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絕不虐待金錢:從不需要本錢的事情開始(2 / 3)

(1)“金錢無姓氏,更無履曆表”

猶太人對錢的觀念自有所持,特別是猶太商人,他們認為“金錢無姓氏,更無履曆表”。他們不像有些國家和民族那樣,把錢分為“幹淨的錢”和“不幹淨的錢”。他們自信,通過經營賺來的錢,均是心安理得。因此,他們通過千方百計的經營,盡量賺取更多的錢,不管這些錢是農夫出賣了產品得來的,或是賭博贏來的,還是知識分子腦力勞動得來的,都是收之無愧泰然處之。

賺錢有術的猶太人數不勝數,以放債發跡的亞倫便是典型的一例。

這位移居英國的猶太人從打工開始,用積蓄的一點小錢做些小生意。由於生意的擴大,他需要資金周轉,不得不向錢莊或銀行借錢。他在自己的實踐中發覺,向別人借錢的代價確實太高,往往與商業經營獲得的利潤相差無幾。他想自己辛辛苦苦經營全為銀行打工,而且風險比銀行還大,倒不如自己從事放債業務合算。

幾年後,他開始了放債業務。他一邊維持小生意經營,一邊抽出部分資本貸給急需用錢的人,另外,他又從銀行貸來利率相對較低的錢,以較高的利率轉貸給別人,從中賺取差額利潤。有些等錢應急的生產者或個人,寧願以月息20%借貸,這樣,等於100元放貸1年,可獲得240%的回報率,這比投資做買賣更能賺錢。亞倫就是盯著這個賺錢的路子,迅速走上發跡之路的。

以上說明的是猶太人對如何賺錢所持的態度,即不管方式方法如何,隻要你肯我願,就賺之無愧。這或許也是猶太人“能賺錢即為真智慧”的賺錢哲學的體現之一吧!

(2)現金主義者

猶太人賺錢時還有一個較特別的地方,就是遵守現金主義,所謂“賒三不如現二”。有個故事,不無幽默地說明了這一點:

有一位猶太人,病危臨終之際,立下遺囑:

“請將我的財產全部兌換成現金,用這些錢買一張高級的毛毯和床,然後把餘下的錢放在我的枕頭裏麵,等我死後再將它們一同放進我的墳墓,我要帶這些錢到天國去。”

富翁死後,親人依遺囑準備將死者所有財產換得的現金一同埋進他的墳墓,這時,他的一個朋友覺得這樣太可惜,就靈機一動,飛快地掏出支票和筆,簽下了同等的金額,撕下支票,放入棺材。他輕輕地對死者說:

“夥計,金額與現金相同,你會滿意的。”

這則笑話說明了猶太人對現金的偏愛。正如我國的一則俗語所言:“賒三不如現二”,猶太人這種對錢的態度,對我們的現實生活大有參考價值。

猶太人之所以奉行徹底的現鈔主義,一方麵是因為他們在大流散中可以隨身攜帶現金逃跑,另一方麵是因為他們對任何人都不放心,一旦將商品賒出去,拿不回來怎麼辦?如果馬上要逃跑,豈不要白白損失?所以,惟有現鈔是安全、可靠和永恒的。

猶太人的現鈔主義的生意經,在日常生活及交往中表現得特別明顯。總的來說,他們關心的是現金,力求把一切東西都“現金化”,因而他們做生意時力求現金交易,縱然交易的對方,在一年後確能變成億萬富翁,也難保證他明天發生變化。在繽紛複雜的社會中,有誰能知道明天是怎樣的?人、社會及自然,每天都在變,隻有現金是不變的,這是猶太人的信念,也是猶太教的“神意”。

正因為如此,猶太人對銀行存款不感興趣,銀行存款雖然有利息,但利息是微乎其微的,而且利息的增長幅度還不如物價上漲速度快呢!現金雖然沒有利息,但因沒有銀行存款之類的證據,也不需要交納財產繼承稅,所以,現金雖然不增加,但也不減少,對於猶太人來說,不減少就是不虧本的最起碼條件。

