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3 / 3)

人生啊人生,能夠拎一隻酒瓶也是好的———證明我不再兩手空空。太陽是一隻瓶子。月亮是一隻杯子。連我的心都是玻璃做成的。心跳都是碰杯的聲音。酒鬼的枕頭是一隻漂流瓶。酒鬼在枕頭上漂流。什麼時候,一隻喝空的酒瓶,被我失手打破———則說明我老了。瓶子裏有我的世界。我的世界,破碎了。

青梅煮酒

身為北人,千裏迢迢去僅有零星小雪的南方過冬,貪圖的是一份浪漫。雖然尚處暮冬,石頭城裏漸呈春暖花開的征兆,我歎服於“陽春白雪”這個一向以為矛盾的成語何其貼切。連雪景都像坐在安詳的紅泥小火爐邊所觀賞的,溫情脈脈。

在新街口附近以“烏篷船”命名的小餐館裏(好雅致的名字),我和青梅竹馬時期的女友找到了小憩的位置。女友姓季,在這座婉約如宋詞的古城中創業,比早年反倒多了幾分豪爽,一落座就吩咐浙江籍的老板,溫一瓶老紹興的加飯酒來。那瞬間我恐怕聯想到《三國演義》裏:“溫酒斬華雄”的典故,又好奇於江南老酒如何的溫法。

我見過北方摻開水溫白酒的銅壺,不以為然。我和美麗的女友帶著踏雪尋梅的興致重溫一番初戀時的舊路,確實需要借助兩盅淺斟低吟的陳酒來緬懷多年前的誌同道合。我說:如果當初你不是那麼愛哭的話,恐怕就嫁給我了。她回答道:“不相信你有那樣的海量。”弦外之音是我無法包容她剛烈的個性。唇槍舌劍,在旁人眼中,我倆尚未舉杯齊眉就開始行酒令了。

老板端著一隻熱氣騰騰的鋼精鍋,從灶房跑出。那瓶加飯酒被他完全傾倒在鍋裏,像煮湯般烘烤了片刻。滿屋都是糯米酒的香味。

女友又討來袋裝的話梅,往彼此的杯子裏各拋了幾粒,用熱酒一衝,讓我仔細品一品。酒的滋味確實不同以往,這種煮酒的方式更令人耳目一新。我又想到了《三國》,不過是曹操劉備“青梅煮酒論英雄”那一段。在陰濕的雪天裏煮酒就像努力發揮某種精神,有不飲自醉的魅力———當然後半句話應該奉獻給石頭城的季姓女友,感謝她幫助我真正認識了紹興的“加飯”。據說花雕之類都可以如此飲用。

回到北方,我也曾在爐上模仿過幾次,都不太成功。就像第二次戀愛便不如初戀那般新鮮醇厚,飲“加飯”熱酒宜在僅有零星小雪的江南,宜在燈火通明的“烏篷船”,宜有青梅竹馬的女友相陪,宜忘卻如影隨形的功名利祿之類的世俗誘惑———對於天涯羈旅的我而言,這才是“加飯”的滋味,這才是平淡如昨然真純不變的生活的滋味。

西安的稠酒

頻繁出差,辦事之餘兼顧訪酒,全國各地的名酒幾乎嚐遍了———當然,淺嚐則止。每結識一種新品種就像交往了一位新朋友,好長時間都惦記著。最難忘的,居然是西安默默無聞的稠酒。在西安吃的第一頓飯是賈三包子,主人衝夥計揮揮手:“去燙一壺酒來。”拎上來的是一隻銅壺,熱氣騰騰,滿屋子彌漫著類似四川糟的香氣;倒在玻璃杯裏,呈乳白色,像熱牛奶或米湯。口感極佳,是沁人肺腑的那種清甜,香氣像摻了桂花。問夥計,夥計說沒有,又解釋稠酒自古以來就是這味道。話中有話。詳細打聽,方知漢唐時飲用的都是這種粗糙、渾樸、未經再加工的米酒———估計那時代蒸餾白酒尚未誕生。這頓時給飲者以傳奇的感覺了,不禁刮目相看。

我進而聯想到,李白喝的就是這種古老的酒。有杜甫的詩為證:“李白鬥酒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或者說得更玄妙一點,這種酒正是李白寫詩的助手。不斷深化的聯想使我激動起來。窗外的鬆濤如同一位仙風道骨的老者對我耳語:將進酒,杯莫停……哦,這唐朝的鬆濤,吹拂著李白也吹拂著我。唐朝的詩人們大多嗜酒如命,也經常詩酒唱酬,至於李白———簡直將酒視若靈感的源泉。這種古樸的稠酒,居然就是當時詩人們靈魂的魔術師;他們創造了這個國度詩歌的黃金時代———作品中衝天的才氣令後人讚歎不已。我們又怎能忽略稠酒的功勞?它畢竟曾經為詩人們的造化援助了一臂之力。

