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中國儒與日本儒(1 / 3)

90年代的中國文化界,最大的一股文化思潮是儒學複興。

儒學是一種古老的思想形態,如何與現代社會接榫,是一個重大又很有意義的課題。如果能從“吾家舊物”為現代中國找到精神助力,無疑是吾國吾民的大好事。倘若自家的寶物放著不用,而去做效顰東施,去討人家的白眼,那就有如王陽明說的“拋卻自家無盡藏,沿門持罐效貧兒”啦。

現在的問題是,如果儒家有益於現代化,為何20世紀的中國現代化遲遲未能真正啟動?這一問題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深思。許多研究者為了說明儒學並非過時,而且還有助於國家的現代化,常引近百年日本的曆史來作證。因為日本人也是信奉儒學的,他們的現代化搞得紅紅火火,經濟發展速度之快,連美國人也為之咋舌。日本人自己也一再宣稱,他們的成功秘訣,就是將儒家倫理運用於現代企業。用日本大企業家澀澤榮一的一句話說,叫做“論語加算盤”,叫做“儒教資本主義”。

作為孔夫子的文化傳人,我並不否認儒學對現代社會仍然有著某種積極的成分,但對於“儒教資本主義”之說,心裏總有幾分疑慮,尤其對於時人常把日本人的事例搬出來作為論據的做法,更是不敢同意。日本人雖然也把孔子孟子作為他們的文化先祖,但是否算得上孔孟傳人,恐怕是要打折扣的。他們傳承的大多是些表麵的東西,距儒學的內在精神相差甚遠。正惟如此,日本人的民族精神才與我們中國人的民族精神大不相同。比如,中國人愛好和平,善良仁慈,日本人卻富有侵略性,像南京大屠殺這樣的暴行,中國人是絕對做不出來的。又比如,中國人曆來抱持世界主義,即便古時候有過文化大國主義的傾向,但也隻是就教化的意義上而言的,很少把周邊各族當作敵人看待。而日本人強調的是狹隘的國家主義,偏激而容易走向極端。再比如,中國人注重德性修為,追求的是“士誌於道”的君子人格,而日本人缺乏儒家修齊治平的精神。照我的理解,日本人與中國人上述差別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兩個民族所信奉的儒學的差別。日本儒學與中國儒學是大不一樣的。與其說他們是對儒學的繼承,毋寧說是對儒學的偏離。近代日本軍國主義就是此種偏離所結下的果子。關於這一點,連日本學者自己也是承認的。

公元5世紀儒學開始傳入日本,係統的傳播是6世紀以後的事情。這時候,日本剛剛邁入文明社會的門檻,文明程度極低,甚至沒有自己的文字,更沒有自己的思想傳統。但另一方麵,這時候又是日本社會大轉型的時代,急需一種適應文明社會的文化來規範整個社會。這一曆史背景對於我們理解儒學傳入日本之後的境況很有意義。第一,當時日本人的文明程度決定了他們不可能領會儒學的真諦,即是說對於孔孟學說的義理,他們是難以參悟的,接受的隻能是些表麵的東西。第二,由於他們的功利性考慮,所接受的儒學大多局限於政治文化的層麵,而儒家的心性之學,則是他們不甚需要的。日本人當時要從中國進口儒學,是因為他們需要一種本土所沒有的政治理論來強化天皇的至上地位。大化革新前後,日本人引進儒學,就是典型的出於這樣一種工具性考慮。

大化革新的思想靈魂是南淵請安、高向玄理和僧旻三人。這三人都是聖德太子派往中國的留學僧,所學的本來是佛教,然而回國之後都不再從事佛學研究,而把注意力轉向政治,並幫助皇室用儒家的一套治國模式改造日本政治。他們所借用的儒家治國模式是有選擇的,而且所選擇的又多是儒家的枝枝葉葉,有的甚至根本就不是儒家的學說。譬如,儒家提倡仁政,其核心是為政者以身作則。孔子說:“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又說:“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孟子也說:“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國之所以廢興存亡者亦然。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而為政者之“正”,關鍵又在於自己的心性修為。這就是“修齊治平”四字的大義。《大學》又將其概括為:“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這種修齊治平的文化模式,所強調的是人格的力量,而非製度化的保證,更非某種神秘主義的支持。由於日本人不可能參悟到孔孟儒學的真義,加之強烈的工具性考慮,他們在借用儒家的政治模式時,把修齊治平的文化內涵大大地簡略了。可以說,他們借用的隻有“治國”這個環節,既沒有從“修身”這一根本做起,更不可能達到“平天下”的層次,況且“治國”這一環節在他們那裏也隻有硬性的規約,而無精神底層的支持。正因為這樣,大化革新時期的日本人所借用的儒家思想主要是天命觀和君權神授論,是董仲舒所提倡的神秘化了的儒學。大化元年宮廷政變成功之後,孝德天皇(即中大兄皇子)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創立年號,而大化革新前不久由聖德太子所製定的綱領性文件《十七條憲法》,反複強調的是“國非二君,民無二主,率土非民,以王為主”。

年號是中國人的發明,確切說是董仲舒建議漢武帝采用的。它的文化內涵是一種典型的神秘主義,或日天命觀,是對孔孟思想的曲解。孔孟所強調的是“仁政”,而非天命。雖然孔子並不完全否定天命,但在天命與人事之間,偏重的卻是後者,這也就是他祖述堯舜憲章文武的根本原因所在。而且,即便在孔子孟子那裏有某種天命的思想,但他們賦於“天命”的卻是一種人文的理解,或日道德的理解。就連董仲舒雖然很大程度上曲解了孔孟關於天命的看法,但畢竟還是沒離開道德的內涵。而日本人的天命觀卻很少具有道德的意蘊。在他們那裏,天皇的權威直接來源於天照大神,由血統所決定,省略了“民”在天皇與神之間的這個環節。盡管聖德太子和孝德天皇乃至後來的統治者也經常在詔令裏提到“仁於民”、“以禮為本”、“使民以時”等字眼,但這些都隻是他們照葫蘆畫瓢的官樣文章,並不能作為他們施行仁政或者具有仁政思想的證據。因為仁政思想與他們的社會結構是相悖的,仁政思想將會危及天皇的至上權威。所以從17世紀開始,日本人就連“仁政德治”的官樣性文章也不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