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七大”,毛澤東受到全黨的擁戴,還在於他善於團結同誌,即便是犯了嚴重錯誤的人。
毛澤東沒有對曾經反對過他的人實行“殘酷打擊,無情鬥爭”。
毛澤東曾這樣說過:
在1942年,我們曾經把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這種民主的方法,具體化為一個公式,叫做“團結——批評——團結”。講詳細一點,就是從團結的願望出發,經過批評或鬥爭使矛盾得到解決,從而在新的基礎上達到新的團結。按照我們的經驗,這是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一個正確的方法。
毛澤東在黨內實行“團結——批評——團結”,這樣就使中共“七大”開成一個團結的大會。寫在會場上的“堅持真理,修正錯誤,同心同德”十二個大字,正是體現了毛澤東的這一思想。
任弼時便是其中的一個。任弼時從反對毛澤東,經過自我批評,成為毛澤東的得力戰友。他不僅主持起草了《關於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這樣重要的文件,而且成為中共五人領導核心之一。
最為典型的要算是博古。毛澤東是取博古而代之,成為中共領袖的。但博古經過自我批評,心悅誠服地在中共“七大”上發言,擁護毛澤東。
以下是中央檔案館所保存的博古1945年5月3日大會發言的記錄。博古如此說:
我個人在這個路線錯誤中的責任怎麼樣呢?在上海中央破壞(指向忠發被捕——引者注)以後,由老的中央政治局委員指定我做臨時中央負責人。當指定我做這個工作的時期,我並沒有感到不能擔任領導整個黨這樣的事情。相反的,當時背了相當多的包袱,反對李立三的英雄是一個包袱,李立三把我處分了,四中全會取消了我的處分,這時又洋洋得意,再加上四中全會後我在青年團做了一個時期的工作,少共國際的決議上,說我們的工作有成績有進步,這又是一個包袱,說我領導團還行,難道就不能領導黨?第二沒有兢兢業業之心,絲毫沒有對革命、對黨、對人民有很嚴重的責任感。做了臨時中央負責人以後,更發展自己品質的壞的方麵,目空一切,看不起任何人,不請教任何人,覺得我比任何人都高明,要是有人有老子第一的想法,那我就是這樣的人,發展了剛愎自用,不願自我批評,不願意聽人家批評,對於一切錯誤采取文過飾非的態度。也因為這樣,在臨時中央到了蘇區以後,這個時候我隻是在形式上推一推,“請別的同誌擔負吧!”別的同誌說,“還是你來吧。”我說:“好,就是我。”(笑聲)所以這個時期,我是中央的負總貴人,我是這條路線所有一切錯誤發號施令的司令官,而且這條路線在這個時期所有的各方麵的錯誤,我是讚成的。各種惡果我是最主要負責人,這裏沒有“之一”,而是最主要的負責人。
博古說及自己執行“左”傾路線:
在這個時期,白區中反對職工運動中的機會主義,就是反對劉少奇同誌的正確路線;蘇區中反對羅明路線,實際是反對毛主席在蘇區的正確路線和作風,這個鬥爭擴大到整個中央蘇區和周圍的各個蘇區,有福建的羅明路線,江西的羅明路線,閔贛的羅明路線,湘贛的羅明路線等等。這時的情形可以說是“教條有功,欽差彈冠相慶;正確有罪,右傾遍於國中”。
博古很坦率地說及自己思想的轉變過程:
遵義會議改變領導是正確的,必要的。我不但在遵義會議沒有承認這個錯誤,而且我繼續堅持這個錯誤,保持這個“左”傾機會主義的觀點、路線,一直到1935年底1936年初瓦窯堡會議。在這個會議上,我仍然用“左”傾的觀點、教條主義的方法,反對民族統一戰線。教條告訴我,資產階級是永遠反革命的,決沒有可能再來參加革命,參加抗戰,這是教條主義堅持到最後,也是我的“左”的錯誤最後一次。
確實,從那以後,博古與“左”傾教條主義告別之後就堅決站到毛澤東一邊。正因為這樣,張國燾在反對毛澤東時,稱“毛、周、博、洛機會主義路線”。在張國燾自立“黨中央”時,宣布開除毛澤東、周恩來、博古、洛甫(張聞天)的職務和黨籍。
在1936年,毛澤東派博古作為中共中央代表,和周恩來一起,參加和平解決西安事變的談判。1937年,博古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長。1938年,任中共中央長江局和南方局組織部長。1941年,創辦《解放日報》和新華通訊社,博古被任命為《解放日報》社社長和新華通訊社社長,充分發揮了他的寫作、宣傳特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