今天,我們正坐在這條河流的下遊。這是一條懷舊的河流,稠酒,自然是一種懷舊的酒了。我想,從此以後,掀開唐詩三百首的隨便哪一頁,都會回憶起稠酒那陌生又熟稔的氣息,回憶起中國漫長的農業文明時代……稠酒,糯米釀製,它詩歌的含量要遠遠高於其酒精的含量。讀唐詩也能醉人喲。

三杯下肚,渾身洋溢著早春的暖意,再看看周圍的賓客,皆麵若桃花———這都是稠酒的效果。此時我才知道它不簡單了;它不僅陶醉你的肉體,更能陶醉你的靈魂,使你重溫遙遠的人物,和遙遠的事情。酒漿裏沉澱著人類的往事呢。有一首廣為流傳的搖滾音樂叫《夢回唐朝》。現代人若想夢回唐朝似乎並不困難,至少有兩條途徑:第一就是閉門讀唐詩,第二就是買一張火車票去西安———但是去了西安可一定要喝稠酒喲。稠酒是西安的特產,更是一種曆史悠久的民間傳統飲品。

酒吧

北京酒吧業的繁榮,使我發現了小資產階級情調的登陸。鄰近使館區的三裏屯一帶,居然有數十家酒吧星羅棋布,雖然不乏金發碧眼的洋人光臨,但癡迷其中、留連忘返的大多是我黃皮膚的同胞,從陽光燦爛的日子拖泥帶水走過來的北京青年們,就像逐漸接受打的、卡拉OK、蹦迪、桑拿之類新事物一樣,一下子就喜歡上泡吧這個現代語彙。這個“泡”字用得很經典,雖然在此之前也流行過泡妞的說法———畢竟都是各領風騷的時尚,中國人所理解的時尚,仍然是時髦的代稱———而時髦是需要像趕火車一樣去趕的。

於是,在海澱的學院區,以及東西南北各個城區,酒吧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借用一個通俗的比喻)。夜夜笙簫,處處樓台。

酒吧究竟有怎樣的魔力?人們究竟在高腳酒杯裏玩味著怎樣的情調?我想來想去,找不到確切的答案。姑且稱之為小資產階級情調吧。難道不是嗎?酒吧那超凡脫俗的氛圍製造的幻覺、恐怕正應驗了這些青年男女內心朦朧的小布爾喬亞情結吧。玩來玩去,玩的就是心跳,最好玩的還是情調———比物質更經得起玩的還是精神。恰恰是在玩法中能衡量出層次的高低之分。

我對酒吧本身並無怨言。即使說得最刻薄了:北京的酒吧沒什麼了不起的,不過是第三世界的青年(或白領階層),對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生活方式、消費觀念的羨慕與刻意模仿。他們如獲至寶把玩不休的,不過是別人手中玩舊了的事物……我隻關注著跟酒吧有關的一些文化現象。這才真正地令我遺憾:二十世紀末的中國文人,怎麼也玩起小資產階級情調來了?而且不玩則已,玩起來則一發不可收,如同徐誌摩在本世紀上半葉遊玩“肉色的巴黎”時所詠歎的:濃得化不開。小資產階級情調,其實是一道太甜太膩的剩菜。吃多了,會倒胃口的。

譬如,北京詩人大仙,迷上了泡酒吧,詩風大變,專門為三裏屯酒吧的街長巷短、一草一木逐字逐句寫了近百篇隨筆,除了在多家報紙開設“三裏屯泡吧劄記”專欄,這本叫《一刀不能兩斷》的隨筆集居然還由作家出版社出版了,據說發行量不低。我慕大仙之名而翻閱,發現不過是一場接一場風花雪月的事。

詩人縱然海量,也不該隨便浪費才華。中國寫酒寫得最成功的,隻有一個李白。大仙泡在酒吧裏,反倒成了井底之蛙。擺出新貴的姿態寫酒,頂多能成就個現代柳永———喝的是紮啤,一落筆全無酒精的烈性。

譬如,新市民小說的代表人物邱華棟,一讀他的小說我聞見的總是洋酒的味道。他在自己的小說中無數次地背靠吧台坐在高高的轉椅上,專點酒櫃裏那一排排有像蝌蚪一樣浮動的洋文的酒瓶,一點也不覺得累。那些酒他是喝遍了,還是把商標全抄下來了?

即使讓一位演員每天這麼表演一番,也會索然無味的。讀他的小說,就像是參觀洋酒及各種進口商品的博覽會。他一次又一次說著:“我還活著,一個又一個夜晚,坐在聖心酒吧裏一盎司又一盎司地喝著這種能帶來無窮快樂的龍舌蘭烈酒。”

看來他還是沒有喝醉。如果真喝醉了寫小說,會更有回味一些———至少,會忘掉那些古怪的酒名的。邱華棟所謂的新市民小說,其實是寫給買辦階層的情書,可簡化為一句表白:“我愛你呀,洋貨!”

