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令狀是古代作戰時將士在接受軍令後寫的保證書,證明如完不成任務,願依軍法受罰。由此可見,如果軍令狀為將士自己心甘情願所立,則證明他們有完成任務的決心和自信,以及勇於承擔責任的勇氣。然而,如果軍令狀是將帥們要求甚至強迫屬下所立,那麼,軍令狀不僅起不到激勵士氣的作用,反而因為將帥推卸責任而增加了屬下的負擔和包袱。
雖然要屬下立軍令狀不是諸葛亮首創,但是,在諸葛亮一生的數度用兵中,總能找到它的影子。
劉、孫聯軍在赤壁大敗曹操,諸葛亮立即派兵遣將,布置人馬沿途截擊曹操的殘兵,卻惟獨不理首席大將關羽。原來,當時曹操已是敗軍之將,遑遑如喪家之犬,諸葛亮料定曹操會在沿途被截後無路可逃,而關羽與曹操之間有著一層特殊的關係,所以諸葛亮擔心關羽會放脫走投無路的曹操。然而,他也知道,關羽豈是甘於寂寞之人,加之其身份特殊——與劉備稱兄道弟,所以,當關羽強烈請求出戰時,諸葛亮明確告訴他:“如今曹操兵敗,必定會從華容道逃脫,如果派你前往截擊,你必定念及舊情而放他一馬,所以不能派你去。”關羽於是立下軍令狀,而且反問一句:“如果曹操不從華容道逃走,那又如何?”諸葛亮立即回答:“我也立下軍令狀。”
諸葛亮明知關羽非去不可,所以逼其立下軍令狀,先將自己的責任推幹淨。不料關羽並非弱智,他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也想讓諸葛亮承擔一部分責任。隻不過他稍遜一籌,由於不具有長遠的目光,不能判斷曹操的逃亡退兵路線,所以諸葛亮的軍令狀隻不過加重了他的負擔而已。當然,後來關羽雖然放走了曹操,但是仍然被免除刑罰,軍令狀也沒起作用。
諸葛亮首出祁山,在街亭守衛戰時,他選定了自視甚高、輕敵麻痹、誇誇其談、目中無人而又缺乏一線作戰經驗的馬謖。司馬懿在聽到馬謖守街亭時說:“孔明用此人,如何不誤事?”諸葛亮對馬謖也不完全放心,所以他又故伎重演,“逼”馬謖立下軍令狀,以“乞斬全家”的擔保來表明決心與信心,先將責任推到馬謖頭上。可惜他的擔心果然應驗了,馬謖失街亭,導致了首度北伐無功而返,損兵折將無數,浪費了大量的糧草物資。諸葛亮當然也不想“揮淚斬馬謖”,可是,街亭失守的責任實在太重,既然責任已經推給了馬謖,他便以“不明軍法,無以服眾”為名,兌現了軍令狀。但是他也明白隻斬馬謖不能完全推卸責任,於是又自貶三級——當然雖貶但仍行丞相之職!
當初,關羽不也立過軍令狀嗎?關羽放走曹操絕非力不能及,其罪比馬謖要嚴重得多。即使諸葛亮能以曹操不該死為由,替關羽開脫,那為什麼不在斬馬謖之前自推責任,貶職三級,也為馬謖開脫些責任,免其死罪呢?況且,馬謖被斬後,眾將及全體官兵都為其流淚悲涕,包括諸葛亮本人也為之“揮淚”。可見,當時斬與不斬,並不真正存在一個“服眾”問題,反而斬殺馬謖隻能令親者痛而仇者快。就連劉禪也知道“勝敗乃兵家常事”,諸葛亮又何必因責任的問題而在用人之際斬殺一員大將呢?
由此可見,軍令狀不過是推諉責任的工具而已,難怪它在中國古代用兵時會那麼流行呢。
中國有許多傳統的東西,因其妙處多多而被國人喬裝打扮,改頭換麵而又粉墨登場,成為很多人百試不爽的仕途道具,“軍令狀文化”就是其中一種。“軍令狀文化”又稱“責文化”即從授權於下級,部署一項工作任務開始,就開口不離“幹不好,我拿你是問”、“拿不下城池,就提頭來見”。當然,在長期的“演義”過程中,真正的軍令狀早已棄而不用,以免為人留下什麼嫌疑。其實萬變不離其宗,其最終目的,就是將責任推給下級,而從不檢驗自己的決策是否周密,從而為自己留下一條退路。一旦下級圓滿完成任務,便是自己英明果斷,免不了露出“要不是我當初……”的神色。否則,一旦事情辦砸,則免不了放出口風:“我就知道……”若是追究起來,責任由下級承擔。而且,有時候為了顯示自己“英明”和“公平”,“恨下心來”,向自己挑選的下級“開刀問斬”,“以平民憤”。這就是“軍令狀”文化的內涵,它充分顯示了授權者高明圓滑的手段。高!實在是高!不愧為傳統智慧繼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