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一篇雜文(1 / 3)

一本文是一篇“雜文”

前幾日又由於百無聊賴,讀了點不該讀的書,其中有從前便讀過的韓寒的《雜的文》。

說起來,我這人的文字表麵模仿能力或許還有些本領。當初讀魯迅的《熱風》,其後寫出來的雜文便都是短小一些的,大多在一千字左右,據人說卻還有“魯迅的風味”,而其實不然,隻是文白夾雜了些,而且由於個人智略短淺,是“短小”,卻無“精悍”之說。而後讀龍應台的《野火集》,尤其是她早期的年青時的雜文,於是我也開始大怒起來,由其影響所致的有一篇演講稿,叫《草莓族,你還要玩多久?——芻狗談之二》,後來在語文課前的演講中念出了,但是似乎不怎麼有人聽得出我的道理,都隻是隨風而逝罷。其後又讀韓寒的《雜的文》,也就同樣變得玩弄“犀利”起來,寫過一篇《芻狗談之三》,大罵某網絡文學社的個人主義者,現在想想,那語言的所謂“犀利”程度真的是淋漓盡致,一氣嗬成,卻也證實了我的年少輕狂和可笑不堪。

但同時,從韓寒的雜文中,我也會吸收些別的東西,譬如忘卻文言詞和古文,這篇雜文即是如此。而韓寒的《雜的文》中也有很多當真是隨筆胡寫的東西,我看不出他有多麼刻意和認真,也就算是典型的現代雜文罷。於是我的這篇文也是“雜文”,卻一反往常的態度,既不似幾個月前幼稚的罵人,也不似幾周、天前帶有攻擊性的理性的論說,這也許是真的雜文了罷,卻是我的“雜文”——雜爛不堪的隨筆之文。

這文章在方才構想語句時就明白其社會價值很低,寫的也會很俗,但或許我們的現代人也隻能看懂這樣的東西了——這東西也還是要回敬今日“攻擊”我的兩位同學,是故也還是需要寫得“明白”些。

還有句題外話,也是剛想起來:果然,我的文白夾雜式風格還是忘卻不下!嗚呼!

二我的雜文史

我是最虛張又實在的讀書人,按照杭州二中那位高考作文滿分的“學霸”理論來說,我是個不讀書但讀書的“書生”。

我似乎略喜文學,但卻又著實地並非為之傾心。我是個“色情狂”,因為我同時喜愛著很多的科目和學問,而文學或許就算是其中最負成績的一個,因此最為喜愛;畢竟我們現代人的文章都是可以隨便寫的,甚至連那種“碼字軟件”的文章都能成為小說,於是我不由得要膜拜“大作家”來,因為“大作家”比大文豪聰明——像大文豪一類,比如大仲馬,《基督山伯爵》才一百多萬字,而我們今天的網絡“大作家”竟然都可以寫出數百萬字的東西來。我想,套用王健林先生的話,我也應該立個“誓言”了:最好先定一個能達到的小目標,比方說我先寫它一個億(字)!

我不是生來就寫雜文的,但卻自詡天賦雜文的手筆,或是天賦辯證法,這源於我不同尋常而又大同尋常的家境。

大多數青少年厭恨讀書,隻愛讀網絡小說類的東西,或者郭敬明之流、劉慈欣之輩的作品,還有少數人讀讀名家和經典。我活到現今十六年餘,其前十五年是幾乎沒讀過書的,但也算作是上文提到的“但讀書”罷。不同於尋常,及至初中之末,我是既不愛讀書、又憎恨網絡小說、還不喜郭某、劉某等的東西,而是“萬中無一”地讀兒童文學。還好這個時代已經過去,要不然又將要被“思想成熟”的同學們侮辱為“智障”了——他們可是不認真看我寫的這東西的,所以上文我甚至還要特地為“思想成熟”四字加上引號,以告訴他們我在用反語。當然,我這樣攻擊別人時,我也很幼稚。

不過我卻又是特立獨行地讀了《培根隨筆》,這是我奠定雜文寫作能力的第二塊敲門磚,弗朗西斯?培根先生教會了我理智地作文,但其實當年的我由於還在外學著“議論文作文”,所以很可惜地,沒有將培根先生的文風多麼好地學到手。那麼第一塊敲門磚是什麼?——便是我的父母。

我是個極可惡的人,而且也是心理異於常人的人。常人表裏同一,我卻“表裏不一”。今年三四月時去看過了心理醫生,經五周的心理谘詢,這位我很親敬的心理老師判定我為“感統協調不靈”,即可謂是“內心裏住著兩個人”。但這又不似人格分裂,那是真的心理疾病,而且人格分裂的病人內心裏“住著”的“兩個人”是需要同一時間出現並且產生對話的(不同人不同症狀,還有三個人或多個人的;普遍是兩個人,一個是自己,一個是“同伴”);而我的這病則不同,這“兩個人”分別是心理年齡正常的我和心理年齡極低的我,其兩者心理年齡之差距,我及我近乎所有的周圍人都不約而同地感受到。之前做了測試,心理年齡正常大體應當是34歲左右;但我一旦開始“犯病”時,大體就跟小學生甚至更小的人差不多,因此我常能跟一些不怕生、相互熟悉了的幼兒、少兒和少年打得不可開交,甚至可以為“摯友”,反而和同齡人不大能成為好友,但也有些例外,卻也是由於共商文藝、哲學和社會民生才結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