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親操政柄(5)(2 / 2)

南京的官員也不甘於寂寞。十二年(1584)三月,南京浙江道試監察禦史李一陽,指出南京工部尚書劉一儒與張居正是兒女姻親,南京光祿少卿王蔚、傅作舟又與劉一儒交往密切,三人遂被削去官籍。同月,江西道監察禦史商為正(1527-1602)、浙江按察僉事曹一旱,被南京山西道禦史田一麟論為奔走故相之門,而分別免職和消籍。

朝中反張運動的不斷高漲,一些地方上的官員、鄉官、藩府也聞風而動。影響較大的事情就有兩件,一是高拱《病榻遺言》的流傳,二是遼王次妃上疏鳴冤。

高拱自從當年被從首輔位上趕回老家後,一直在鄉間隱居,鑒於張居正權傾朝野,他表麵上未對張居正流露過不滿,王大臣案發生後,更是小心度日,閉門謝客,偶而與張居正通上一兩封信,張居正回鄉葬父途經新鄭時,兩人還見了麵,表麵上故人重逢都很喜悅。萬曆六年(1578),高拱死時,張居正又在朱翊鈞麵前替他說項,使他得以準複原職,給與祭葬,接著又應其弟之邀,為高拱作傳、作墓誌銘。但是,高拱的心頭怨恨和恥辱卻一日未削,臨終之前,他用了約一萬六千字的篇幅,把自己和張居正的恩恩怨怨全部記錄下來,取名為《病榻遺言》交與子孫保存,希望有朝一日能洗刷自己的恥辱,全文包括顧命紀事、矛盾原由、毒害深謀三部分。如今《病榻遺言》迅速流傳開來,很快就有人借此來做文章。萬曆十一年(1583)閆二月,朱翊鈞看到刑部錄進的王大臣案書,就要調原主審官來與馮保對質,幸虧首輔張四維提出事情已經過去十年了,現在重新提起恐怕會駭人聽聞,朱翊鈞方才作罷。

遼王次妃所告的冤案雖是隆慶元年的事情,甚至追溯起來還可上溯到嘉靖十六年(1537)前後,但卻引起了朱翊鈞極大的興趣,要抓住不放。那還是張居正小時候的事,在湖廣荊州有一個遼王府,第一代遼王就是太祖高皇帝的第十五個兒子朱植,傳到這時已是第七代,嗣王名叫憲火節,而張居正的祖父張鎮就在遼府任護衛,有了這層關係,兩家有些來往。當時張居正是個初出茅廬、名震荊州的小神童,憲火節因年幼又在喪中尚未正式嗣王,代理府中事務的母妃見兒子。他終日遊手好閑,少不得要拿張居正與他比較,要他向張居正學習,氣頭上還說過“你這樣不求上進,終有一天會讓張居正牽著鼻子走”,就此憲火節的心底便埋藏著對張居正的敵視。長大以後,張居正仕途順暢,隆慶元年時已做到內閣大學士,而憲火節嗣王後,因崇奉道教也深受世宗的寵愛,曾經給他賜號為“清微忠教”真人,並賜予金印。但是,隆慶皇帝登極後,罷齋醮,懲方士,憲火節自然也就失寵了,就在隆慶元年,禦史陳省彈劾憲火節種種不法行為,他的真人封號與金印被剝奪,次年,巡按禦史郜光先再劾他十三條大罪,結果被廢為庶人,錮於高牆之內,在此期間,張居正曾想治他一個謀反罪,並將不願加害憲火節的刑部侍郎洪朝選加罪下獄論死,這便是案情的大致經過。

朱翊鈞對遼王妃的禦狀感興趣,並不在於張居正是否迫害了他的皇族成員,而是疏中提到張居正強占親王祖業,盜侵王府金寶,使他對張家的貲產產生了強烈的占有欲。慈聖太後起初還想過問此事,但此時心中主要關心的是幼子潞王的婚事。對於皇家來說,本無恩義可言,在他們的眼裏,張居正、馮保都不過是家奴,用得著時,可以優禮相待,可以加官晉爵,封妻蔭子,賜田賞物,贈金給銀,用不著時,便可一腳踢開,便可無所不用其極。如今朱翊鈞告訴她“馮保、張居正家貲甚厚,籍沒可助大婚”,為了家族的利益,犧牲兩個家奴算得了什麼呢?她同意了朱翊鈞的行動。

在刑部侍郎丘耩、刑科給事中楊廷相、錦衣衛都指揮賈應魁的具體主持下,張居正在京師、江陵兩地的家產被查抄,因封門而被困在家中餓死的有十餘人,一切搜檢、拷問,應有盡有,由於抄家結果沒有達到期望的數目,又牽上了曾省吾、王篆、傅作舟三家。在嚴刑拷問之下,張敬修自殺了,懋修兩次自殺未遂,才留住一條性命。張敬修臨死前,留下一道血書,字字血,聲聲淚,仰天長歎“嗚呼!天道無知,似失好生之德,人心難測,罔恤盡瘁之忠。歎解網之無人,嗟縲絏之非罪,雖陳百喙,究莫釋夫譏讒,惟誓一死,以申嗚其冤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