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不同意我每年出去玩,她很頑固:“你沒多少錢,應該存著當嫁妝。”僵持幾次無效後,她退了一步:“那你應該拿這些錢去歐洲玩,而不是在國內玩,至少以後你還可以拿出來說說。”
我媽一直特別特別反對我看戲,理由是:“你看戲有什麼用?一張票480元,你買身好衣裳,一兩個名牌包,不知道多少人羨慕!”
“麵子”這個東西貫穿國人的生活,男女老少都不得幸免——做一件事,自己能從中獲得純粹的快樂也許隻有20%,其餘80%是源於“別人羨慕”的附加值。
“穿出去讓人羨慕”“背出去讓人羨慕”“帶出去讓人羨慕”“拍出來讓人羨慕”……我們做一切事情都難以擺脫這些核心內容,從衣著打扮到配偶,甚至到旅遊,莫不如是。
曾經在天涯看過一個談論安妮寶貝與亦舒的帖子,有個人的回帖簡直淋漓盡致:“安妮寶貝的文字怎麼能跟亦舒相比?人家亦舒的書中,主人公用的是什麼品牌,度假去的是什麼國家?安妮寶貝去的柬埔寨,那能比嗎?”
旅遊真的分等級,跟鞋包類似,“內地遊”不如“港澳遊”級別高,港澳又不如台北;最不濟的出國遊是越南、泰國、柬埔寨;新加坡、沙巴,沒啥了不得;到了希臘、羅馬、巴黎,這下總算有人心不甘情不願給你點幾個“讚”了,旅遊者心裏也舒服了。
這倒不是嘲笑人們不建設精神文明,其實他們都是建設的,隻是帶著良好的自我感覺罷了。
就拿聽戲來說吧,還有不少人覺得聽昆曲就氣質卓然了,聽京劇就高人一等,有貴族遺少的範兒了。仔細推敲,這種藝術愛好出自同一個目的:“我會、我懂,我比你厲害,你能不羨慕我嗎?”本質上跟“我買得起巴寶莉,你買得起嗎?特羨慕我吧”完全一致。
有錢的通過物質平台獲得大眾羨慕,沒錢的多讀三兩本書強調自己可不羨慕誰;沒結婚的展示自己自由讓人羨慕,結婚的放家庭合影、夫妻和諧、孩子聽話證明自己過得還不錯——至於內心的真實感受,不重要,因為無法客觀展示給人看,所以忽略不計吧。
我們就這樣在一個“麵子”工程裏活了一世。
旅行已經司空見慣,我不反對旅遊——散散心、休個假、湊個熱鬧,完全正常,一點兒問題都沒有。但是,越來越多的人喜歡給這事兒添加一些“高大上”的標簽:比如,找到另一個自己;比如,尋找生活的意義;比如,真實地活著,跟大自然對話,跟心靈對話……
我倒是想統計一下,有多少人跑到鼓浪嶼填了幾張明信片,喝了一杯張三瘋奶茶,住了一晚,回來後就變成另外一個更好的人了?難道我是唯一一個去了之後,回來還是這副死德性的人麼?你們去了之後真的變得容貌昳麗,氣質絕佳,性格來個180°的大轉彎了嗎?
那麼多哲學家研究了一輩子,搞得欲生欲死都沒給“人生的意義”做出準確的定義,你坐趟鐵皮火車,或者開個破車,或者半路搭便車跑西藏一趟,你就搞清楚啦?你讓那些搞哲學的人情何以堪?
說什麼旅行才是真實的人生,我相信上班的時候上司罵你罵到噴一臉唾沫的那一刻,你的真實感應該更強吧,簡直是IMAX的效果。既然認定心靈對話,那麼著眼點肯定是“心靈”,對話的地點、環境就不應該喧賓奪主,在西藏和在公交車上,差別應該不大。
關於旅行,隻需做好兩點:第一,真實地麵對自己。第二,不要給別人添麻煩。
你自己的內心應該比誰都清楚這次旅行的真正目的,是拍了幾張漂亮的照片來裝飾虛榮感,還是上班太久,疲憊了,想散散心,或是真的想尋找生活的另一種可能?
注意,我所說的這三種情況,並沒有好壞優劣,拍照片修飾虛榮心,和尋找生活的另一種可能,都隻是一種讓自己快樂的途徑罷了。
真實麵對自己之後,你才能坦然地麵對預算,坦然地選擇旅行的地方,甚至時間應該怎麼分配。這樣就避免人雲亦雲地跟人擠著去同一個地方——愛拍照的就全力以赴去拍照,因為身體原因上不了喜馬拉雅山的就別勉強。
第二點更加重要,因為涉及到別人。為了漂亮穿高跟鞋登山攀岩,為了探險走入危險境界,害朋友家人為你提心吊膽,甚至出動警力想方設法救援。如果做了這些,你還談什麼人生意義呢?這簡直是缺乏做人的基本素質,缺德!
旅行的意義很可能隻在於:在大城市待久了,到陌生的空氣清新的地兒呼吸一下新鮮空氣,抬頭一望,太陽高照,藍天上白雲悠悠,身邊分布著綠樹紅花,的確也是美事一樁。作為一個不折不扣的文藝女青年,本人穿梭於各式各樣的花樣旅行口號中,最後隻想來一句:“沒錢少出門,出門少裝,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