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改朝換代,當上新朝皇帝的王莽又籌劃新主意了!對於精於詭計的王莽,變換花樣對於他來說簡直是——張三吃豆芽,小菜一碟,他依照《周禮》設計了一幅龐大的社會藍圖,在經濟、政治、文化、外交等各個方麵進行改革,是一個極不成功的改革家。
相比起來,漢代的土地稅不重,每年隻收取收獲量的十五分之一,最少時是三十分之一。但自西漢中期以來,達官貴人們倚仗權勢,大量地兼並土地,很多平民失去了土地後,或者向地主租地,或者賣給地主成了奴隸。在一個農業為主的東方大國中,農民是立國之本,是賦稅和勞役的主要承擔者,現在農民少了,財富集中到了貴族官僚手中,國家也就不可能有富國強兵的希望了。而且,奴隸自身生活及生命都得不到保證,租地種的農民要交一半以上的收入給地主,這樣溫飽都難以解決,迫於無奈他們不得不起來反抗。因此土地和奴隸問題是社會危機的最主要根源。這一點王莽是十分清楚的,一上台新頒布了“王田令”和“私屬令”兩項改革措施:全國的土地稱“王田”,屬新朝國家所有,任何人禁止買賣;一個家庭中成年男人不足八名的,占田不得超過九百畝,多餘的要無償交出來,分給親屬或鄰裏;以前沒有土地的,一對夫婦接受一百畝耕地;膽敢違犯者,流放邊疆。把各家的奴婢稱“私屬”,一律禁止買賣,對於那些不服從者,也流放邊疆。這兩項改革,實在是考慮了百姓的利益,然而又是實在行不通的。試想,那些擁田數萬的豪強,以及擄掠人口買賣奴隸的惡棍,哪個不是地位顯赫?讓有權有勢的人白白交出自己的財產,停止其罪惡勾當,這不是白日做夢嗎?
對工商業的改革,表現在始建國二年頒布的“五均”、“六筦”、“賒貸”三項法令。“五均”就是由政府來經營工商業經營,在當時全國最大的五個集市:洛陽、邯鄲、臨淄、宛(今河南南陽)、成都,設立專管市場的機構,並在每一季度的中間月份,評定出各種商品的標準價格,對一些生活必需品的售價由官方平抑。此做法看上去是為了人民的利益著想了,但是那些上官們總是以賤收貴買的方式,從中謀取利益。“賒貸”是由官府借錢給百姓,限製商人們放高利貸,但到期還不出來也是要罰為刑徒的。“六筦”就是在“五均”和“賒貸”之外再加上國家專賣鹽、鐵、酒,國家統一鑄錢,國家統一收取山澤使用稅。這些政策表麵上看都很好,然而卻根本行不通。因為從這些執行人員根本就沒有工資,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們能不互相勾結坑害百姓嗎?
“六筦”中最坑人的要算是鑄錢了。對貨幣的改革,早在篡權前就有過一次:居攝二年,王莽下令,在五銖錢外,增鑄錯刀、契刀、大泉三種,與五銖錢一同流通。建立新朝後,王莽認為漢朝皇帝的劉字,繁體寫法是“卯、金、刀”,而五銖錢、契刀、錯刀三種貨幣的名稱全部與劉(劉)字有關,為了表現改朝換代,這三種錢都應廢除,隻保留“大泉”一種,另增發兩種“小泉”。次年,又發行“寶貨”,共計“五物”(金、銀、銅、龜、貝)、“六名”(錢貨、黃金、銀貨、龜貨、貝貨、布貨)二十八個品種。在這些錢幣中種類繁多,而值也不統一,讓人們換算起來非常的困難,在那時人們都不願意接受,在私下卻還用著舊時使用漢代的五銖錢,但是如果被發現的話,將會被判嚴重的罪刑。至於那些敢私下鑄錢的人,自己判罪之外,鄰近的五家也受株連,鬧得人心惶惶,雖說安分守己地過日子,但是還說不定什麼時候,因為鄰居鑄錢而被殺頭。據說王莽一再改變貨幣的目的,主要是想讓那些富裕戶所存錢幣變成廢物,間接地從中掠奪富人的財產,從而達到消除貧富不均現象的目的,然而這樣一來,富人還可用不動產維持生活,貧苦的人卻連日常吃喝都難以解決了。在這種情況之下,窮人為了要生存窮人不得不起來造反,而那些富人呢?為了要保護自己的財產也開始反對王莽的這種做法。那時的人們反對這種現象,吃了苦頭,但是得到好處的倒是兩千年之後的現代人,這些種類繁多、造型別致的王莽錢,成了文物愛好者重金搜集的對象,一套完整的莽錢其價值甚為昂貴。這真是一種時人不愛今人愛的怪事。
在政治製度方麵,王莽的改革就更是花樣繁多讓人眼花繚亂了。一方麵,把中央和地方的官製、官名,以及地名、行政區劃,都進行了大改動,並且進行一改再改。例如,把大鴻臚改稱“典樂”;把大司農改稱“羲和”,再改為“納言”;把大理卿改稱“作土”;把水衡都尉改稱“虞予”,等等舉不勝舉。此時的王莽改名就如同是犯癮了,又把長安改為“常安”,把長樂宮改為“常樂室”,把未央宮改為“壽成室”,未央宮前殿稱“王路堂”。這些改革隻會浪費精力和錢財,一點兒意義也沒有起到。
另一方麵,王莽又濫加封賞,使得公、侯、伯、子、男各級爵位人員眾多,無論是什麼人隻要能博得王莽的歡心,地位馬上就會一步登天,成為貴族。像哀章獻匱時隨便亂寫的王興、王盛二人,隻因合了“王氏興盛”的意思,就一夜之間由賣大餅、看城門的卑微身份而平步青雲,封侯封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