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管理好社會和建立良好的社會秩。首先要認識中國人,既不妄自菲薄,也不作不切實際的拔高。1958年在批判馬寅初的“反動的人口理論”時,馬先生說,對於中國,不是人口的數量問題,而是人口質量問題,批判者說:你誣蔑中國人質量不高!中國人曾經推翻過“三座大山”!這種“批判”,令人感到可笑又可悲,其原因在於對中國人缺少真實的認識,以為能打仗、能夠推翻一個政權就是人的至美至善之境界。1966年底,把“文革”搞到最高潮的毛主席放出話來,說半年之內結束“文革”,結果也是事與願違,放出的“魔鬼”很難再收回來。“文革”一直弄了十年,直到他老人家去世為止。按說毛主席領導中國革命數十年,對中國人知之甚深了(他甚至說隻有兩個半中國人了解中國,魯迅是一個,在下算一個,另外半個是蔣介石),然而,他對五、六十年代的中國人認識有失誤,導致了決策的錯誤,給國家造成巨大的損失。
從曆史文化傳統和近百年革命傳統來考察,中國社會和中國人確實有許多不同於其他國家與民族的地方,這是應該深入研究的。可惜這篇小文中不可能展開來談。這裏隻提一下從改革開放以來一個特殊問題。即流離於原社會組織人群的問題。
近些年來,我研究的遊民文化問題。遊民問題是針對中國古代社會現實提出來。古代是宗法社會,人們都生活在宗法網絡之中。或由於人口激增、或因為社會變遷,部分人口從宗法網絡中流離出來,成為遊民。遊民一無財產、二無名分,是社會上的零餘分子。他們要獨立麵對社會,以求得生存。而宗法社會中,人們長期生活在網絡之中,沒有獨立麵對社會的機會,從而也就喪失了這種能力。為了生存和發展,他們以各種形式組成團夥,並用各種方式向社會索取自己的利益。曆代王朝政府幾乎沒有拿出過妥善方法管理這個社會群體的。
現今又是處在社會轉型期,人口激增,原有的社會組織麵臨著變遷,也有大量的人口從原有的社會組織中流出。這些包括下崗分流人員、失業人員、農村多餘勞動力流人城鎮者等等。雖然他們與古代的遊民身份不同,但是,他們同樣也缺少獨立麵對社會的經驗,長期生活在一定的單位中,也形成了個性萎縮等性格特點。而城市之中行政組織和市民把這些人視為二等公民,不僅不能善待他們,並在生活與就業中設置了種種障礙,使他們不得不自己捍衛自己的利益。多年來的封閉使人們(特別是從農村流入城市者)很少有現代社會的生存知識,不知道如何保護和爭取自己的權利。古代遊民自行組織的形式仍然被他們采用,簡單的有“義結金蘭”,複雜的有秘密幫會。把“義”作為團結的紐帶,他們甚至不隱瞞這一點。北京有的民工聚集的飯館便起名為“聚義亭”、“聚義餐廳”等。他們在爭取個人利益時,也缺少法治概念,迷信暴力,鼓吹什麼“得出手時就出手”。這些給建立新秩序帶來威脅。因此社會管理必須考慮到這些因素,如何把這些群體納入合法的社會管理軌道,建立新的社會機製,這是目前社會管理的一個重要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