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五章:凶手必須要死(1 / 2)

“有筆麼?”林凡問阿豹。

“林哥你要什麼筆,水筆,鋼筆,還是圓珠筆?”阿豹問道,臉上帶著疑惑,他不知道林凡要筆幹嘛。

“都行,找一支來。”林凡溫聲道。

“好嘞。”阿豹應了一聲去找筆去了。

毒龍把杜成帶走了,林凡不知道杜成將受到怎樣的懲罰,他也不想知道,他隻要知道杜成死不了就行了,這是毒龍親口說的,林凡相信毒龍的信譽,一個看重規矩的黑道巨擎,不會言而無信。

林凡以為,人活著就是要尋找意義,尋找自己的路,這是人生來最大的權利和自由,但這個自由是以不傷害別人活著的權利和自由為前提的。所以毒龍要殺杜成的時候林凡挺身而出,不是迂腐的正義感在作怪,而是以林凡的準則來判斷杜成罪不至死。至於毒龍要動用私刑懲罰杜成,這種明顯違法的行為,林凡卻無動於衷,那是因為在林凡看來,每個人都要為自己選擇的路負責,既然做出了選擇就要遵守選擇的規則,在這個規則之下,爭取自己應得的,同時也要承受必要時候應有的懲罰。

林凡內心裏清楚,自己不適合當一個正義的人民警察,因為他心中的定義與那個標榜光明世界的定義並不完全相同。

如果所有人都生活在同一個圈子裏,同一個世界裏,那麼隻要一套規則,一套道德觀念就已經足夠了。但是,現實世界沒那麼簡單,沒那麼完美。

你去森林裏草原上看看,那裏的規則是弱肉強食。你去工廠裏,工地上,田野裏看看,那裏是勞動光榮。你去商場上,利益至上。你去官場上,爾虞我詐。你再去幫派林立的地下世界看看,義氣為先。資源的匱乏,必然導致分配的不均勻,這就劃分了階層,劃分了圈子,劃分了不同的世界。想用一套法律去約束所有的圈子,這是一件很天真的事情。

林凡不是一個天真的人,他也不是一個老奸巨猾的人,他隻是透過現象去看本質,看到不同的世界不同的規則,選擇尊重事實,尊重他們的存在而已。

但是,林凡從來不是一個毫無底線接受規則的人,人命,這就是底線!

從年幼就失去媽媽,空洞而迷茫的童年開始,林凡就明白了,生命是一件多麼偉大的事情,他甚至不需要媽媽的愛和關懷,他隻想要陪伴就足夠了,然而沒有。從那開始林凡就痛恨一切肆意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他深切地體會過一個人的死亡會是好多人的煎熬和悲傷。

如果一個人罪有應得,那麼死有餘辜,林凡一點都不會理會。但是一個人無辜死亡,死不瞑目,這是林凡無論如何都不能坐視不管的!無關正義,無關法律,憑的是林凡那不容褻瀆的底線,憑的是林凡捍衛原則的決心!

這是一種強迫症一樣的東西,它深入到靈魂深處,刻入到骨子裏,融入到本能中,正如張軍對他兒子的愛一樣,是一種時時刻刻堅定不移的東西,那怕麵對死亡,那怕意誌消散!

所以凶手必須死!

那怕尋找凶手不是林凡擅長的東西,林凡也要不惜一切代價為張軍討回公道!

毒龍的人情在林凡心裏無足輕重,即便毒龍不開口,林凡也早就下定決心揪出凶手,如果沒有人殺死凶手,林凡會親自動手!為了捍衛底線,更為了張軍那死不瞑目卻充滿欣慰的眼神,林凡不怕髒了自己的手!

“林哥,筆給你。”阿豹走過來把比遞給了林凡,有些奇怪地看著神色激動的林凡。

林凡接過筆,深吸一口氣,調整了一下情緒,重新恢複了波瀾不驚的狀態,神色平靜地拿起筆,在肖像畫上寫了一行字。

阿豹在一旁看得清楚,這行字是:找到凶手,重點排查孤兒院相關人員。

阿豹不解,這上麵的每一個字他都認識,連在一塊他也知道什麼意思,可他卻弄不明白為什麼林凡要鄭重其事拿筆寫在肖像畫上。

林凡接下來的動作就更是讓阿豹看不懂了。

隻見林凡拿著肖像畫走到“快活林”最近的攝像頭前,把肖像畫高高舉起,正對著攝像頭。10秒鍾之後,又走到遠一點的一個攝像頭前,重複上麵的動作,把肖像畫舉到攝像頭前。然後下一個,如此幾次,挨個把“快活林”所有的攝像頭輪了個遍。

“林哥,這是幹嘛啊?”阿豹見林凡坐回到座位上,湊上去問道。

“找凶手。”林凡一臉平靜回答道。

“找凶手,這怎麼找啊?”阿豹被弄得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等就是了。”林凡淡定自若,卻沒有解釋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