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商戰風雲(2 / 3)

隨後,該商家又在《武漢晚報》連續刊登類似廣告,並且亮出“農業部蜂產品質監中心定點監測單位”的牌子,稱“可以給消費者提供有各項指標的檢驗單”。緊接著,湖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一位高級工程師也在廣告中露麵稱“我國鮮王槳標準規定為10-HAD不低於1.4%”……既是最低標準,當然是癸烯酸含量越高,質量越好,價格也越高。”“對於用戶而言,感官判斷王槳優劣有困難,好的辦法是看產品指標及商家對各項指標的承諾。”

這些廣告接二連三出籠,不由引起了朱其瓊的高度警覺。他仔細研究這些廣告後發現,xxxx蜂王槳在八次廣告中承諾的癸烯酸含量都不相同,而且廣告與專賣店提供的承諾書上的數據也不一致。

“有人借科學之名又在胡說八道了!”朱其瓊意識到這個“概念戰”還沒有打完,必須繼續寫文章批駁。

朱黎非常支持父親的想法。

“這已經不是市場營銷行為了,而是涉及學術道德。癸烯酸的錯誤觀點會貽害無窮,必須給予揭露。”朱其瓊憤怒地說,”搞科研的人應該實事求是,怎麼能昧著良心寫文章欺騙消費者呢”朱其瓊的文章還沒寫出來,各專賣店就開始向公司反映:顧客要求提供癸烯酸檢驗單。

“真是謬種流傳啊!”朱其瓊對朱黎直搖頭。朱黎也苦笑起來。

“必須堅決反擊”“朱其瓊撰寫了題為《癸烯酸隻是概念》《怎樣解讀鮮王槳質量檢驗單》《以癸烯酸高低定價是誤導消費》等文章,針鋒相對地分別刊發在《長江日報》和《武漢晚報》上,為消費者釋疑解惑。

沒想到,朱其瓊辨析癸烯酸的文章一發表,就有人公開針對“葆春”發難了。武漢的一位專家在2001年4月的《蜜蜂雜誌》上發表文章稱,“如果夢想以低廉的價格、所謂的質量(如蜂王槳鮮就是好,不敢或者不願意提供其中的王槳酸的含量)、科盲的服務(如蜂王槳質量不講成分指標,隻講“鮮”,至於如何界定“鮮”卻無法用可靠數據來敘述)、自我品牌(自以為經營時間長,就忽視質量意識,淡化專業服務,我的這個“x春”、那個”xx園”就是老字號,自詡自己的牌子就是天下第一)……”看來,“癸烯酸”事件升級了,筆仗打到《蜜蜂雜誌》這個行業內的學術性刊物上了,而且劍鋒直指“葆春”。

朱其瓊拿著那期雜誌,與朱黎商量對策。朱黎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如果不果斷還擊,以正視聽,將會危及“葆春”的名譽。朱其瓊決定給中國養蜂學會理事長兼秘書長、中國農科院蜜蜂研究所所長張複興和國家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主任李子健寫信,如實反映“癸烯酸”事件。

很快,張複興回信了,說道:“市場首先要把科學放在第一位,用科學來說話。有些人利用‘科學’來達到‘自身的利益’,顯然是不可取的。對王槳質量問題,科學的認定,應該是綜合指標。所謂‘一些發達國家,都把王槳酸作為蜂王槳進行定價的最重要指標,顯然是無稽之談……檢測報告隻能對某批次報檢產品負責……購買時可以要求商家出示兩公正機關的文本是不可信的。”李子健也在回信中稱“我目前沒有看到有關蜂王槳質量與王槳酸含量關係的研究報告。武漢報紙上的文章也沒有提出有關證據……評價蜂王槳等級品質,應以這個(國家標準)為依據……武漢兩檢驗機構工作人員的文章,反映了其個人觀點,尚不能認為能代表其檢驗機構的意見。”兩位權威專家的回信在《中國蜂產品報》頭版醒目位置刊發,同時發表於《蜜蜂雜誌》增刊號上,在業內引起了強烈反響。

至此,”癸烯酸”神話破滅。xxxx蜂王槳專賣店門前懸掛的“農業部蜂產品質監中心定點監測單位”的牌子也被摘除了。經過耐心宣傳,”葆春”的客戶再也不要求提供什麼檢驗單了。

