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視“工作”高於“生命”(1 / 2)

諸葛亮於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初出臥龍崗,至建興十二年(公元234年)病歿於最後一次北伐所進駐的五丈原營帳裏,享年54歲,為劉備、劉禪父子,以及自己的理想勞累奔波了27年。

在他27年的職業生涯中,從最開始的未出茅廬即三分天下,“受任於敗軍之際,奉命於危難之間”的聯吳抗曹,赤壁大戰之際的智取荊州,西取益州,策劃漢中爭奪戰,治理蜀地,發展生產,至白帝托孤後,五月渡瀘,平定南郡,六出祁山,北伐中原,最後病歿於五丈原,安葬定軍山,“馬革裹屍、戰死疆場”,結束了他不平凡的一生。

可以說,諸葛亮的確做到了“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將自己的畢生精力都貢獻給了光複漢室的“偉大”事業,視“工作”高於“生命”。特別是先主劉備白帝托孤,將後主劉禪和整個蜀漢的命運都托付給他後,他更是“夙夜憂歎,恐托付不效,以傷先帝之明”。

諸葛亮一手承擔了蜀漢全國軍政大計的決策甚至實施;親自監督興修水利、橋梁、道路、驛舍等工程;組織養蠶、織錦、煮鹽、治鐵、鑄鉞等具體的生產;親力親為,規劃木牛、流馬、連弩等新式作戰工具及武器;“躬自校簿書,流汗竟日”,為行政上的小事而廢寢忘食;事無巨細,二十杖以上的刑罰都要親自審問裁定;著書立說,修身養性,教育子女……即使是在生命的最後時刻,他仍然垂死留下遺言,為自己死後選定接班人。甚至在他死後,還有“死諸葛嚇走活仲達”的曆史傳說。其可謂“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諸葛亮死時,不過54歲,而與其同為蜀漢效力的趙雲則享年72歲,先主劉備也享年63歲,與這些“頤養天年”的同時代人比起來,諸葛亮真可算得上“英年早逝”了。“出師未捷身先死”,他的“早逝”,最直接的後果就是自己的理想和抱負因壽命因素而夭折。這樣的結果,主要是由於分不清“工作”和“生命”的利害關係而造成的。

諸葛亮“身高八尺”,是標準的山東大漢,又兼年輕時從事了十年的農耕,所以身強力壯。從他北伐前夕,老年得子及第四次北伐前得女來看,他的身體狀況應該不錯。可是,他“勞多食少”,起早貪黑,終於操勞成疾,一病不起。用現代的一句話說,就是“糟賤自己的身體”。

有一句不得不說的老話,“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國外商界有一句諺語“保住性命才能做生意”。關於“工作”與“生命”的話題,已經談論了千百年,要想明白二者孰“輕”孰“重”,還得從人生的本質和終極目的說起。

人生的意義究竟是什麼?人生的最終追求到底是什麼?

有的人會想起金錢、地位,有的人會想起出名、流芳百世,也有人會想起平淡而安逸的生活……每個人的追求可能千差萬別,但是,人生的終極目的,是自由——心靈的自由和物質的自由。至於追求金錢、名利和地位等,都是實現自由的一種途徑。一個人的職業生涯,也是為了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從而最終追求人生的“自由”。所以,追求職業生涯的成就必須以“生命的自由”為基礎。沒有生命、沒有人,一切都不存在,又談何理想和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