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紛繁複雜的社會生活中,從古到今,同事之間,或男或女,或老或幼,或富或貧,都難免要發生一定的關係。正如俄國著名作家托爾斯泰所言:“一個人離開他人不可能生存,正如植物離開土地而被扔到荒漠上不可能生存一樣。”但令人遺憾的是,一些人對此卻不明白,在對待同事上,或名謔實虐,或冷嘲熱諷,或吹毛求疵,或出言不遜,或造謠中傷,或爾虞我詐,或互相掣肘,或暗箭傷人,或明火執仗……凡此種種,不一而足。其結果,輕者使同事關係緊張起來,重者觸犯條規,甚至是刑律。
在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當你和別人發生了矛盾,不要隻顧一時之勇,還要學會謙讓。
古往今來的成功者都知道“忍”字是傳家寶,能忍者方能伺機待時,等到自己有足夠的力量與對手抗爭時方猛然反擊。所以說能忍人所難以忍受的東西,才能取得別人所難以取得的成功,才能不斷地為自己積蓄力量,為將來事業的成功積累資本。
而在一般的社交過程中,忍讓也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生活中產生矛盾時,雙方可能都有責任,這時如果你能主動地“禮讓三分”,找自身的原因,那麼很可能這場爭吵就會銷聲匿跡,並將贏得對方的尊重與友誼。
歌德有一天到公園散步,迎麵走來了一個曾經對他的作品提出過尖銳批評的批評家。這位批評家站在歌德麵前高聲喊道:“我從來不給傻子讓路!”歌德卻答道:
“而我正相反!”一邊說,一邊滿麵笑容地讓在一旁。
歌德的幽默避免了一場無謂的爭吵,同時也可以消除自己的惱怒。從某種意義上說,它既為自己擺脫尷尬難堪的局麵,順勢下台,又顯示出自己的心胸和氣量。
以跳高為例,退得遠,可跳得更高。人際關係中暫時的忍讓吃虧,可以獲得長遠的利益。關鍵是要不露聲色地迎合對方的需要,即以對方的利益為重,又為自己的利益開道。求人幫忙,要求可先提得很高,結果適得其中,對方會因為沒幫上你大忙而內疚,進而較易答應你較小的要求;或者循序漸進,從讓他做小事開始過渡到幫大事。因為他已對你有了好感和依賴,養成了對你說是的習慣。先高後低,可造成你大步退讓的假象;由小到大,讓對方無法察覺你“先得寸後進尺”的真正意圖。日常交際,多非對立。要切記“兩虎相爭,必有一傷”的古訓,切勿火上澆油,釀成“燒了大屋”的悲劇。
讓人一步不為低,如果你占理又能相讓,眾人不但會承認你是對的,更會稱道你的寬宏大量,令你達到眾望所歸的完美地步。
清代中期,有個“六尺巷”的故事。據說當朝宰相張英與一位姓葉的侍郎都是安徽桐城人。兩家毗鄰而居,都要起房造屋,為爭地皮,發生了爭執。張老夫人便修書北京,要張英出麵幹預。這位宰相到底見識不凡,看罷來信,立即作詩勸導老夫人:“千裏家書隻為牆,再讓三尺又何妨?萬裏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
張母見書明理,立即把牆主動退後三尺;葉家見此情景,深感慚愧,也馬上把牆讓後三尺。這樣,張、葉兩家的院牆之間,就形成了六尺寬的巷道,成了有名的“六尺巷”。事情就是這樣:爭一爭,行不通;讓一讓,六尺巷。
古代開明之士尚能如此,今天同誌之間處理小是小非,更應該比封建時代更高一著。
忍讓不是懦弱可欺,而是一種自信和堅韌的品格。
古人講“忍”字,至少有如下兩層意思:其一是堅韌和頑強。晉朝朱伺說:“兩敵相對,惟當忍之;彼不能忍,我能忍,是以勝耳。”(《晉書·朱伺傳》)這裏的忍,正是頑強精神的體現。其二是抑製。《荀子·儒效》:“誌忍私,然後能公;行忍惰性,然後能修。”被譽為“亙古男兒”
的宋代愛國詩人陸遊,胸懷“七馬擊狂胡,下馬草戰書”
的報國壯誌,也寫下過“忍誌常須作座銘”。這種忍耐,不正凝聚著他們頑強、堅韌的可貴品格嗎?哪裏體現出他們懦弱可欺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