(3)賺錢豈能帶成見

在我們考察猶太商人的經商活動時還發現,他們對顧客總是一視同仁,而不帶一絲成見。在猶太人看來,因為成見而壞了可以賺錢的生意,簡直是太過分了。

猶太人散居世界各地,雖然依地區有美國係及蘇俄係之別,但是他們都自視為同胞。無論是住在華盛頓、莫斯科或倫敦等地,猶太人之間都經常保持密切的聯係。如居住在瑞士的猶太人,最能利用中立國的特性,同時聯絡美國的猶太人和俄國的猶太人來從事國際性的交易。

要想賺錢,就得打破既有的成見,這是猶太人經商得出的訓示,就像金錢沒有肮髒和幹淨之分似的,猶太人對賺錢的對象也是不加區分的。隻要能賺錢,達成生意協議,能從你的手中得到錢,就可以做。在猶太人的腦海裏,沒有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的意識存在。無論是資本主義社會裏的猶太人,還是共產主義社會裏的猶太人,為了各自共同的目的,他們可以緊密地聯係在一起,共同對付外人。在進行貿易往來時,無論你是美國人還是俄國人,無論你是西歐人還是非洲人,隻要你和他的這筆交易能給他帶來利潤率,他就可以和你交易。

猶太人觀念中,除了猶太人外,不管是英國人、德國人、法國人或意大利人等,一律被稱之為外國人。為了賺錢,不管你是哪一國的外國人,主張何種主義,信仰何種宗教,都是他們交易的對象。他們絕對不會因為對方是共產主義者或者是黑人而放棄一樁能賺錢的生意。

要賺錢,就不要顧慮太多,不能被原來的傳統習慣和觀念所束縛。要敢於打破舊傳統,接受新觀念,同樣,要想賺錢,也是要打破成見的。試想一想,如果因為對方的思想意識不同,自己在原來成見的作用下,主動放棄了一次賺大錢的機會,豈不是太可惜,太不值得了!我們知道,金錢是沒有國籍的,所以,賺錢就不應當區分國籍,為自己圈劃賺錢種種限製圈子。猶太人聰明地認識到這點,他們認識得早,所以他們很團結,結合在一起共同賺外國人的錢,這就是他們成功的所在!

猶太人分散在世界各地,如果他們沒有上述此種意識,卻因為國籍、思想意識形態的製約,而拒絕相互間的聯係,他們的力量薄弱,在世界各地又受岐視,那麼,他們何以對付這複雜的世界呢?他們還能在商業上取得如此高的榮譽嗎?他們能成為當今的金融之王嗎?當然不能!

7 巧妙利用國籍賺錢

在當今世上,任何東西都可以成為商品,包括時間、知識、信息甚至新鮮的空氣,幹淨的天然水。在猶太人看來,商品就是可以通過交易為他們帶來利潤的任何東西;國籍,這個對大多數人而言多少帶有曆史和民族認同的東西,在猶太人看來,也不過是一個特殊的商品罷了。通過購買對他們賺錢有利的國籍,他們就可以合法地、堂而皇之地多賺錢。

猶太商人羅恩斯坦就是一個典型的靠國籍致富的人。

羅恩斯坦的國籍是列支敦士登,但他並非生來就是列支敦士登的國民,他的列支敦士登國籍是用錢買來的。他為什麼要買此國籍呢?

列支敦士登是處於奧地利和瑞士交界處的一個極小的國家,人口隻有19000人,麵積157平方公裏,這個小國與眾不同的特點,就是稅金特別低。這一特征對外國商人有極大的吸引力,引起各國商人們的注意。為了賺錢,該國出售國籍,獲取該國國籍後,無論有多少收入,隻要每年繳納一定的稅款就行了(不分貧富)。

因而,列支敦士登國便成為世界各國有錢人向往的理想國家,他們極想購買該國的國籍,然而,一個小國容納不下太多的人,所以想買到該國國籍也並不容易。

但是,這難不倒機靈的猶太商人。羅恩斯坦就是購買到列支敦士登國籍的猶太商人之一。他把總公司設在列支敦士登國,辦公室卻設在紐約。在美國賺錢,卻不用交納美國的各種名目繁雜的稅款,隻要一年向列支敦士登國交納少量的稅款就足夠了。他是個合法逃稅者,減少稅金,獲取更大利潤。

