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原則啟發管理人員,為避免一些人為錯誤的產生,應把著眼點放在預防這些情況的發生上,而不是立足於事後對當事人進行多麼嚴重的懲戒。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著眼於防,無不可防;立足於罰,罰不勝罰”。在財務和會計管理實踐中,往往都會建立健全一係列的管理措施去預防職務犯罪行為,避免侵吞公司財產行為的發生。與違規行為相對應的懲戒措施不是為了懲戒而擬訂的,其著眼點是在於警視、教育相關人員不去犯錯。這種觀點也是很多政策製訂者出台懲戒條款時的內心初衷。

美國管理學家D?R?漢普頓提出:“正像控製開始於計劃的尾聲一樣,決定開始於控製的尾聲”。這就是漢普頓定律。這句話聽起來十分的晦澀,仔細分析,不難發現:它在啟發人們,如果製訂的對策沒有針對性,恐怕行動也不會有主動權。從管理的過程看,計劃先於控製,控製就是檢查計劃的執行效果,隨時反饋,使事物的運轉符合預期的效果。而決定是控製的結果:控製的到不到位,直接決定計劃能不能實現。如果計劃製訂的沒有針對性,恐怕最後的結果也不會多麼的樂觀。整個管理行動的過程也不會十分的主動。隻要確定了有針對性的目標,加上有效的控製,自然就會在企業管理中如魚得水。

愛好足球的人都知道有一個現象叫做“黑哨”。所謂黑哨,就是裁判利用職務之便,在執法比賽過程中不能秉公執法,肆意偏袒行賄自己的一方,左右比賽的最終結果。這種做法破壞了“公平體育”的基礎,引起運動風氣的日益衰敗和廣大體育愛好者的憤恨,也給體育事業的發展投下了“定時炸彈”!這種現象不隻在體育界存在,在企業管理的實踐中,往往會出現一些管理人員利用手中的職權亂吹“黑哨”,導致企業內部風氣低沉,員工抱怨頗多!為了企業的發展,管理者對“黑哨”現象一定要予以高度警惕,鏟除企業身上的毒瘤!隻有能夠根除企業自身內部黑哨的企業家才能有效的駕馭企業,有效的將企業的經營業績推到理想的水平。

韋斯特定理揭示了信任的風險。一切信任都是建立在風險基礎之上的,沒有對風險進行有效監控就談不上信任,沒有信任就談不上完全的授權。中國有句古話:“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它一直是自古以來為人稱道的一條原則。在授權方麵最大也最普遍的問題是,管理者給下屬授權時沒有賦予權力。下屬必須有足夠的權力才能完成所承擔的任務。但是,不去打擾拚命工作的下屬,並不等於不注意他們所忽略的地方。對下屬進行適當的監控也是非常必要的。作為一個管理者,該說的話一定應該說,但是要特別注意說的方式,既要充分授權,又要隨時聽取意見,給予適當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