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實際管理人員比最佳人數多2倍,工作時間就要多兩倍,工作成本就要多4倍;如果實際管理人員比最佳人員多3倍,工作時間就要多3倍,工作成本就要多6倍。

苛希納定律是西方管理學中一條著名的定律,它告訴我們:在管理上,並不是人多就好,有時管理人員越多,工作效率反而越差。隻有找到最合適的人數,管理才能收到最好的效果。苛希納定律雖是針對管理層人員而言的,但它同樣適用於對公司一般人員的管理。在一個公司中,隻有每個部門都真正達到了人員的最佳數量,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無用的工作時間,降低工作成本,從而達到企業的利益最大化。沃爾瑪前總裁山姆·沃爾頓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案例。

作為全球最大零售企業之一沃爾瑪公司的掌舵者,山姆·沃爾頓有句名言:“沒有人希望裁掉自己的員工,但作為企業高層管理者,卻需要經常考慮這個問題。否則,就會影響企業的發展前景。”他深知,企業機構龐雜、人員設置不合理等現象,會使企業官僚之風盛行,人浮於事,從而導致企業工作效率低下。為避免這些情況在自己的企業內發生,沃爾頓想方設法要用最少的人做最多的事,極力減少成本,追求效益最大化。

從經營自己的第一家零售店開始,沃爾頓就很注重控製公司的管理費用。在當時,大多數企業都會花費銷售額的5%來維持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沃爾頓則不這樣做,他力圖做到用公司銷售額的2%來維持公司經營!

這種做法貫穿了沃爾瑪發展的始終。在沃爾頓的帶領下,沃爾瑪的員工經常都是起早貪黑地幹,工作賣力盡責。

結果,沃爾瑪用的員工比競爭對手少,但所做的事卻比競爭對手多,企業的生產效率當然就比對手要高。這樣,在沃爾瑪全體員工的苦幹下,公司很快從隻擁有一家零售店,發展到了現在的擁有全球2000多家連鎖店。公司大了,管理成本也提高了,但沃爾頓卻一直不改變過去的做法——將管理成本維持在銷售額的2%左右,用最少的人幹最多的事!

沃爾頓認為,精簡的機構和人員是企業良好運作的根本。與大多數企業不同,沃爾瑪在遇到麻煩時,不是采取增加機構和人員的辦法來解決問題。相反,而是追本溯源,解聘失職人員和精簡相關機構。沃爾頓認為,隻有這樣才能避免機構重疊,人員臃腫。

在沃爾頓看來,精簡機構和人員與反對官僚作風密切相關。他非常痛恨企業的管理人員為了顯示自己地位的重要,而在自己周圍安排許多工作人員。他認為,工作人員的惟一職責,就是為顧客服務,而不是為管理者服務。凡是一切與為顧客服務無關的工作人員,都是多餘的,都應該裁撤。他說:隻有從小處著想,努力經營,公司才能發展壯大!沃爾瑪能有今天的成功,自始至終地堅持低成本運作這一點功不可沒。

另外在小學低年級的算術入門書中,人們經常會遇到這樣一道應用題:“兩個人挖一條水溝要用2天時間;如果4個人合作,要用多少時間?”小學生的回答一般都是“1天”。而實際挖溝的過程中,答案就不一定了。

有可能“1天完成”,也可能要“4天完成”,甚至還可能“永遠也完不成”。事實勝於雄辯。為驗證苛希納定律,法國工程師林格曼曾做過一次拉繩實驗。他把被試者分成一人組、二人組、三人組和八人組,要求各組用盡全力拉繩,同時用靈敏度很高的測力器分別測量其拉力。測量和比較的結果是,二人組的拉力隻是這兩個人單獨拉繩時拉力總和的95%;三人組的拉力是這三人單獨拉力總和的85%;而八人組的拉力則降到這八個人單獨拉力總和的49%。

所以,在實際工作中,解決人少事多的矛盾,就要求我們改變一下有任務就想添人、有工作就要編製的習慣做法,通過明確的目標責任製,盤活人力資源,向現有人員要效率、要效益,避免“韓信將兵多多亦善”的傾向,通過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作責任製和激勵機製,確保每個人都盡全力“拉繩”,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責任與權利越具體,人的才能發揮就越充分;耍滑偷懶的人越少,用真勁的人發展空間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