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一錢棄市(1 / 1)

“原文”

帝以盜賊繁多[1],命盜一錢以上皆棄市,或三人共盜一瓜,事發即死。於是行旅皆晏起早宿[2],天下懍懍[3]。有數人劫執事而謂之曰[4]:“吾豈求財者邪!但為枉人來耳[5]。而為我奏至尊[6]:自古以來,體國立法[7],未有盜一錢而死者也。而不為我以聞,吾更來,而屬無類矣[8]!”帝聞之,為停此法。

“注釋”

[1]帝:即隋文帝。[2]晏:晚。[3]懍(lǐn)懍:惶恐不安。[4]執事:執法的官吏。[5]枉人:冤死的人。[6]至尊:皇上。[7]體國:治理國家。[8]而屬:你們。無類:沒命。

“譯文”

隋文帝由於盜賊繁多,下令凡是偷竊一文錢以上的人都要在鬧市中被處死,暴屍街頭,曾有三人一起偷了一個瓜,事情敗露後三人都被立即處死。於是行旅之人都早睡晚起,天下百姓惶恐不安。有幾個人劫持了執法的官吏,對他們說:“我們不是盜財之人!隻為被冤死的眾人而來。現在要求你們替我們上奏皇上,自古以來,治理國家,製定法律,都沒有偷竊一文錢就判處死刑的條款。你們如果不將我們的話轉奏朝廷,等我們再來抓住你們,你們就不能活命了!”文帝聽說後,就廢除了這項法令。

“點評”

皇帝都是迷信行政、迷信權力的人。他們常常以為法律越嚴厲就越有效。他們忘記了秦朝嚴酷,二世而亡的教訓。亂世用重刑,尚可理解。重刑而至濫刑,反致動亂,不是治本之道。