羅恩斯坦經營的是“收據公司”,靠收據的買賣,可賺取10%的利潤,在他的辦公室裏,隻有他和他的女打字員兩個人,打字員每天的工作,是打好發給世界各地服飾用具廠商的申請書和收據,他的公司實質上是斯瓦羅斯基斯公司的代銷公司,他本人也可以說是一個代銷商。提及斯瓦羅基斯公司,便想起羅恩斯坦致富的本錢——美國國籍,下麵是羅恩斯坦的一段故事:

達尼爾·斯瓦羅斯基斯家族是奧國的名門,他們的公司世世代代都生產玻璃製假鑽石的服飾用品。精明的羅恩斯坦最初便看準了這家公司。隻是時機未到,他隻好靜靜地耐心等候。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斯瓦羅斯基斯公司因在大戰期間迫於德軍的威力而不得不為其製造望遠鏡,故法軍決定將其接收,當時還是美國人的羅恩斯坦悉知情況後,立即與達尼爾·斯瓦羅斯基斯家族進行交涉:

“我可以和法軍交涉,不接收你的公司,交涉成功後,請將貴公司的代銷權讓給我,直到我死為止,閣下意思如何?”

斯瓦羅斯基斯家族對於猶太人如此精明的條件十分反感,大發雷霆。但經過冷靜考慮後,為了自身的利益,隻好委屈求全,以保住公司的巨大利益而全部接受了他的條件。

對法國軍方,羅恩斯坦充分利用美國是個強國的威力,震住了法軍。在斯瓦羅斯基斯接受他的條件後,他馬上前往法軍司令部,鄭重提出申請:

“我是美國人羅恩斯坦,從今天起斯瓦羅斯基斯公司已變成我的財產,請法軍不要予以接收。”

法軍啞然,因為羅恩斯坦已經是斯瓦羅斯基斯公司的主人,即此公司的財產屬於美國人。法軍無可奈何,不得不接受羅恩斯坦的申請,放棄了接收的念頭。美國人的公司法國是不敢接收的,因為他們惹不起美國。

以後,羅恩斯坦未花一分錢,便設立了斯瓦羅斯基斯公司的“代銷公司”,大把地賺取鈔票。

羅恩斯坦的致富,是國籍幫了他的大忙,以美國國籍作為發家的本錢,再靠列支敦士登國的國籍逃避大量稅收,賺取大錢!

猶太人巧妙利用國籍的本領與他們2000多年飽受歧視,屢遭迫害的流浪漂泊生活不無關係,他們沒有自己的家園,沒有屬於自己的真正情感和文化意義上的國家。所謂的居住國國籍,也不過是他們借以獲取一國公民正常擁有的權利的手段之一種罷了。因此,國家不過是一個外在化的手段和工具,那麼,利用這個工具來為自己謀取更好的生活,來為自己賺取更多的鈔票就自然而然了。在千差萬別的各個地方,有的地方猶太人被接受,他們便可以在那裏生存發展下去,並可紮下根來施展才華;而在另一些地方,當地的政府對猶太人充滿了敵視與仇恨,在那裏,猶太人備受歧視和迫害,甚至財產也遭掠奪,在這種地方,猶太人隻能逃走,另覓他鄉;還有一些地方是經商的天堂,還有一些地方苛捐雜稅多如牛毛。在所有的這些地方,都留著猶太人或深或淺的腳跡。在這些環境和條件各異的地方,選定何處作為立足點,又選定何處作為自己施展才華的空間,猶太人早已有了自己的經驗和本能。而作為商人,天生的商業基因使得他們嗅到了任何可以生財、賺錢的途徑。利用國籍來賺錢,自然成了猶太人的生意經。

