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寫作狀態常常是這樣:每當我結束了前一部作品的寫作時,我的下一次災難就緊接著開始。我會陷入一種深不見底的黑暗,一種階段性的憂鬱症,不願說話更不願出門。我坐著,或者躺著,閉上眼睛,與世隔絕。然後,黑暗在我的身邊遊走,飄移,許許多多鑽石一樣的光亮倏忽即逝。某些光亮爆發得比較長久,會持續幾秒鍾的燦爛,像節日之夜的一朵焰火。它就在我的心裏駐下來了,慢慢地凝聚起周圍更多的火花。黑暗越來越快地消失,花朵般的火焰遍地燃燒,讓我的血液和思維跟著燃燒起來。這樣,最先從黑暗中浮出來的光點就成了我下一部作品的內容。所以,很多時候,當我心跳著在書桌前坐下來,迫不及待打開電腦時,我的腦子裏其實隻有一團顫動的光亮,並沒有清晰的人物和故事。我隻有在進入十分具體的寫作過程時,才能讓那一團混沌逐漸成形。
《枕上的花朵》,我寫到一半的時候還在遲疑,反反複複詢問自己:我寫的是什麼呀?我心裏想說的到底是什麼?一直到三分之二的篇幅過去,我寫到在墨爾本的公交車站看見華人老太太跟白人司機爭吵,一方操廣東話,一方操英語,雙方根本不可能溝通,卻照樣你來我往吵得不可開交時,心裏麵咯噔地響了一下,驀然間透亮起來。我知道我這篇小說的全部內容其實隻表達了兩個字:錯位。語言的錯位,認識的錯位,愛情的錯位,生活的錯位。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放初始,一直到今天,我們身不由己地被卷進時代浪潮之中,沉沉浮浮,尋尋覓覓,得到的和想要的總是有著十萬八千裏的差距。
生活永遠都不可能把完美的一麵呈現在我們眼前,從這個意義上說,人生隻能是悲劇。小說中“我”和女兒的無法溝通;餘愛華對王強的一廂情願;她和傑克父子的絞纏不清的狀態;以及王強和他妻子、“我”和傑克、女兒和餘愛華、餘愛華和“我”、吵架的華人老太太和司機……所有這些兩兩相成的人物關係,都呈現著荒誕和混亂的狀態,因其混亂而顯出原生態的真實。
《玫瑰灰的毛衣》,寫作的起因非常簡單:有一次看一部外國電影,鏡頭裏女主人公穿著一條玫瑰灰的長裙,從樓梯上款款走下。那種顏色真是特別,比玫瑰紅淡雅高貴,又比普通的灰色多了夢幻和華美。我從此記住了那種顏色,從顏色又引發開許多的念頭。那段時間我正好想寫一部中篇,寫我們這個時代的知識分子,他們是如何折騰自己,如何在社會中艱難尋找自己的位置,一點一點地將自己刪削、變形,最後嵌入一個不大不小的規整空間的。他們的學識,抱負,能力,都注定了他們不可能忍受日常生活的平靜和平庸。他們永遠期待著前麵有更好的風景,永遠不滿意身邊周圍凡俗的現狀。直待他們在花樣百出的折騰中把多餘的精力釋殆盡,弄出一副頭破血流、身心俱疲的悲慘模樣,生命才能從喧嘩歸於沉寂。我的腦子裏之前已經有了一些人物的輪廓和故事,“玫瑰灰”的意象最大程度地激活了它們,使所有的人物和故事有了一個我喜歡的開端,最後成就了這部作品。
《夢逍遙》寫的是一個男人的性幻想。實際上,每個人的心中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這樣的夢幻。沒有人會對自己的婚姻生活百分之一百的滿意,很多隱秘的念頭是不可告人也不得被人而知的,它們是盤纏在身體中的蛇,不斷地遊走扭曲,噝噝作響,間或還要抬起頭來四處窺探。人類擁有性幻想是一件好事,生命會因此而多了一種期待,一種充滿奇跡的向往,一種激動人心的美妙。如果失去這樣的想像,日子能夠一眼看到頭,活著也真沒有什麼意思了。
《玫瑰房間》和《危險遊戲》寫得比較早一點,前者寫於八十年代未期,後者的發表距今也差不多快有十年了。我記得那段時間我特別喜歡寫悲劇,所有我鍾愛的人物在作品最後都是以死亡終結。我曾經懷疑是不是自己的心理狀態出了毛病。其實不是,是我的生活太過風平浪靜,潛意識裏就總是盼望製造出驚心動魄的突變。兩部中篇,表麵看都是“愛情小說”,可我的初衷卻不為寫愛情。《玫瑰房間》寫的是人際關係中的一種不穩定狀態;《危險遊戲》寫的是婚姻生活裏普遍存在的“厭倦”感。以愛情作主戲,僅僅為了方便構架故事,有助於推動情節的發展罷了。
我是寫小說的人,我自己認為小說是精神鴉片,它能使人短暫地愉悅和興奮,卻永遠都是於事無補。就像我寫到的“枕上的花朵”一樣,可以看著,欣賞。你不能指望它變成真實的存在,有觸覺,有香味。但是我們又希望看到這些美麗的“花朵”,哪怕隻能夠每天枕著入夢,也是對我們脆弱生命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