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速度影響結果,高效率開創高業績(2)(3 / 3)

“這套方法你願意試多久就試多久,然後給我寄張支票,並填上你認為合適的數字。”

舒瓦普認為這個思維方式很有用,不久就填了一張25000美元的支票給艾維·李。舒瓦普後來堅持使用艾維·李教給他的那套方法。五年後,伯利恒鋼鐵公司從一個鮮為人知的小鋼鐵廠一躍成為最大的不需要外援的鋼鐵生產企業。舒瓦普常對朋友說:“我和整個團隊堅持揀最重要的事情先做,我認為這是我的公司多年來最有價值的一筆投資!”

要事第一的觀念如此重要,卻常常被我們忽略。我們必須讓這個重要的觀念成為一種工作習慣,每當一項新工作開始時,都必須先讓自己明白什麼是最重要的事,什麼是我們應該花最大精力去重點做的事。

分清什麼是最重要的並不是一件易事,我們常犯的一個錯誤是把緊迫的事情當做最重要的事情。

緊迫隻是意味著必須立即處理,比如電話鈴響了,盡管你正忙得焦頭爛額,也不得不放下手邊的工作去接聽。緊迫的事通常是顯而易見的,它們會給我們造成壓力,逼迫我們馬上采取行動,但它們往往是令人愉快的、容易完成的、有意思的,卻不一定是很重要的。

重要的事情通常是與目標有密切關聯的並且會對你的使命、價值觀、優先的目標有幫助的事。這裏有5個標準可以參照:

1.完成這些任務可使我更接近自己的主要目標(年度目標,月目標,周目標,日目標)。

2.完成這些任務有助於我為實現組織、部門、工作小組的整體目標作出最大貢獻。

3.我在完成這一任務的同時也可以解決其他許多問題。

4.完成這些任務能使我獲得短期或長期的最大利益,比如得到公司的認可或贏得公司的股票,等等。

5.這些任務一旦完不成,會產生嚴重的負麵作用:生氣、責備、幹擾,等等。

根據緊迫性和重要性,我們可以將每天麵對的事情分為四類,即重要且緊迫的事、重要但不緊迫的事、緊迫但不重要的事、不緊迫也不重要的事。

隻有合理高效地解決了重要而且緊迫的事情,你才有可能順利地進行複命。而重要但不緊迫的事情要求我們具有更多的主動性、積極性、自覺性,早早準備,防患於未然。剩下的兩類事或許有一點價值,但對目標的完成沒有太大的影響。

你在平時的工作中,把大部分的時間花在哪類事情上?如果你長期把大量時間花在重要而且緊迫的事情上,可以想象你每天的忙亂程度,一個又一個問題會像海浪一樣向你衝來,你隻能十分被動地一一解決。長此以往,你早晚有一天會被擊倒、壓垮,相信老板再也不敢把重要的任務交付給你。

隻有重要而不緊迫的事才是需花大量時間去做的事。它雖然並不緊急,但決定了我們的工作業績。二八法則告訴我們:應該用80%的時間做能帶來最高回報的事情,而用20%的時間做其他事情。複命時取得卓越成果的員工都是這樣把時間用在最具有“生產力”的地方。

隻有養成做要事的習慣,對最具價值的工作投入充分的時間,工作中的重要的事才不會被無限期地拖延。這樣,工作對你來說就不會是一場無止境、永遠也贏不了的賽跑,而是可以帶來豐厚收益,創造業績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