從猶太人選擇國籍的情況可以印證這一點。在二戰前,全世界1/3的猶太人集中在19個城市,每個城市有10萬以上的猶太人,其中紐約有200萬,占美國猶太人的一半。1970年世界猶太人約1400萬,其中有600萬居住在北美,有250萬居住在以色列;約75萬生活在南美和中美洲國家;約20萬居住在南非和澳大利亞;其他在英國、法國、瑞士等西歐國家,可見,美國猶太人最多。從17世紀開始,猶太人便大量移居美國,經過三個多世紀的奮鬥與打拚,美國的猶太人終於贏來了體麵的生活,也獲得了一個公民應有的權利和尊嚴,而他們在美國經濟界大展拳腳,在政界叱吒風雲,在知識界盡領風騷,這一切更為他們贏得了威望與尊重。

8 賺錢要有目標——錢在有錢人手裏

稍微懂點經濟學的人都知道有一個著名的“洛侖茲”曲線,這個曲線表明了收入分配的格局,即是說:財富不是平均地掌握在人們的手中,而是恰恰相反,擁有收入(財富)的絕大多數的人隻占總人口中的一個比較小的比例。比如說:80%的財富被僅僅20%的人口占有,而其餘80%的人隻占剩下的20%的財富。換句話說:錢在有錢人手裏。這或許是一個再簡單不過的道理,但真正理解這句話,而且將其運用到商業運作、經營管理中的人卻不多。我們經常說:“美國人的財富在猶太人的口袋裏”,占美國人口很小比例的猶太人卻擁有美國大部分的財富,這正好證明了這個道理。猶太人不僅在美國,還在亞洲的日本、歐洲的一些國家,獨占金融界或商界鼇頭,百萬、千萬、億萬富翁大有人在,如果有人問他們何以生財有道,他們會漫不經心地說一句:“錢本來就在有錢人手裏”。你或許很不滿意這個好像不是答案的答案,但是請你千萬別誤會,猶太人是告訴你一個真理:錢在有錢人手裏。所以,我們要賺那些有錢人的錢;這樣就可以快賺錢,賺大錢了。

“錢在有錢人手裏,賺錢就要賺有錢人的錢”,這是猶太商人智慧的經商哲學,而這一哲學卻源自於他們對生活對世界的看法,這便是“78 ∶22”法則。

(1)“78 ∶22”法則與經商

大家都知道,在自然界,空氣成分中氮與氧的比例是78 ∶22;而在我們每個人的身體中,水分與其他物質成分的比例也是78 ∶22.可見,78 ∶22是大自然中一個客觀的大法則,除了有少許偏差,例如它可以能變成79 ∶21或778 ∶212等,但總的來說,這個大法則是客觀的,它規定著宇宙中某些恒定的成分。

再比如正方形和其內切圓的關係,正方形的麵積是100,它內部的相切圓麵積,則剛好是785,即正方形內切圓麵積約為78,正方形其餘部分麵積約為22.因此,正方形內切圓與正方形所餘麵積比,正和“78 ∶22”的法則相吻合。

如此說來,“78 ∶22”法則的確是一個超乎一切的“絕對真理”,它一直在冥冥之中規定著我們的世界,左右著我們的生活。這樣一個具有絕對權威、千古不變的真理法則,猶太人理所當然地將它作為經商的基礎,依靠這個不變法則的支持,獲得世人皆慕的財富。

舉一個例子來說,假如有人問,世界上放款的人多,還是借款的人多?一般人都回答說:“當然借款的人多。”但是經驗豐富的猶太人的回答卻恰恰相反,他們會一口咬定:“放款人占絕對多數。”實際也正如此,銀行總的來說是個借貸機構,它將把從很多人那借來的錢,再轉借給少數人,從中牟取利潤。而用猶太人的說法,放款人和借款人的比例是78 ∶22,銀行利用這個比例賺錢,絕不吃虧。否則,銀行就有破產之虞。

就在“78 ∶22”法則經過猶太人千百次運用,幾乎百發百中以後,世界上具有聰明頭腦的少數商人也開始感覺到這個法則的魔力。一日本商人就是受這種魔力吸引,把它運用到他的鑽石生意上,結果獲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

