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原本不幸的婚姻讓她找到真愛的根基地。
她——於誌嬌本該是那種高貴、野蠻、任性、驕傲、不講理的貴家女,這些富貴的優點在她身上完全體現不出來,唯一占據的是傲——孤傲,也許這種孤芳自賞的傲慢和她的父親有關;自從她父親在她十幾歲時帶回家一位狐媚的女人後,她就失去了這些外表光鮮的資格,她的生活一切都沒了秩序,剩下的隻有一顆純純的心和與潔白如玉的身體。
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她選擇了逃離國外。
她沒法理解媽媽的行為,無法接受爸爸把情人包在家裏養,更不能親眼看見情人把她的幸福生活擺在她與媽媽麵前,讓這種幸福在她們身上演練成一種痛、在媽媽麵前刺眼的痛、一種傷害、對媽媽身心的傷害,她真的沒辦法繼續生活在這個混亂的家庭裏;當時的她也隻能選擇離開。
直至有一天她被爸爸‘邀請’回國,參加爸爸與他的情人相識十周年慶典。
原本平靜的國外模特生涯對她來說是悠然的,可這樣的安寧也是短暫的根本就不屬於她,可欲而不可求。
世間的事太難說了!剛剛你還說過愛我,可明天我不知道我會和誰結婚。
一切都在發生改變,隻有變化不變。
因為她對媽媽的強烈思念讓她做了一個不知是錯是對的選擇,媽媽一個人在家忍受著爸爸與情人時常都會上演的大愛無言的苦,她決定回國發展隻為與媽媽相互照顧。
她為自己在國外創造的美好生活結束了,換來的是又一種心理上的煎熬、身體上的摧殘及另一種沒有尊嚴的折磨,降臨的是大悲大落風雨聚集的日子。
她大可以不用回來?如果她選擇沉默——不回來,或許她的生活還是她維持的狀態,可是;她沒有辦法不回來,她一直放不下的媽媽還在爸爸於國忠的身邊,她想不回來,然而她能不回來嗎?
回來她就得接受一切,她能接受的不能接受的,她都得接受。
於誌嬌從沒想過爸爸會為了他的生意拿她的婚姻當交易的誘餌。
她為了表達對父親的孝順,同時也為換取媽媽的自由;迫不得已與那個不曾相識的男人結婚並移居到新加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