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馬克思曆史分期理論的考察(1 / 3)

馬克思的曆史分期理論亦即他的社會形態理論的核心內容,也是我國學術界頗為關注的研究課題。有關亞細亞生產方式問題、中國社會性質問題、中國古史分期問題、奴隸製問題,實質上都關聯著曆史分期理論問題。長期以來,《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所劃定的“五形態說”被視為無可懷疑的世界曆史圖式。在這一圖式麵前,理論是現成的,人們所要做的,不是檢驗理論是否與客觀的曆史事實相符,而是盡可能從史料中尋找可以證明理論的依據,甚至不惜曲解史料與史實,以達到證明理論的目的。顯然,這是一種極不嚴肅的治學態度,也是一種很不可取的研究方法。近十年來,由於思想的漸趨解放和社會主義改革實踐的需要,人們開始用理性的目光審視“五形態說”,於是,“六形態說”、“四形態說”、“三形態說”得以先後出現。

“三形態說”將人類曆史劃分為“人的依賴關係”、“物的依賴關係”、“人的自由個性全麵發展”三個階段。它所依據的主要是馬克思《1857—1858年經濟學手稿》中的一段話:“人的依賴關係(起初完全是自然產生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隻是在狹窄的範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交換,全麵的關係,多方麵的需求以及全麵的能力的體係。建立在個人全麵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

不能不說,相對於傳統的“五形態說”,“三形態說”更符合馬克思曆史分期理論的原意,與人類曆史發展事實也更相吻合。但是,對於馬克思曆史分期理論的研究,絕不應該著眼於個別詞句或某一段話語,而應該把它當作一個思想體係來觀察。近兩三年來,雖有不少論者主張“三形態說”,但許多理論問題仍有待於解決。譬如:一、作為一種曆史分期理論,“三形態”在馬克思一生的理論探索中,是偶爾提及,還是他自始至終所主張的?二、如果說把整個前資本主義社會看作一個社會形態,那麼又如何理解馬克思本人的“亞細亞的”、“古代的”、“封建的”等幾個概念?尤其是如何理解“奴隸製”與“農奴製”兩個概念的曆史內涵?三、從人類學筆記看,馬克思晚年的曆史分期理論明顯地富有新的內容和采用了新的表述方式。那麼,馬克思晚年的曆史分期與他的中青年時代的曆史分期的關係又是怎樣呢?

可以說,不解決好這三方麵的問題,是不能夠全麵、係統地理解馬克思曆史分期理論的。本文擬將馬克思關於曆史分期理論的探索分為幾個階段,曆史地考察其發展過程。

一、曆史從異化勞動開始

馬克思將人類曆史作分期性的考察,最早見於《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在這部手稿中,馬克思認為,國民經濟學雖然能夠從私有財產的事實出發,但由於缺乏曆史感,而“把私有財產在現實中所經曆的物質過程,放進一般的、抽象的公式,然後又把這些公式當作規律。它不理解這些規律,也就是說,它沒有指明這些規律是怎樣的從私有財產的本質中產生出來的。”因而,在國民經濟學看來,私有製自身是無需考察的。他們把資本主義的經濟關係當作衡量一切社會的唯一尺度,把資本主義社會當作“一般社會”。馬克思認為,要說明私有財產的本質,就必須揭示私有製的起源、發展的曆史過程,同時必須考察整個的一部人類發展史。

為了揭示私有製的曆史奧秘,馬克思借用了黑格爾關於勞動分析的成果,提出了“異化勞動”概念,並對其發展過程作了係統的考察。

在馬克思看來,人類最初隻是類存在物,同其他動物一樣,人靠自然界而生活,他的“肉體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聯係,也就等於說自然界同自身相聯係,因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這時候,人完全處在自然狀態階段。勞動,作為一種生命活動或生產活動,對人來說隻不過是滿足他的維持肉體生存需要的手段,而生產生活本來就是類生活。馬克思認為:“這是產生生命的全部特性,而人的類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覺的活動。生活本身卻僅僅成為生活的手段。”

不過,在馬克思這時候看來,作為類存在物的人類隻是處在史前階段,真正的曆史過程始於異化勞動。他認為:“異化勞動從人那裏奪走了他的生產的對象,也就從人那裏奪走了他的類生活,即他的現實的、類的對象性,把人對動物所具有的優點變成缺點,因為從人那裏奪走了他的無機的身體即自然界。從此開始了異化勞動的過程,亦開始了人類曆史的發展過程。

馬克思既把異化勞動作為人類曆史的起點,又將其不同的發展形式看作曆史發展的不同階段。這就是:在他看來,異化勞動在前資本主義社會表現為“強迫勞動”,而在資本主義社會表現為“自願勞動”。前者體現為“人的依賴關係”,後者體現為“物的依賴關係”。這兩個階段,加上共產主義社會,事實上也就是馬克思最早的三大社會形態理論的雛型。

