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我已經被這個問題問得煩了,很多時候想罵人:“我要做什麼,關你什麼事!”但是,如今正是修身養性的關鍵時刻,不宜動怒。何況,對方也未必有惡意,沒必要太較真。這麼多“別人帶孩子,我沒孩子”的時光,準確地說,我也不知道我做了什麼,唯一清楚的是,我有很多很多事情想做,而且我的閑暇時光未必夠用。
我想掙很多很多錢,出很多很多書,學煮咖啡,做檸檬茶,煲湯,學肚皮舞,學越劇,學畫畫,拍寫真集,攀岩,環遊世界,看海底世界,認識很多有情趣的人,想談自己愛談的戀愛,想跟誌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喝咖啡和茶以及聊天……
說起我的計劃,我幾乎可以滔滔不絕,說到天昏地暗。
當然,我不會跟別人說,因為他們會笑而不語,意思是:“你想得美,你做不到的,這些不屬於你這個階層的人應該得到的,你隻配過大多數底層女人過的那種圍著孩子和老公轉的生活。”談夢想的確沒有意義,因為“夢想”不是用來談的,是用來實現的。我列個清單,我跟蝸牛一樣慢慢地往上爬,完成一項,刪除一項,到死的那一天,終歸是可以完成幾項的。
不說“夢想”說“當今”,什麼是讓我快樂的?
我迷戀星巴克,不,準確地說,我迷戀任何一家咖啡店。
一個人坐在靠窗的位置待整個下午,看一本書,或者發呆,迷戀“肉眼能看到眼光裏的塵埃”這種感覺。
我更迷戀的是,坐了五六個小時後從咖啡廳出來,華燈初上,夜色蒼茫。那一瞬間,感覺世界好像“換了人間”一般,有種稀裏糊塗的恍惚感,連腳步都是迷糊的,我喜歡這種感覺。我還期待有人跑出來跟我說:“呀,你某篇文章寫得實在是太好了,為什麼不寫完它?”然後,我發現那是我自認為寫得最差的文章,這時候我會有一種小孩式的洋洋自得,但是我不討厭。
我喜歡跟誌同道合的老朋友喝茶,吃點心,聊一些無聊的問題。
我喜歡把一堆護膚品彩妝慢慢用得精光,那種感覺,簡直要高興死了,眉開眼笑。
我喜歡絞盡腦汁找一切東西泡腳,不好喝的普洱、鐵觀音,新買的紅酒,去雲南旅遊帶回來的藏紅花、醋、藥包、海藻、浴粉。
我喜歡做麵膜,並喜歡用這個方式來檢驗我的臉跟標準的臉有多大的差距。
我喜歡看戲、寫戲評,如果寫完之後還能得到創作者的回饋,會特別高興——即使沒得到,也自得其樂。
我做好一件普通的小事就會很高興,比如自己安裝了洗手間的燈泡。
我每天早上出門前最喜歡照鏡子,這種時刻總覺得自己是天仙。
我還喜歡收亞馬遜的書和大麥網的戲票,一天收一張票,可以維持高興好幾天。
我喜歡邊吃夜宵邊喝啤酒,邊看京劇,唱到“流水”的時候,情不自禁地跟著一起唱。
我也喜歡路邊漂亮的、白白的、眼睛大大的、虎頭虎腦的小男孩,摸摸他的頭發,這是我對孩子最有興趣的表現。我喜歡看書,尤其是看到我表達不出來的東西被別人表達出來了,立馬要拍腿大叫:“太好了!”
我喜歡看電影,而且在看之前會想,如果是我,我怎麼拍這個題材。如果編劇、導演的構思超出我的想象,我會很愉快,覺得值得票價了。
我喜歡回憶旅遊的過程,雖然我不喜歡旅遊的過程。最重要的是,大部分時候我都覺得自己還很小,跟畢業那年差不多——除了跟我媽吵架被她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的時候。“一天之中,有一半的時間我蠻想死的,但是另一半時間,我覺得活著真的很好。”在這個概念裏,我想,我跟任何已婚女人沒有任何區別。
So,請不要歧視我,“我們都在努力活著,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