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中國儒與日本儒(2 / 3)

認識到這一點,有助於我們更好地理解中國儒學同日本儒學的區別。在中國儒學裏,政治理念的核心是仁政德治,所貫穿的是“有德者王”的思想。用孟子的話說,“惟有仁者宜在高位”。按此邏輯,無德者也就沒有把持權位的資格。所以從先秦的時代起,中國的儒家就宣揚一種革命有功造反有理的思想,其經典表述就是孟子的“放伐”理論。夏桀和殷紂不修仁政,人民起來推翻他們的統治,在中國的儒家看來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此種理論同時又是社會不安定的因素,這也就是中國曆史上頻繁的農民起義和改朝換代的奧秘所在。日本人把天皇擺在神的位置上,其權威不是來自他們的德行,而是由於他們的血統。如果像中國儒家那樣強調“惟有仁者宜在高位”,那麼天皇萬世一統的至上地位就要受到懷疑。日本人正是認識到儒學對天皇權威的否定性因素,才沒有像中國的儒家那樣重視仁政德治思想,而且對孟子的“放伐”理論持批判態度,認為商湯和周武誅伐夏桀和殷紂乃是“殺主之罪人”,因為“主君之惡縱如夏桀殷紂,而下無蔑上之道”。正因為這樣,日本人自古以來才沒有形成對明君與清官的崇拜思想,而此種思想卻是中國政治文化的主旋律。

最能看出中國儒學同日本儒學之區別的,莫過於兩個民族對一個“仁”字的看法。在中國儒學裏,“仁”是一個中心範疇,儒家的整個學說都可用一個“仁”字來概括。“仁”從人從二,強調的是一種理想的人際關係和高層次的人格境界。故孔子說“仁者愛人”。可以說,儒家的仁學是一種典型的利他主義,同時又與個體的心性修養緊密相聯。一個仁者,既是無私的,同時又能將人生作審美的對待,這在宋明儒諸家學說裏體現最為充分。儒學傳入日本時,日本人雖然也有“仁於民”的提法,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仁”這一範疇越來越不被他們重視。1882年,日本政府頒布《軍人敕諭》,要求軍人必須實踐忠誠、禮儀、勇敢、信義、節儉五項美德,隻字不提“仁”這一美德。而在中國儒學裏,五德乃是仁義禮智信,仁居首位。所以美國學者本尼迪克在她那本權威性的著作《菊花與刀》中寫道:“在日本,‘仁’是被排斥在倫理體係之外的道德,完全沒有它在中國倫理體係中所占的那種崇高地位”。更有甚者的是,據本尼迪克研究,日本人非但把“仁”排除在倫理體係之外,而且還將“仁”予以貶義的理解,用來指那些無賴漢之間的哥們義氣,行仁義被看作是“盜人之名譽”。正因為對“仁”的不重視,所以日本人的道德境界大多不敢恭維。別看他們在熟人圈子裏彬彬有禮,顯得格外謙讓和文雅,但一旦越出他們的小團體範圍,便難於踐行儒家所要求的君子人格,自私而貪婪,顯得格外的缺乏道德意識,尤其在商場上唯利是圖,不講道義。確切說,即缺乏中國儒家“仁者愛人”的道德品性。這實在是由其文化特色決定的。

由於對“仁”的忽視,日本人對“忠”的理解與中國儒學中的“忠”也不是一回事。

在中國儒學裏,“忠”有廣狹兩義。廣義的“忠”即“忠恕”的“忠”。曾參在解釋孔子“吾道一以貫之”一語時說:“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此種廣義上的“忠”,宋儒理解為“盡己之謂忠”,並認為其含義就是《論語》中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孟子和宋明儒所說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大致也是這個意思。狹義的“忠”,即君臣關係上的“忠”,亦即孔子所說的“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在儒家學說裏,君臣義務是雙向的。就“臣事君以忠”而言,其前提便是“君使臣以禮”。對此,孟子有一段經典性的表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之視君為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之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之視君如寇仇。”雖然這種君臣關係沒有現代民主政治的意味,也不能作為權力製衡來理解,但君臣關係的維係並非依靠單純的政治地位和等級製度,而是有著極為豐富的文化內涵,即儒家的仁學體係。盡管秦以後統治者有意強化君主的至上權威,甚至提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政治信條,但在君臣關係的天平上,兩邊的砝碼大致上是相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