所謂“強迫勞動”下的“人的依賴關係”,馬克思是這樣表述的:“人同自身的關係隻有通過他同他人的關係,才成為對他說來是對象性的、現實性的關係。因此,如果人同他的勞動產品即對象化勞動的關係,就是同一個異己的、敵對的、強有力的、不依賴於他的對象的關係,那麼,他同這一對象所以發生這種關係就在於有另一個異己的、敵對的、強有力的、不依賴於他的人是這一對象的主人。如果人把自身的活動看作一種不自由的活動,那麼,他是把這種活動看作替他人服務的、受他人支配的、處於他人的強迫和壓製之下的活動。”當具體論及到封建領主製度下的人的依賴關係時,馬克思認為,那些耕種領主土地的人“並不處於短工的地位”,而是一部分像農奴一樣本身就是領主的財產,另一部分對他保持著尊敬、忠順和納貢的關係。因此,領主對他們的態度“是直接政治的,同時又有某種感情的一麵”。

所謂“物的依賴關係”,即“死的物質對人的完全統治”這是資本對人的統治,是異化勞動最後的一個具體曆史形態,在這一曆史形態裏,剝削者與被剝削者不是體現為人身依賴關係,所有者對勞動者也不再是政治上的直接統治,而是轉變為經濟關係,轉變為資本對人的統治。工人是自己勞動力的所有者,任何人都無權強迫他勞動,他的勞動是“自願的”。但是,由於工人一無所有,他的“自願勞動”實際上已不可能。他必須勞動,否則就隻有被餓死。這樣,在資本主義製度下,“自願勞動”隻是一種表麵現象,現象的背後,勞動仍然是強迫性的。工人雖然不再依附任何個人,但卻必須依賴於整個資本家階級。也就是說,他不再依賴人,但卻成了物的奴隸。

馬克思認為,人類曆史發展的第三大形態即共產主義就是對異化的揚棄,具體說,“是通過人並且為了人而對人的本質的真正占有”。

這就是馬克思1844年寫作經濟學哲學手稿時的曆史分期理論。

不難看出,馬克思此時的曆史分期理論還不是很成熟的。其表現為:一、前資本主義社會在他的曆史分期理論中還是很模糊的,雖然他以“強迫勞動”和“人的依賴關係”作為該社會形態的基本特征,但並沒有區別出這一形態中“強迫勞動”和“人的依賴關係”的各種不同形式。二、他的異化勞動理論雖然立足於經驗事實,而不是純邏輯的推演,但是,以“類”本質考察人及其社會曆史表明他此時尚未擺脫從主體的本質角度探討社會問題的思辨哲學傳統。三、他看到了社會曆史發展途中的基本矛盾,但對其促使社會發展的內在因素缺乏足夠的分析,尤其對三種社會形態變革的內在聯係尚未作出係統的考察。

二、人類曆史發展途中的三種“情況”

1845—1846年,馬克思寫成《德意誌意識形態》一書。在這部著作中,他試圖將自己的異化勞動理論展開為全麵的具體的曆史圖景,即將以往的曆史作出階段性的劃分,指出“分工發展的各個不同階段,同時也就是所有製的各種不同形式”。緊接著,馬克思將前資本主義社會劃分為三種所有製形式。

在馬克思看來,第一種所有製形式是“部落所有製”。在這種所有製形式下,生產和分工都很不發達,人們靠狩獵、捕魚、牧畜,或者最多是靠務農生活的。“因此,社會結構隻局限於家庭的擴大:父權製的酋長,他們所管轄的部落成員以及奴隸。隱蔽地存在於家庭中的奴隸製,隻是隨著人口和需求的增長,隨著同外界的擴大而逐漸發展起來的。”

第二種所有製形式即“古代公社所有製和國家所有製”。在這種所有製形式下,仍然保存著奴隸製,但是奴隸製並不占主導地位,因為這時候雖然動產的私有製以及後來不動產的私有製已經開始發展起來,“但它們是作為一種反常的、從屬於公社所有製的形式發展起來的”,從總體上看,“這是積極公民的一種共同所有製”。

第三種所有製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級的所有製”。這種所有製形式與上述兩種所有製形式一樣,“也是以某種共同體為基礎”,“但是作為直接進行生產的階級而與這種共同體對立的,已經不是古代世界的奴隸,而是小農奴。”