鑽石,是一種高級奢侈品,它主要是高收入階層的專用消費品,一般收入的人是購買不起的。而從統計數字來看,擁有巨大財富,居於高收入階層的人數比一般人數要少得多。因此,人們都存在這麼一個觀念:消費者少,利潤肯定不高。絕大多數人都不會想到,居於高收入階層的少數人卻持有多數的金錢。換句話說,一般大眾和高收入人數比例為78 ∶22.但他們擁有的財富比例卻要倒過來22 ∶78.猶太人告訴我們:賺“78”的錢,絕不吃虧!該日本商人就看中了這一點,他把鑽石生意的眼光投向占人口比例“22”的有錢人身上,一舉取得巨額利潤。

20世紀60年代末的冬天,該日本商人抓住時機開始尋找鑽石市場。他來到東京的S百貨公司,要求借該公司的一席之地推銷他的鑽石,但是該公司根本不理他那套:“這簡直是亂來,現在正值年末,即使是財主,他們也不會來的,我們不冒這種不必要的風險。”斷然拒絕了他的請求。

但他並不氣餒,堅持以“78 ∶22”這條萬無一失的法則來說服S公司,最後取得該公司一角:郊區M店。M店遠離鬧市,顧客很少,生意條件不利,但該日本商人對此並不過分憂慮。鑽石畢竟是高級的奢侈品,是少數有錢人的消費品,生意的著眼點首先得抓住財主,不能讓他們漏網,以賺取占錢“78”的人的錢。當時S百貨公司曾滿不在意地說:“鑽石生意一天最多能賣2000萬元就算不錯了。”該日本商人立即反駁:“不,我可賣到2億元給你們看。”這在一般人看來,無疑是狂人的說法了。但該日本商人胸有成竹地說出這句話來,無疑是源於“78 ∶22”法則的信心。

事實上,“78 ∶22”法則的魔力很快就顯示出來了。首先,在地利不利的M店,取得了一天6000萬元的好利潤,大大突破一般人認為的500萬元的效益估量。當時正值年關賤價大拍賣,吸引了大量顧客,該日本商人就利用這個機會,和紐約的珠寶店聯絡,運寄來各式大小鑽石,幾乎都被搶購一空。接著,該日本商人又在東京郊區及四周分別設立推銷點推銷鑽石,生意極佳。

這樣到了1971年2月,銷售額超過了2億日元,該日本商人實現了曾許下的狂言。

鑽石生意成功了,奧秘在哪裏?就在於“78 ∶22”法則。S百貨公司對此有過懷疑,他們認為鑽石商品就好比美國卡迪拉克牌或林肯牌豪華小轎車,國人能夠購買的很少,因此銷路一定不好。而該鑽石商人卻不這麼想,他把鑽石看成稍微高級的國產小轎車,是有錢的或稍微有錢的人都買得起的奢侈品,這一部分人雖占全國人口的少數,卻占有全國金錢的多數,賺這部分的人的錢,效益必定很高。

這正是猶太人“78 ∶22”經商法則的最好運用。這或許也解釋了猶太人堅決反對“薄利多銷”的原因——盡管買的人相對較少,但他們出得起高價,單位商品的價差就高,這樣比“薄利多銷”更賺錢!

(2)靠有錢人來引領消費

猶太商人利用這個法則不但賺到了有錢人的錢,而且也通過有錢人來引領人們的消費。

我們知道,要使某種商品流行起來,最重要的是先讓它在那些有錢人當中流行,特別是對那些比較昂貴的奢移品更是這樣。一種商品,當它在有錢人中流行時,就會在一般老百姓中形成一種示範效應。這好比中國明清時代的蛐蛐熱、鬥雞熱,剛開始,也就是有錢人的公子哥或皇族的少爺小姐們的愛好,後來便有一些稍微有點錢,一心向闊少們看齊的較普通的大眾競相效尤,最後便在普通的百姓中流行起來了。“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一般人都是羨慕上流社會,且願意與上流社會接近,上流社會流行的衣飾、運動、口味風格無疑對一般人有很大影響,尤其對女性、少男少女影響更甚,他們總會去趕潮流,競相模仿。猶太人深諳此道,並以此來操縱流行趨勢。比如猶太富豪羅斯柴爾德的發跡,就是利用古錢幣讓其先在上流社會中流行起來,然後再普及到大眾中間;此外,日本的漢堡大王藤田的發跡史也體現了這一點。

