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頗令人懷疑。因為在此之前,關於王皇後、蕭淑妃謀行鴆毒的事在史書中毫無記載,另外,二後妃下鴆毒究竟是謀害唐高宗,還是武昭儀,詔書也說得含糊其辭,令人捉摸不定。古人雲:“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大概是高宗皇帝與武昭儀為了達到廢王、蕭二後妃的目的,隨便給她們加的罪名,以便掩人耳目。
善於拍馬溜須的禮部尚書許敬宗為迎合唐高宗與武昭儀的心意,又特意上書說:故特進贈司空王仁祐的官告身還保存著,這樣謀逆的餘孽仍能憑借此告身蔭官,今請削除,使其後世不得蔭官。唐代仍實行門蔭製度,高官可以使子孫憑借父祖的官位做官。王仁祐是王皇後之父,死後贈官司空,按規定可以蔭子正七品以上。現經許敬宗奏請,削除了王仁祐的官告身,這樣就使得王皇後娘家的人再也不能享受蔭官的待遇了。
十二月二十二日,朝廷文武百官見王皇後、蕭淑妃因犯謀逆罪被廢,立武昭儀為皇後已是大勢所趨,便聯名上奏,請立武昭儀為皇後。
立武昭儀為皇後,唐高宗也不是一點兒都沒有顧忌的。唐朝受南北朝門閥製度的影響,社會上仍重視閥閱門第,皇後多選自名門望族的閨秀。而武昭儀出身於寒賤的木材商家庭,人們都瞧不起;另外,武昭儀畢竟做過父皇十幾年的才人,這是朝臣所共知的事,再立為自己的皇後,就如褚遂良以前所說的那樣:“萬代之後,謂陛下為何如?”立皇後要詔告天下,婦孺皆知,畢竟不像在深宮內,兩人卿卿我我那麼隱密。
但是,善於舞文弄墨的李義府、許敬宗之流的無恥文人好像窺知了唐高宗的這一難言之隱,於是便在詔書的文字上大作其文章,以混淆視聽。
十一月二十二日,唐高宗頒下詔書,正式冊封武昭儀為皇後。詔書曰:
武氏門著勳庸,地華纓黻,往以才行,選入後廷,譽重椒闈,德光蘭掖。朕昔在儲貳,特荷先慈,常得侍從,弗離朝夕,宮壺之內,恒自傷躬,嬪嬙之間,未嚐迕目。聖情鑒悉,每垂賞歎,遂以武氏賜朕,事同政君,可立為皇後。
從詔書可以看出,前部分是說武昭儀出身於功臣之家,門第華貴,因有才德而被選入後宮,入宮後譽滿宮廷。這些多數是美化武昭儀的文字,毋庸多述。其中最值得注意的還是在於最後所謂“遂以武氏賜朕,事同政君”一句。
其實並沒有這回事。
在唐代,不僅有的皇帝將宮人賜與皇子的,也有賜與皇孫的,此事並不少見。比如,唐順宗的王皇後,原本是其祖父唐代宗以良家女選入皇宮的,先是作為代宗的才人。順宗做藩王時,代宗“以才人幼,故賜之,為王孺人,是生憲宗。”後來順宗即位後,將王才人立為皇後。還有唐武宗,武宗在做潁王時,有一邯鄲美女王氏,“年十三歲,善歌舞”,唐穆宗遂將她納入宮中。或許因為她年幼,入宮不久即賜與潁王。後來潁王即位,即武宗,武宗將王氏立為才人,深受恩寵。
這兩例都是父祖一旦把宮人賜與子孫後,即離開後宮,來到王府,朝夕伴隨藩王。如果說太宗將武才人賜與太子,武才人卻仍在後宮侍奉太宗皇帝,而不去東宮侍奉太子,這豈不是怪事?而且,如果太宗果真生前將武才人賜與太子,她已經是東宮的人了,而太宗駕崩後絕對不會像其他未生育的後妃一樣,離開後宮去感業寺做尼姑。所以詔書所說“遂將武氏賜與太子”純是謊言。
“事同政君”一說也很無稽。
“政君”是指漢朝王政君。公元前51年,皇太子所寵幸的司馬良娣病危,在她臨死前,忽然對太子說:“妾死不是天命,是其他良娣所詛咒的。”良娣死了後,太子悲慟以致得病,精神恍惚。漢宣帝要皇後從後宮人家的女兒中選一佳麗侍奉太子。於是禦史王賀的孫女王政君被選入太子宮,受到太子寵幸,不久懷孕,後來生下漢成帝。
可是,王政君侍奉太子一事,與武才人本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但像李義府、許敬宗這樣的文人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為使武昭儀能名正言順地登上皇後寶座,不惜說“事同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