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有雲“不以規矩,不成方圓,”管理者必須有明確的工作製度讓下屬嚴格遵守,才能使工作健康發展。
要求下屬及時報告,能及時發現錯誤而減少給企業帶來的不良影響,所謂“亡羊補牢”,為時未晚。上海市紡織企業的一個倉庫保管員發現倉庫頂棚有些滲水,他認為無關緊要而沒有向領導報告。不料一場罕見的暴風雨來臨,倉庫裏突然大量滲水,許多棉花泡在了汙水中,使該企業損失慘重。所以,當下屬向你報告某項工作時,可以再次向他強調:“對,以後遇到什麼問題,都應該像這樣及時彙報。”
要求下屬及時商量,能防止下屬過於自由放縱,對他們不應作決斷的事情擅作主張而給企業帶來損失。一家全國有名的冰箱生產企業就吃過這苦頭。有一名采購員來到這家企業的營銷部,對那裏的工作人員聲稱自己是廣州最大的家電商場派來的采購員,需要提取一百台冰箱。但他說自己攜帶現金不便,隻帶來了一部分訂金,支票隨後就到。並且拿出了所有證件,要求工作人員先給他提貨。工作人員從他的工作證和介紹書上看不出什麼破綻,就要求他寫了一張收據,然後給他發了一百台冰箱。營銷經理回來後,采購員已經押著冰箱走了。精明老練的經理一看工作證就知道是偽造的,原來他們遇了一個大騙子。如果工作人員慎重對待、及時與經理商量,怎麼還會受騙呢?
要求下屬及時彙報、商量,可以強化領導的權威性,明確各級工作人員的責任和權力,防止越疽代皰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