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福坦想當總書記(2 / 3)

不過,即便在米夫、王明控製的中共六屆四中全會上,博古也未能得以進入中央委員之列。因博古的黨內地位比盧福坦要低得多。一下子使博古成為總書記,顯然不負眾望。

王明的最後抉擇是讓總書記空缺,而指定博古負總的責任。這樣,一邑他有機會從蘇聯回國,便可擔任總書記。

現存於中央檔案館的原始記錄,有關當事人的談話,透露了當年如何“婉拒”了盧福坦想當總書記的要求:

張聞天於1943年12月16日在自述材料中說,王明、周恩來決定離開上海時,提出新中央的名單,“當時盧福坦想當總書記,所以我記得當時特別提到無總書記問題。”

周恩來幹1943年11月27日在政治局會議上談及:“在分配工作時,曾向盧福坦解釋不設總書記。”

由王明提出,經共產國際東方部批準,新的中共中央臨時政治局由六人組成,即博古、張聞天、盧福坦、李竹生、康生,陳雲。其中常委三人,即博古、張聞天、盧福坦,由博古負總責。

這麼一來,不是中共中央委員的博古和張聞天,一下子擢為中共中央臨時政治局的常委,而且排名於原政治局委員盧福坦之前!

博古於1943年11月13日在政治局會議上,這麼談及他成為“負總責”的經過:向忠發被捕後,王明、周恩來、盧福坦、博古“到酒店開會決定不設總書記。當時決定我為書記,我的實權是總書記,但是在中央會議並沒有決定我是總書記。”就這樣,在那不知名的酒店裏的四人聚會,決定了中國共產黨權力的移交——交給了博古,而不是交給“想當總書記的盧福坦”。

張聞天的後來的自述以及周恩來、博古後來的談話,不僅說明了當時如何“婉拒”了盧福坦想當總書記的要求,而且說明了從1931年6月中共中央總書記向忠發被捕、叛變後,中其中央“無總書記”、“不設總書記”。

直至1956年9月28日中共八屆一中全會才重設總書記。

電就是說,從1931年6月至1956年9月這二十五年零三個月的漫長歲月,中共中央“無總書記”、“不設總書記”。

當本書——《曆史選擇了毛澤東》初版本出版後,1993年第6期《上海黨史研究》發表了吳景平對本書的書評《以文現史的佳作——(曆史選擇了毛澤東)一書的成功嚐試和若幹不足之娃》。吳景平在書評中對本書提出不同看法:

中共是在1937年12月的政治局會議上改組了中央書記處後,才決定不設總書記的,在此之前設有總書記,並由張聞天擔任。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錢聽濤則同意筆者的意見,對吳景平的文章表示不同看法。他寫了《張聞天擔任過黨的總書記嗎——兼談1931年至七大黨的最高領導核心演變情況》一文,指出:

《上海黨史研完》1993年第6期發表的吳景平為葉永烈所著《曆史選擇了毛澤東》一書所寫的書評中提到:“中共是在1937年12月的政治局會議上改組了中央書記處後,才決定不設總書記的,在此之前設有總書記,井由張聞天擔任。”筆者認為上述說法是不確切的……

1931年4月,6月,顧順章、向忠發先後被捕叛變,周恩來被迫將赴江西蘇區,王明則將赴莫斯科擔任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9月下旬經共產國際遠東局提議,補選博古、張聞天、康生為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陳雲補選為政治局委員,再加原政治局委員盧福坦和另一個牽竹聲組成臨時中央政治局,博古、張聞天、盧福坦任中央常委,博古負總的責任,來再設總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