藤田先生不僅靠漢堡包大發其財,而且還做女人和小孩的生意,如鑽石、時裝、高級手提包、玩具等。在經營過程中,他首先把對象放在上流社會中有錢人的流行趨勢上,無論是鑽石的花樣,服飾的色彩還是手提包的樣式都是按照有錢人的喜好特製的。結果,他的商品不僅暢銷,而且20年來經久不衰,從未發生過“流血大拍賣”的事。當然,藤田先生之所以能戰勝競爭對手,還在於他善於從實際出發,靈活多變,絕不是隻知道選購在歐美最風行的服飾,因為歐美的服飾隻適合那些金發碧眼、身材修長的歐美姑娘,而日本的婦女黃皮膚、黑頭發、個子矮小,和那些服飾很難和諧。有錢的人,即使錢再多,也不會拿錢去買不適合自己的東西。所以,那些隻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商人們,雖然片麵地趕上了有錢人的時髦,但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恐怕最終還免不了虧本。藤田先生的成功,以及被稱之為“銀座的猶太人”,恐怕與他靈活地運用猶太生意經有很大關係。

現代市場瞬息萬變,能夠把握住流行時尚,無疑就握住了賺錢的上方寶劍,但把握一種流行趨勢談何容易,猶太人從有錢人下手的商業策略真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關注有錢人的流行趨勢,從而引領有錢人的流行時尚,再加上仔細分析研究市場,商家就可以趕上潮流,甚至超前於潮流,這樣就把握了主動,賺錢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9 瞄準兩大財源:女人和嘴巴

現代社會,什麼東西都可以成為商品,可謂“商機無限”,但做生意總有個利潤厚薄之分,也有個“長短線”的問題,有的商品可能很好銷,但利潤率卻很低,而有的商品可能銷路不是很廣,但其利潤率很高。同樣,有的東西隻在特定的環境和時間才有的賺,而有的東西無論什麼時候都賺錢。我們總想知道究竟什麼東西最能賺到錢,當大多數商人還在摸索總結的時候,猶太人卻早已把商品分了類,他們認為:不管過去、現在還是將來,“女人”和“嘴巴”是最能賺錢的商品。“女人”生意和“嘴巴”生意無疑是猶太生意經中最耀眼的部分。

猶太人的經驗告訴我們:男人工作賺錢,女人使用男人所賺的錢。如果想賺錢,就必須先攻擊女人,奪取女人所持有的錢,那就等於男人工作所賺的錢都流入了商人的腰包。因此,女人首先是賺錢的商品。

人類生活中,最重要的莫過於吃,隻有吃進去,人體吸收營養,才能得以生存,從而社會得到繁榮,這是很簡單的道理,猶太人就是抓住了這個人人都懂、十分簡單的道理來尋找賺錢的機會。經過幾千年的反複實驗,總結“嘴巴”也是最能賺錢的商品之一。

(1)“女人”是第一商品

人類自從有曆史以來,世界就分為兩半,一半是屬於男人的,另一半是屬於女人的。開始時,男女同工同酬,人類經曆了一段原始共產主義的同一曆史後,社會開始慢慢進化,工作成了男人的主要任務,而女人則逐漸與工作脫離而主持家務,自由分配男人所賺的錢。這樣世界上的金錢,幾乎都集中到女人手中,眼明手快的猶太商人很快洞察到了這一點,提出了“瞄準女人”的口號,用他們的話來說,“瞄準女人”,奪取女人所持有的金錢,就等於賺取了男人工作所賺的錢。“女人”不僅是賺錢的商品,而且是賺錢的“第一商品”。

自認為有常人之上經商才能的人,如果瞄準了“女人”這個第一商品,財源必定會滾滾而來,反之,如果經商者想席卷男人的錢,拚命“瞄準男人”,這筆生意則注定會失敗。因為男人的任務是賺錢,能賺錢並不意味持有錢,持有錢、消費金錢的權限在“女人”。

