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陰謀與奸者(9)(2 / 2)

高拱的官職被罷,高儀不久也謝世,剩下張居正一人獨守文淵閣,獨挑了首輔的重任。

十年寒窗,坎坷升遷。一生功名所求,現已達到了巔峰,真可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可一旦權柄在握,張居正反倒有些茫然了。他清醒地知道自己所處的位置將會是旦夕禍福的險境,是生拚死奪的戰場。凡行事做人,當更加小心謹慎。

自然,張居正心中也充滿著實現夙願的喜悅和整治朝政的壯誌,躊躇滿誌之情與優柔慎微之心兼而有之,倒使得張居正處理事情時相得益彰,既有深思熟慮的見地,又不乏義無反顧的勇氣。

明神宗朱翊鈞當皇帝時年僅十歲,所以皇帝的教育問題成為內閣首輔張居正的頭等大事。

張居正深感教育好一個皇帝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事,於是他自己毅然肩負起教育小皇帝的責任。

耳聞目睹了“庚戌之變”的張居正,對國家的安全和軍隊的素質極為擔憂,他從那時起就在謀劃著對邊防的整頓,立誓一定要使邊關安定,人民和睦,尤其是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係問題,更是張居正所關心的問題。

張居正大膽地啟用了一批才智雙全的將領,對他們“委任責成”、“信而任之”。所以,“一時才臣,無不樂為之用,用必盡其才”。他所重用的譚綸、戚繼光、李成梁、王崇右、方逢時等人,都大顯身手,充分發揮了他們的聰明才智。

張居正通過重用英勇善戰的將帥,整修邊防,加強守備,改變了正統以來邊防日益廢弛的局麵;通過重用足智多謀的邊帥,改善蒙漢關係,改變了自明朝開國以來一直與蒙古所處的敵對關係和戰爭狀態,發展了兩族之間的友好交往,促進了我國多民族的統一國家的形成和發展。假如說,洪武和永樂年間,是用以攻為守的策略保證了北部邊防穩固的話,那麼,自張居正改善蒙漢關係以後,則是以和睦修好保證了北部邊界的安寧。這是完全符合曆史發展趨勢和各族人民共同願望的。張居正整修邊防,改善蒙漢關係的重大改革,是以其豐碩勝利的果實,載入史冊的。

張居正出任內閣首輔後,針對朝中空議盛行、不務實際、人浮於事、政令不通的現狀很是擔心。他曾和內閣次輔、大學士呂調陽對此作過多次討論,慷慨激昂,痛切時弊,激奮之情溢於言表。他下決心要徹底改革吏治,為他的一係列改革鋪平道路。因為他現在縱有許多想法,都是無實施的。自己的主張要靠外廷這些部、科、院的大小官員去辦,可相識滿天下,知心有幾人?如何才能把這群各自為政、一盤散沙似的“散兵遊勇”捏合成一支令行禁止、進退自如的精銳之帥呢?他心裏一直在暗暗地思考著。

萬曆元年(1573年)十一月,張居正上書請行考試法,神宗批準了他的請求。

明代早期運用的製度是對官吏政績進行考核。按明製,京官每六年考察一次,叫做“京察”,地方官每三年考察一次,叫做“大計”。但是在吏治腐敗,法令不行的情況下,這些製度或者流於形式,或者成為官員們爭權奪利的工具。張居正親見了官場中的醜劇和官吏們的不法行徑,深刻認識到不僅要對各級官吏進行定期考察,而且對其所辦的每一件事都要規定完成期限,進行考成。即所謂“立限考事”、“以事責人”。這是張居正考成法的一個重要特點。

張居正考成法的實際內容,正如他給皇上的奏疏中所講的,最主要的有以下兩條:第一,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屬官員應辦的事情規定完成期限,並分別登記在三個賬簿上,一本由部、院留作底冊,一本送六科,一本呈內閣。第二,六部和都察院按照賬簿登記,對所屬官員承辦的每件事情,逐月進行檢查,完成一件,注銷一件,如果沒有按期完成,必須如實申報,否則以違罪論處;六科亦根據賬簿登記,稽查六部的執行情況,每半年上報一次,並對違限事例進行議處;內閣同樣亦根據賬簿登記,對六科的稽查工作進行查實。這樣,六部和都察院檢查所屬官員,六科稽查六部,內閣監督六科,層層檢查,內閣總其成,內閣遂成為實際的政治中樞,這就是張居正的統治體係,也是張居正對明代吏製的一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