這次“概念戰”再一次證明,任何檢測措施都未必科學,唯有顧客自己的體驗才是對產品最權威的檢測。

“概念戰”尚未停息,湖北省養蜂學會蜂療專業委員會裏又爆出一個“炸彈”。原來,這個專委會成立於1995年12月,掛靠在“葆春”公司,朱其瓊被聘為常務理事。在成立大會上,名譽理事長陳文章在發言中專門談到:“蜂針是個很好的東西,但是搞不好會出人命,所以要把好關,不能亂來。為什麼要掛靠到‘葆春’,大家都知道老朱這個人,他是幹實事的,放在他這裏可以放心,不會出亂子。”蜂療委員會成立以後,每年召開年會、評選優秀論文、參與科技交流、深入基層扶貧,還承辦了1998年的中國養蜂學會蜂療專業委員會的年會,工作多次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好評。可是在2002年8月間,武漢某蜂產品企業的負責人在湖北養蜂學會召開的會議上,汙蔑朱其瓊在蜂療專業委員會成立時向當時的副會長兼秘書長顏某行賄。於是,上級主管部門就通知蜂療專業委員會摘牌。朱其瓊生平最厭惡的就是走後門、搞不正之風,聽到這樣的謠言無異於佛頭著糞。他也明白,有人向他發動人身攻擊其實是商業競爭的延伸,對方就是想在業內把“葆春”的名聲搞臭。他立刻撰寫了《嚴正聲明》和《一場精心策劃的造謠中傷戰一次對”葆春”信譽的嚴重挑戰》,要求上級主管部門調查謠言,“如以不申報為由撤銷本專業委員會,必須同時宣布撤銷另六個專委會,以示公正”。有人勸朱其瓊不必太認真,別人隻是說說而已。朱其瓊嚴肅地說:“我當兵時就被人‘莫須有’過,那時不知道抗爭。現在,被損害的不僅是我一個人的形象,還有‘葆春’的形象,我必須要求上級調查清楚,還‘葆春’一個清白!”最後,上級領導出麵給他做工作,申明那些說法隻是個別人的觀點,並不代表組織的意見,還充分肯定了他為蜂療委員會所作的貢獻。

最後,上級主管部門宣布撤銷省養蜂學會下屬的所有專委會,“謠言事件”就此平息。正是因為朱其瓊誠實、端正的品質和”較真”的性格,造謠者最終敗下陣去了。”葆春”洗卻了被惡意蒙上的塵垢,品牌更加閃亮。

3.朱黎對武漢市質監局的領導坦然說“你們不僅可以封存生產倉儲部,還可以封存所有經銷點。等檢測結果出來,如果合格,你們啟封;如果不合格,我們關門!”央視六年三訪“葆春作為一家地方性民營企業,這是想都不敢想的“天上掉餡餅”的事兒。

在當今社會,媒體的影響力是不可小覷的。一方麵,它的正麵宣傳可以為企業和產品增光添彩;另一方麵,它的負麵批評也能在一夜之間令一個企業和品牌覆滅。某市具有70多年曆史的著名食品品牌,因為“黑心月餅”事件被媒體曝光,最後就落得倒閉的命運。”葆春”從創業之初就得到了許多媒體的支持,各級報刊刊發了大量客觀公正的正麵報道。但是,在一段時期之內,在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的策動之下,個別居心不良的媒體不斷挑“葆春”的刺,妄圖將它“整垮”。

2002年12月30日,《武漢xx報》刊發了一篇報道《綠色爭議激起市場波瀾江城蜂產品商家對峙兩載》。作者在沒有認真調查、采訪的情況下,偏聽偏信,在文章中寫道:“葆春’請人在武漢某知名媒體上發表文章,……偷換概念,公然對抗國家標準。此舉在江城蜂產品市場掀起波瀾,以‘xxxx’為首的商家以及高知階層消費群體提出強烈抗議,並就抽精槳險些與‘葆春’對簿公堂。”朱其瓊看到報紙後,說了一聲“卑鄙無恥!”他打電話給該報編輯部,陳述了事實原委,要求對方更正並道歉。那家報社不以為然,拒絕道歉。於是,”葆春”向法院提起訴訟,經判決,該報不得不公開道歉,承認報道與事實不符。

