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晁錯論蘇軾(1 / 2)

心木蘇詢

為將之道,當先治心。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麇鹿興於左而目不瞬,然後可以製利害,可以待敵。

凡兵上義,不義,雖利勿動。非一動之為利害,而他日將有所不可措手足也。夫惟義可以怒士,士以義怒,可與百戰。

凡戰之道,未戰養其財,將戰養其力,既戰養其氣,既勝養其心。謹烽燧,嚴斥堠,使耕者無所顧忌?所以養其財;豐犒而優遊之,所以養其力;小勝益急,小挫益厲,所以養其氣;用人不盡其所欲為,所以養其心。故士常蓄其怒、懷其欲而不盡。怒不盡則有餘勇,欲不盡則有餘貪。故雖並天下,而士不厭兵,此黃帝之所以七十戰而兵不殆也。不養其心,一戰而勝,不可用矣。

凡將欲智而嚴,凡士欲愚。智則不可測,嚴則不可犯,故土皆委己而聽命,夫安得不愚?夫惟士愚,而後可與之皆死。

凡兵之動,知敵之主,知敵之將,而後可以動於險。鄧艾繾兵於蜀中,非劉禪之庸,則百萬之師可以坐縛,彼固有所侮而動也。故古之賢將,能以兵嚐敵,而又以敵自嚐,故去就可以決。

凡主將之道,知理而後可以舉兵,知勢而後可以加兵,知節而後可以用兵。知理則不屈,知勢則不沮,知節則不窮。見小利不動,見小患不避,小利小患,不足以辱吾技也,夫然後有以支大利大患。夫惟養技而自愛者,無敵於天下。故一忍可以支百勇,一靜可以製百動。

兵有長短,敵我一也。敢問:“吾之所長,吾出而用之,彼將不與吾校;吾之所短,吾蔽而置之,彼將強與吾角,奈何?”曰:“吾之所短,吾抗而暴之,使之疑而卻;吾之所長,吾陰而養之,使之狎而墮其中。此用長短之術也。”

善用兵者,使之無所顧,有所恃。無所顧,則知死之不足惜;有所恃,則知不至於必敗。尺簍當猛虎,奮呼而操擊;徒手遇蜥蜴,變色而卻步,人之情也。知此者,可以將矣。袒裼而按劍,則烏獲不敢逼;冠胄衣甲,據兵而寢,則童子彎弓殺之矣。故善用兵者以形固。犬能以形固,則力有餘矣。

做將領的辦法,首先應該鍛煉意誌和膽略。泰山在麵前崩塌而臉色不變;麋鹿在旁邊突然出現而眼珠也不轉動一下,然後,可以控製戰爭利弊的變化,可以對付敵人。

凡是用兵要崇尚正義,不義的戰爭,即使有利也不能輕舉妄動。這不是因為一動就有利害攸關的事,而是將來可能會出現無法對付的局麵。隻有正義才可以激勵士兵,戰士因正義而激起義憤,才可以連續作戰。

凡用兵的方法是,沒有戰爭的時候要積蓄財力物力,臨戰的時候要養精蓄銳,打起仗來要培養軍隊的誌氣,獲勝以後要保持旺盛的鬥誌。小心做好烽燧報警工作,嚴格做好瞭望工作,使種田的人沒有顧慮和擔憂,用這辦法來積蓄財力物力;重重地犒賞士兵,使他們得到充分的休整,就用這辦法來養精蓄銳;獲得了小勝,更要抓緊訓練,遭到小挫折,更要鼓勵他們,就用這辦法保持軍隊的誌氣;用人時不要完全滿足他的欲望,就用這辦法培養旺盛的鬥誌。所以,士兵常常懷著義憤,懷著欲望而不能全部滿足。義憤不全部爆發就有更多的勇氣,欲望沒有全部實現就仍抱有希求。所以,即使並吞了天下,士兵仍不厭戰,這就是黃帝之所以打了七十仗而士兵仍不懈怠的緣故了。不保持他們的鬥誌,即使仗一打就勝了,這軍隊就不能再用了。

凡是做將帥的要有智謀而又威嚴。凡是當士兵的要愚昧一點。有智謀便深不可測,威嚴便不可冒犯。因此士兵都能拋開自己的想法而聽從號令,這樣怎麼能不愚昧一點呢?隻有士兵愚昧一點,然後才能同將帥一同去拚命。

凡是軍隊要行動,要了解敵方的主帥,了解敵方的將領,然後可以采取冒險行動。鄧艾用繩子把士兵墜下懸崖偷襲蜀國,如果不是劉禪昏庸無能,那麼,鄧艾即使有百萬軍隊也可以輕易地被綁起來。鄧艾他本來就輕視劉禪才這樣行動啊!所以,古代有才能的將領,能夠用兵力去試探敵方,同時又用敵方的兵力來檢驗自己的強弱。因此,撤軍還是迎擊,完全可以作出決定。

凡是擔任統帥的方法,知道戰爭是正義的才可以起兵,了解形勢才可以交戰,懂得節製約束才可以用兵。知道戰爭是正義的就不會屈服,了解形勢就不會沮喪,懂得節製約束就不會陷入困境。看到小利不行動,看到小患不躲避。因為小利小患不值得施展我的才能,這樣,才有可能對付大利大患。隻有加強培養軍事技能而又珍重自愛的人,才能夠無敵於天下。所以,一次忍耐可以準備好上百次的勇猛衝鋒,一時冷靜可以控製上百次的輕舉妄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