除了上述三種所有製形式外,馬克思在這部著作中還講到了資本主義社會和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那麼,是否可以認為馬克思在這裏所作的曆史分期為“五形態”呢?我們認為不能這樣簡單地看問題。事實上,馬克思在這裏所作的曆史分期與《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是一致的,同樣為“三形態”。理由是:第一,馬克思所說的三種所有製形式隻是前資本主義這一社會形態裏所有製的三種類型,馬克思將它們分別用“第一種”、“第二種”、“第三種”等字樣區別開來。但是,在這同一部著作中,馬克思並沒有將資本主義社會稱作第四種所有製形式,也沒有將共產主義社會稱作第五種所有製形式。就是說,馬克思並沒有將它們當作等位意義上的五種所有製形式看待。第二,馬克思在這裏所說的“部落所有製”並不是人們所常理解的原始社會。在馬克思當時看來,人類的原始狀態尚未進入曆史之中,曆史是從異化勞動和強迫勞動開始的。正因為這樣,所以馬克思認為在這種所有製形式裏已經有了奴隸製。而這與其後不久的《共產黨宣言》中所說的“到目前為止的一切社會的曆史都是階級鬥爭的曆史”一語也是一致的。第三,三種所有製形式雖然存有差異,但是從它們那裏體現出來的共同性則是主要的。這就是:都是以共同體為基礎;剝削者對被剝削者都實行強迫勞動的方式;與上述兩方麵相聯係的“人的依賴關係”。第四,最值得我們重視的是,馬克思將這三種所有製形式統稱為“自然產生的所有製形式”,而把資本主義社會的所有製形式稱作“文明創造的所有製形式”。以馬克思看來,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社會形態,分別代表著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兩種情況。對此,馬克思有一段十分精彩而且內涵十分明確的論述(遺憾的是,以往社會形態理論問題的討論都沒有重視到這一論述),現引錄如下:

“在前一種情況下,各個個人必須聚集在一起,在後一種情況下,他們已作為生產工具而與現有的生產工具並列在一起。因而這裏出現了自然產生的生產工具和由文明創造的生產工具之間的差異。耕地(水等等)可以看作是自然產生的生產工具。在前一種情況下,即在自然產生的生產工具的情況下,各個個人受自然界的支配。在後一種情況下,他們則受勞動產品的支配。因此在前一種情況下,財產(地產)也表現為直接的、自然產生的統治,而在後一種情況下,則表現為勞動的統治,特別是積累起來的勞動即資本的統治。前一種情況的前提是,各個個人通過某種聯係——家庭的、部落的或者甚至是地區的聯係結合在一起,後一種情況的前提是,各個個人互不依賴,聯係僅限於交換。在前一種情況下,交換主要是人和自然之間的交換,即以人的勞動換取自然的產品;而在後一種情況下,主要是人與人之間所進行的交換。在前一種情況下,隻要具備普通常識就夠了,體力活動和腦力活動彼此還沒有分開;而在後一種情況下,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之間實際上已經實行分工。在前一種情況下,所有者可以依靠個人關係,依靠這種或那種形式的共同體來統治非所有者;在後一種情況下,這種統治采取物的形式通過第三者,即通過貨幣。在前一種情況下,存在著一種小工業,但這種分工是受對自然產生的生產工具的使用所支配的,這裏沒有不同個人之間的分工;在後一種情況下,工業以分工為基礎,而且隻有依靠分工才能存在。”

這一段話語中反複講到的“前一種情況”,就是前資本主義社會,即包括“部落所有製”、“古代公社所有製和國家所有製”與“封建的或等級的所有製”在內的一種社會形態。而“後一種情況”即資本主義社會,加上共產主義社會。實則在馬克思當時看來,人類整個曆史進程也就是三種“情況”。凡是讀過馬克思這段話的人,都不應該再將資本主義、共產主義與前三種所有製形式看作五種社會形態,而應該看作三種社會形態。

三、前資本主義社會與“原始所有製”

我們說,馬克思在《德意誌意識形態》裏所論述的“前一種情況”很大程度上依然是模糊的,尤其對“部落所有製”的曆史內涵不甚清楚,他雖然提出了“部落所有製”這一概念,但並沒有找到足可闡述其內容的經驗材料。而且,他為這種所有製形式所概括的幾方麵要素也並非完全正確,不足以代表這種所有製的基本特征。

50年代初,由於中國尤其是印度的問題,馬克思開始對東方各民族的曆史與現狀發生興趣。經過閱讀有關的曆史學著作和官方統計材料,馬克思發現他所說的“部落所有製”的故鄉就在東方,尤其在印度斯坦這片古老的土地上。並且,馬克思還發現,他在《德意誌意識形態》中所采用的“部落所有製”概念過於寬泛,亦過於抽象。一切民族都有過它們的部落發展階段,但並不是說一切民族都具有像東方社會那樣的一種所有製形式,譬如希臘人、羅馬人和日耳曼人就沒有過這種所有製形式,因之,用“部落所有製”來概括古代西歐以外的曆史是欠科學的。正因為這樣,馬克思在了解了東方社會之後,遂即放棄了“部落所有製”概念,而代之為“亞細亞的所有製”或“亞細亞生產方式”。

也正是在對東方社會了解的基礎上,50年代末,馬克思才有可能對曆史分期理論作出完整的表述。這主要體現在《1857—1858年經濟學手稿》、《政治經濟學批判》和《資本論》等著作中。尤其是《1857—1858年經濟學手稿》係統地考察了前資本主義社會形態,是我們研究馬克思曆史分期理論的主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