又譬如,某些或謀求與商業接軌或耐不住寂寞的搖滾樂隊或歌手,開始進入酒吧“賣唱”了,為了“招徠聽眾”嗎?我總覺得這是令人心痛的“降價”(或降格)的姿態。燈火曖昧的酒吧,隻配放放古典音樂或流行歌曲的;胸襟狹隘的排檔,如何容納搖滾這隻氣吞萬裏如虎的“鋼鐵猛獸”?在這小資產階級的溫柔富貴鄉裏浸泡久了,隻會孵化出軟骨頭的搖滾:重金屬變得輕飄飄的,人類逐漸丟失嚎叫的本能……絕對不能用聲帶去換紮啤的,這不是等價的交換。

還譬如,跟搖滾一樣,詩歌(這文學中的最強音)也開始借助酒吧的台麵了。

最早是一對詩人夫婦開了黃亭子酒吧,因為定期舉辦詩歌朗誦會而出名———“東方時空”還介紹過。隨即迎來眾多酒吧的效仿———繼網吧、音樂吧等等之後,出現了詩吧的現象。許多文學活動都轉移到酒吧召開了———兩者之間,不知究竟是誰附庸風雅?詩人們寄身於酒吧的屋簷下朗誦,發揮水平各有不同———畢竟是在別人(商人)的地盤上。

有一次,“嚎叫派的中國傳人”伊沙自西安來北京的黃亭子酒吧朗誦,表情很靦腆,聲音也沒敢很放開(恐怕沒有朗誦那首《餓死詩人》的緣故?),這多多少少出乎我的預料。朗誦的最高境界應該像馬雅可夫斯基那樣,在廣場上進行。至少也該有金斯堡的氣概,在萬人體育館“嚎叫”。時代不同了,詩人的朗誦,如今隻能在小範圍的酒吧裏孤獨地舉行———就像一次為已逝的黃金時代追悼的儀式。朗誦完了,詩人們還要自己掏錢買酒喝———如同他們大多要靠自費出詩集一樣。除了同仁之外,在座的聽眾基本上是聽不懂朦朧詩的。

如此媚俗的場地,伊沙不該來,汪國真來或許合適。我之所以反對詩歌與酒吧聯姻,還有一個不便挑明的原因。後來臥軌山海關的詩人海子,出於寂寞或謀求與世俗社會溝通,曾經邁進北京昌平的一家酒館(那時酒吧還沒形成潮流),跟老板商量:“我在這裏給大家朗誦詩,能否給我酒喝?”老板笑了(我估計屬於冷笑):“我可以給你酒喝———”他停頓片刻,“但是你別在這兒朗誦詩!”

這發生在別的詩人身上的事件深深傷害了我作為詩人的一顆心。也許,他們的對話比任何形式的朗誦(包括莎士比亞的戲劇)更具有靈魂的震撼力與殺傷力吧。尤其在於這一段詩人與商人的對白並不是編排出來的,而是兩種社會觀念在兩種人身上的反應與回音。從此我個人拒絕在酒吧以及任何場合,為無關的聽眾朗誦自己的作品。

在這個時代,跟酒吧有關的文化現象還有許多。我對小資產階級情調的東西,沒有特別的好感。也從不期望真正的文學,能在自命清高、附庸風雅的社會階層尋找到真正的讀者。所以我借酒吧的故事,提醒二十世紀末的中國文人:雖然這是個價值觀迅速裂變的時代,但不用特意去迎合小資產階級的審美趣味———他們的耳朵,已被風花雪月的故事磨出了繭子。

他們樂於收購的,總是那些乖巧的寵物———如同他們本身是社會的新寵。不管是文學抑或藝術,要麼徹底的平民,要麼徹底的貴族,不存在第三條道路。即使做成小資產階級欣賞的偶像,也會不倫不類的。舉個什麼例子呢?汪國真的詩歌,餘秋雨的散文,就是小資產階級情調的產物,最對中等文化水平讀者的胃口。它們是暢銷的,但也會是速朽的。

從魯迅的時代開始,中國真正的文人,就和這類浮誇、偽飾、蒼白的審美趣味進行了大半個世紀的鬥爭。譬如魯迅檄擊梁實秋為“……破落資本家的乏走狗”,在《野草》中暗喻徐誌摩為在花樹下幽怨的“瘦的詩人”。文人可以瘦,但不能沒有骨頭;可以憔悴,但不能沒有鈣質、沒有血色。文學也是如此。在濃得化不開的脂粉氣包圍下,文學會窒息的———還不如索性去接受人間煙火味的熏陶與考驗。哪怕多一點濁氣、多一點野氣、多一點匪氣、多一點土氣,也比那種人工雕琢的帥氣要強———文學畢竟應該是一門遠離流行、遠離時尚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