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時小黃門張讓弟朔為野王令,貪殘無道,畏膺威嚴,逃還京師,匿於兄家合柱中[1]。膺知其狀,率吏卒破柱取朔,付雒陽獄,受辭畢,即殺之。讓訴冤於帝,帝召膺,詰以不先請便加誅之意。對曰:“昔仲尼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2]。今臣到官已積一旬,私懼以稽留為愆[3],不意獲速疾之罪。誠自知釁責[4],死不旋踵[5],特乞留五日,克殄元惡[6],退就鼎鑊[7],始生之願也。”帝無複言,顧謂讓曰:“此汝弟之罪,司隸何愆!”乃遣出。自此諸黃門、常侍皆鞠躬屏氣,休沐不敢出宮省[8]。帝怪問其故,並叩頭泣曰:“畏李校尉。”
“注釋”
[1]合柱:兩屋相連之處。[2]事見《史記·孔子世家》。[3]稽留:延誤時間。愆:罪愆。[4]釁責:罪責。[5]旋踵:片刻之間。[6]克殄(tiǎn):殲滅,殲除。[7]鼎鑊:烹刑。[8]休沐:休假。宮省:禁中。
“譯文”
當時小黃門張讓的弟弟張朔擔任野王縣的縣令,貪汙殘暴,沒有王法,因為畏懼李膺的嚴厲,逃回京都洛陽,躲在他哥哥張讓家的合柱中。李膺得知這個情況以後,率領吏卒破開合柱,逮捕張朔,交付洛陽監獄,聽完供詞,立即處決。張讓向桓帝訴冤,桓帝召見李膺,責問他為什麼不先請求批準就加以誅殺。李膺回答說:“從前孔子擔任魯國的司寇,七天便殺少正卯,而今我到職已經十天,害怕因延誤時間而獲罪,想不到竟會因行動太快而犯錯。我深知自己罪責嚴重,死在眼前,特地向陛下請求,讓我再在職位上停留五天,一定拿獲元凶歸案,然後再受烹刑,這才是我的願望。”桓帝對李膺不再說什麼,回過頭來對張讓說:“這都是你弟弟的罪,司隸校尉有什麼過錯?”於是,命李膺退出。從此,黃門、中常侍都謹慎恭敬,屏住呼吸,甚至連休假日也不敢出宮。桓帝覺得很奇怪,問他們怎麼回事。大家一齊叩頭哭泣說:“我們害怕司隸校尉李膺。”
“點評”
皇帝就是宦官的後台,是惡人的保護傘,所以李膺不得不先斬後奏。惡人也有懼怕的人,那就是不要命的人。何況李膺代表正義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