如果說《武漢xx報》不過是一家內部小報,因為影響小,難以在市場上掀起風浪,那麼,”葆春”與湖北發行量較大的一份報紙《xxx報》的交鋒就更加具有戲劇性了。三年之內,該報某些記者盯著“葆春”不斷作文章。事情起因於2002年10月20日,該報突然刊發了一位張姓記者秘密抽樣的“葆春”黃丁香蜂蜜送權威質檢部門農業部(武漢)蜂產品質檢中心檢測結果:酶值含量1.0,不符合國家標準,稱“據專業人士分析,酶值低於8,說明蜂蜜放置時間太長……幹脆為摻假蜂蜜”。

朱其瓊看到報道後,馬上找朱黎商量對策。他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次弄不好是商媒勾結,又是衝著‘葆春’來的……”

朱黎立刻給農業部(武漢)蜂產品質檢中心發去一封詢問公函,了解檢測報告是否屬實。

11月5日,該中心給“葆春”回函稱:並未出具有關檢測報告。

朱其瓊抖了抖檢驗報告單,道:“無恥之徒,憑空捏造!”

“這位張記者是被某些人誤導了,還是故意的呢?”朱黎略加思索,道,”我們還是去報社說明一下情況,提醒記者寫報道要注意真實性。”

朱其瓊與朱黎一同來到該報編輯部,分別向總編辦主任和主編陳述了事實真相。朱其瓊義正詞嚴地指出:“報道中所言的檢驗報告是憑空捏造的,這則新聞是假新聞,純屬造謠誹謗。”

那位總編辦主任支支吾吾,不予正麵回答。

朱黎看看氣氛有些緊張,就委婉地說道:“希望報社尊重事實,發表一個更正啟事。”

“那是不可能的!”那位主任眼睛一瞪,態度蠻橫。

“如果你們不公開道歉,我們將向法院起訴”“朱其瓊一看那態度,語氣也變得強硬了。他心想,知錯不改,而且態度惡劣,這還有沒有職業道德?

這時,該報經濟部主任過來打圓場,說可以做一個專版宣傳葆春”品牌。

朱黎一聽,與父親對視了一眼。兩人在一瞬間都明白了對方的意思:他們剛向“葆春”潑了汙水,現在又要“葆春”掏錢做軟廣告。所謂的新聞監督,難道就是為了拉廣告?這豈不是赤裸裸的訛詐行為嗎?

朱其瓊鄙夷地笑了,朱黎則明確表示了拒絕。”葆春”當然需要宣傳品牌,但絕不做這種下三濫的事”此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但《Xxx報》的記者卻盯上了“葆春”。

到了2003年3月29日,該報又刊登了那位張記者的一篇報道《知情人揭蜂產品黑幕》。文章稱一位曾在某公司擔任店長的女士揭露該公司專賣店”花粉存放了兩三年,而保質期隻有一年”“把五年以上的陳王槳冒充鮮王槳出售”“在緬甸蜂蜜中,摻入從本地蜂農手中收購的大量的廉價蜂蜜”。武漢市場僅“葆春”一家經營緬甸蜂蜜,明眼人一看就知該報道鋒芒所指乃是”葆春”。次日,張姓記者又撰文《本報同央視同日揭蜂產品黑幕》,將自己的“揭黑”與央視揭露鄭外丨地區蜂蜜造假事件相提並論,繼續製造輿論。

看到這兩篇報道,朱其瓊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如果說上次的酶值檢驗隻是一個小問題,那麼這次就是堂而皇之的惡意誹鎊了,已經嚴重危及“葆春”的形象。報道中提到的那位知情人曾擔任“葆春”利濟路專賣店的店長,與公司的勞動合同期滿沒有被續聘。可以想象她是懷恨在心,惡意報複“葆春”,可那位記者的動機就令人匪夷所思了。

朱其瓊決定’這次不能含糊了,必須堅決鬥爭。他義正言辭地寫了一封質詢函給該報社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嚴正指出張姓記者的報道與事實不符,對“葆春”進行惡意誹鎊,違背了新聞職業道德。

不料,那位張姓記者並未就此善罷甘休。4月2日,他向武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舉報,“葆春”的蜂蜜含有澱粉。當天,執法人員與張記者一道趕到漢陽倉儲部。

領隊的萬局長說:“按照規定,在檢測期間我們要封存產品。”朱黎看了一眼那個記者,語氣坦然而強硬地說:“你們不僅可以封存倉儲部,還可以封存所有葆春專賣店。等結果出來,如果合格,你們啟封;如果不合格,我們關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