域與研究方向。2005年法學院獲批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博士授權點,並取得法學一級學科碩士點;2006年“西部環境資源法製研究中心”核準為重慶市人文社科重點基地;2007年獲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2008年單獨立項進入國家“211”丁程;2009年建成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後流動站,法學本科專業成為重慶市高校特色專業;2010年重慶大學法學學科成為“985”工程建設學科;2011年建成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法學一級學科被評定為重慶市重點學科。從教學科研的持續跋涉中一路走來,重大法學院正在踏實執著地積累並展現其學術研究的活力與創造力。
“等閑識得東風麵,萬紫千紅總是春。”在法學院恢複設立十周年之際,我們謹向學界和社會有識之士呈上“重大法學文庫”。它既是重慶大學法學研究的當前成果集萃,也是對恢複建院十周年院慶的厚重獻禮。其中的著述,或為追蹤民主法製實務的研判,或為參與國家立法起草的感悟,或為創新法學理論的辨析,或為對法製曆史傳統的厘清,皆是從法律實踐的不同層麵和法學理論的不同視角,為實施依法治國方略而求是探理、評析獻策。文庫是法學院師生嘔心瀝血、筆耕不輟的結晶,係統呈現了重大法律人思索拓新的積澱,昭示著重大法律人立誌前行的期許,承載著重大法律人投身中國民主法製建設的信念。
我們心存感激。因為“重大法學文庫”的編輯出版,離不開學界前輩的關心提攜,受惠於學界同行的真誠相助,得到了重慶大學出版社的鼎力支持。感恩的同時還望得到評判、指正和扶持。
我們寄予期盼。因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偉大實踐,正是砥礪催生法學新思想新理論的沃土和搖籃。“重大法學文庫”提供了這一學術交流平台,給觀念以碰撞,給思想以提煉,給治學以啟迪,給價值以升華,期望能從中持續產生有益的理論創新和實踐昭示。
願“重大法學文庫”與法學院成長同行,越走越好。
願重大法律人為中國的法治呂明和社會進步,奉獻更多。
陳德敏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