因此,猶太人告訴我們,做“女人”的生意,絕對沒錯。不管是閃光奪目的鑽石,豪華的女用禮服、戒指、別針及項鏈、耳環等服飾用品,還是女式高級日用皮包等商品,都附有相當的利潤,等待著商人去親近它。商人隻要稍稍運用聰明的頭腦,抓住時機,以“女人”為對象來賺錢,大遝大遝的鈔票必定會自動進入商人的皮包。

世界最有名的高級百貨公司“梅西”公司是猶太人施特勞斯親手創辦起來的。施特勞斯從當童工開始,後來當了小商店的店員,他在打工生涯中注意到,顧客中多為女性,即使有男士陪著女性來購物,決定購買權大都在女性。

施特勞斯根據自己的觀察和分析,認為做生意盯著女性市場前景更光明。當他積累了一點資本而自己經營小商店“梅西”時,就是以經營女性時裝、手袋、化妝品開始的。經過幾年經營後,果然生意興旺,利潤甚豐。他繼續沿著這個方向,加大力度,擴大規模,使公司的營業額迅速增長。施特勞斯總結了自己的經營經驗,接著開展鑽石、金銀首飾等名貴產品的經營。他在紐約的“梅西”百貨公司,總共6層展銷鋪麵,展賣時裝的(絕大都是女性的)占兩層,展賣鑽石、金銀首飾的占一層,展賣化妝品的占一層,其他兩層是展賣綜合的各類商品。可見,女性商品在“梅西”公司占了絕對多數。施特勞斯經過30多年的經營,把一間小商店辦成世界一流的大公司,顯然與其選擇的女性目標市場定位有很大關係。

另外,讓我們再看看鑽石市場。人們都知道,南非是世界最主要的鑽石原料產地,而世界最大的鑽石產品加工市場卻在以色列。以色列不出產鑽石,卻成為世界最大的鑽石加工地,這是很值人們深思的。以色列的猶太商人慧眼獨到,他們知道鑽石經營加工後顯得華麗名貴,能博取世界女性的歡心和仰慕。而當今世界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民族,雖然是男性掌權掌家,但他們中有的把自己賺來的錢交由妻子管理,有的雖然自己掌握財權,但為了顯示自己對妻子或女友的愛,不惜代價讓她們隨意花錢,以討個歡心。以色列的猶太商人據此不惜投資大辦鑽石加工工業,從南非等地進口原料。

以色列鑽石交易有限公司經過40多年的經營,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國內經營到跨國經營,今天已成為世界最大最著名的鑽石加工企業,其加工的鑽石占世界總加工量的60%,年經營額40多億美元。

(2)“嘴巴生意”

猶太商人發跡的另一財源,就是人類的嘴巴。可以說,嘴巴是消耗的無底洞,地球上當今有60多億個“無底洞”,其市場潛力非常的大。為此,猶太商人設法經營凡是能夠經過嘴巴的商品的銷售,如糧店、食品店、魚店、肉店、水果店、蔬菜店、餐廳、咖啡館、酒吧、俱樂部等等,舉不勝舉。毫不誇張地說,隻要能進入嘴巴的東西,哪怕毒品、鴉片、白粉也都經營,因為這些行當能賺錢。

猶太人認為,入口的東西要消化和排泄,一美元一隻冰淇淋,10美元一份牛排,進入人的口幾小時後,都會化做廢物排泄掉。如此不斷地循環消耗,新的需求不斷產生,商人可以從經營中不斷賺到錢。當然,經營食品不如經營女性用品見利快,為此猶太生意經中把女性商品列為“第一商品”,而把食品列為“第二商品”。而從事“第一商品”經營的猶太人比經營“第二商品”的多。猶太人自詡比華人更具有經商才幹,依據就是華人經營“第二商品”者居多。

當然,任何一種生意,要想做好它,光生搬硬套生意常規還是不夠的,它還需要具有聰明的頭腦和深邃的洞察力。“嘴巴”生意也不例外。下麵的一個日本人經營肉餡麵包生意取得成功的例子剛好證明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