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高二,我為了我的初戀跟他的初戀複合而大醉一場,你也跟著喝酒。後來有人告訴我,你很可怕,喝醉酒了非得在宣傳欄看報紙,硬是不肯讓男生扶回宿舍休息。
酒後,我嘲諷你:“醉了還要看報紙,做尖子生上癮了。”你正色道:“我是怕你一個人狼狽才陪你的。”
15年前:我在樓下,你在樓上,你往下一眼看到了我,啊,一邊叫一邊從樓梯上撲撲地往下跑,上氣不接下氣地到了我跟前。真慘,高中我又跟你一個學校。
16年前:早自習下課後,你教我唱蘇有朋的《背包》:“我那穿過風花雪月的年少,我那馱著歲月的背包,我的青春路上花落知多少,寂寞旅途誰明了?曾經為你癡狂多少淚與笑,曾經無怨無悔的浪潮,我的流浪路上幾多雲和樹,隻有背包陪著我奔跑……”
17年前:我去了你家,回來寫了篇日記。我說:“喏,我寫了你哦。”你故作平淡拿過去看,止不住地懊惱:“你寫的是我嗎?你寫的是我家裏人,根本沒怎麼提到我!”
最後,是我請你看林正英的電影《音樂僵屍》才結了此公案。18年前:那是一個晴朗的秋天,我們剛上完初一第一節作文課,你忽然從座位上站起來,迎麵朝我走來:“剛剛老師念那麼多作文範文,隻有你那篇是我唯一喜歡的。你也喜歡看《亂世佳人》嗎?”
“我喜歡看。”
也許,當時我們是班裏都看過這本書的兩個人吧。那是我們第一次相見。
七月一直沿著乖乖女的路途走,安生一直在流浪。經曆了那麼多歲月,最後她們依然是彼此生命中最親密的人,因為這樣,才能寫成小說,才能拍成電影。而大部分人,不得不承認,我們遠遠沒有那個運氣。
我常覺得,自己的時光都是一場接著一場的夢境,每個夢境裏都有陪伴自己的人——在這個夢境裏,你依依不舍地跟她說:請你務必、務必跟我走到下一個夢境去,不要扔下我。她也會真心實意地應允你。
然而,等到了下一個夢境,她沒有跟上來,或者走得太快,然後你再也找不到她了。即使找到了,也不複當年。
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七月,慢慢會難以理解賣笑求生的安生;世界上絕大多數的安生,逐漸會覺得眼前的七月,僅僅是受到上帝的眷顧而由衷不忿。退一步說,即使還保留著當年一點情分,也是無用的。
我們都知道,情分怎麼也抵不過際遇。想想你身邊的老朋友、同學,當年大家青春少年,上台合唱一首歌,多半也真心誠意。如今呢?能夠貼心地說上幾句話的人,還多嗎?我最終沒有做過誰的七月,也沒有做過誰的安生,但是此刻我想說,我非常想念我上麵所說的這位朋友,非常非常。林夕當年寫給陳奕迅的《最佳損友》,大概也是寫給我的歌吧:
“從前共你促膝把酒
傾通宵都不夠
我有痛快過你有沒有
很多東西今生隻可給你
保守至到永久
……
被推著走跟著生活流
來年陌生的是昨日最親的某某
總好於那日我沒有沒有遇過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